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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鲁价费函[2015]44号省农业机械管理局:你局《关于继续执行农机驾驶员培训收费标准的请示》(鲁农机计字[2015]14号)收悉。现函复如下:一、依法取得农机驾驶培训许可的机构开展农机驾驶员培训业务,可以收取农机驾驶员培训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件。二、农机驾驶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农业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培训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规定的培训内容和课时进行培训,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