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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权力与警察职权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警察权力属于国家权力,不可分割、“支解”,也不能让渡;警察职权是国家通过立法授予警察机关的,也不存在让渡问题。重新配置我国人民警察职权,需要通过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去实现;必须坚持“依法规范”原则;要坚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弱化行政审批,放宽行政准入;在着力解决“分权”的同时,还必须贯彻“制衡”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