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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如今,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中,上市公司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不惜采用财务造假手段以达目的。这严重影响了市场经济的有效运行,并且违背了企业诚信经营的理念,甚至破坏了社会的良好风气,因而这种现象不得不引起重视。以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例,分析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动因并据此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力求从根源上规避财务造假现象的盛行。
关键词:财务造假;康美药业;诱因分析;对策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0.08.071
1 案例簡述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于2001年在上交所上市。该公司从2000年至2018年以来,其董事长兼总经理马兴田不断行贿,在此期间也受到其他公司多次发文表示质疑,然而都在公司不断澄清后不了了之,之后其持股人对公司管理层财务造假事实进行举报后,也由于相关监管部门的不作为而未得到相应处理。直至2018年底,康美药业发布公告称由于证监会怀疑其会计披露违法违规,要求其接受立案调查,之后到2019年4月29日,该公司对其2017年年报的20多个重大项目进行更正,其中货币资金高达299.44亿元,除此之外,公司在营业收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也分别多计了88.98亿和102亿元。而董事马兴田却对其股东解释为“内部控制不健全,财务管理不完善”,然而其说辞缺乏信服力,引起了中小股东的强烈不满,在业内人士看来已经涉嫌“财务造假”。
2 透过财务数据识别财务造假
2.1 货币资金与有息负债双高
2016、2017年和2018年半年报分别显示货币资金账面余额为273亿、342亿和399亿元,增长率分别为72%、25%和16%;与此同时,有息负债却高达347亿元。由于借款产生了大量的财务费用,而企业的账上却同时存在大量“闲置”资金,导致“存贷双高”的现象产生,这显然不符合公司的常规经营逻辑,背后的原因发人深思。
2.2 经营净现金流与净利润不对称
2015-2017年,公司净利润呈现逐年递增趋势,分别为28亿、33亿和41亿,而与之相比的经营现金流量净额则相对较低,分别为5亿、16亿和18亿,各约占净利润的18%、48%和44%,都不到其一半的数额占比。通常经营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是呈正比关系的,而两者数据相差如此之大,明显暴露出两点问题:一是企业存在大量应收账款未收回,这些应收账款的真实性有待考核;二是企业所记录的经营业务产生的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是否真实存在也无从得知。
2.3 大股东质押比例过高
大股东康美实业投资控股公司在解除质押后,其累计质押股数量却仍然占持股比例90%多,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大股东对公司的持续经营显然存在担忧。
3 康美药业造假手段剖析
3.1 使用虚假银行单据虚增存款
康美药业消失的300亿显然来自于虚增的银行存款项目,企业试图通过将虚增的货币资金转到存货、在建工程等科目中,然后可能会改变存货计价方式,提高在建工程减值的金额等方式试图将这些金额冲销掉,导致存货少计19,546,349,940.99元,在建工程少计631,600,108.35元;将虚假确认的收入转入应收账款也是造假常用伎俩,账上存货少计19,546,349,940.99元也反映了这一事实,最后再转入其他应收款,导致期末各账户金额波动较大。
3.2 通过伪造业务凭证进行收入造假
企业借助伪造销售业务,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凭证,导致合并现金流量表多计10299860158.51,同时虚增营业收入8,898,352,337.51元以及营业成本7,662,129,445.53元,以此提高净利润来吸引股票投资者。而公司仅简单将此归因于记账差错,实在令人难以信服。
3.3 部分资金转入关联方账户买卖本公司股票
康美药业此次事件发生后,其股票行情并未受到影响,奇怪的是还在继续保持上涨,之后证监会的调查显示其存在关联方买卖股票交易,而康美也承认确有此事。数据表明康美药业与两家关联公司所进行交易额高达88.79亿元,关联方用此资金来买入自家股票,涉嫌操作股票,引起股市一定的波动。
4 财务造假诱因分析
4.1 企业治理机制存在缺陷
企业财务造假与企业管理机制不完善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首先马兴田同时兼任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这两个本属不同职能的角色却由一人同时担任,很有可能造成公司治理混乱,使得康美药业几乎受马兴田的控制。权力与责任不匹配,风险与收益不对称的治理机制的设计使得无法直接获益的管理层与董事却要为造假承担主要责任,而直接具有实质性权力的实际控制人却无需承担相应责任,这势必进一步滋生了财务造假的盛行。通常企业的董事会需要委派审计委员会来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和可靠性,而证监会负责监督会计信息的质量,可实际执行时往往违背了“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准则,康美药业造假事件的发生无疑与证监会以及其审计工作未起到有效执行的原因有关。
4.2 造假成本与收益的不对称
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要想短期时间内获得较高的利益,财务造假无疑是最直接的一项选择,其带来的丰厚收益引导着一家又一家的企业违背职业道德准则犯下不可原谅的错误。然而,最主要的是一旦造假事件被揭露,其惩罚力度和所获利润相比却不值得一提。就拿康美药业来说,其账上凭空多出的接近300亿货币资金,所受到的罚金也不过是60万,这与美国著名的安然事件相比,不禁让人感叹处罚太轻。此外,其惩罚的主次不分,虽说企业职业造假与为其审计的中介机构有着紧密联系,但造假主体还是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因此审计机构所受到的惩罚不应高于造假单位。 4.3 未实现审计独立性
没有审计的独立性,就无法保证审计目标的实现。审计独立性是指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过程中,排除一切外来因素的影响和干扰。然而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康美药业外部审计的机构,19年来一直从事康美药业的审计工作,却从未披露其造假迹象,并且在2018年还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这么明显的货币资金以及存货等数据错误难道事务所没有看出一点端倪?这显然表明審计机构未尽到谨慎、独立的原则,甚至有可能和企业共同勾结谋求利益,因此审计独立也就失去了作用,因而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也就未能得到有效保障。
5 如何有效规避财务造假
5.1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5.1.1 内部环境
企业应有效改善内部治理结构,岗位分工明确,杜绝出现一人身兼多职的情况,容易造成治理混乱。此外权力与责任要有清晰的界定,保证风险与收益的对称,即:确保任何岗位的员工都要尽职尽责,获得多高的收益,就得承担多大的责任与风险,这样才能构建和谐公正的工作氛围。
5.1.2 风险评估
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的过程中难免会产生一定的风险,因此具备适当的风险测评与估计的能力是作为公司高管不可或缺的。提前做好资金、策略等风险应对措施,在风险来临时保持冷静客观的态度进行系统分析与识别,不至于关键时刻乱了手脚。
5.1.3 控制活动
控制活动是在进行风险评估后,采用理性的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才能实现企业可持续经营的目标。
5.1.4 信息与沟通
企业的良好运转离不开公司高管与员工的有效沟通。首先要确保能够可靠与准确地收集到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然后及时有效地传递到企业内部各个部门以及外部相关部门,保证信息在企业内外高效流通,以促进会计工作的有效运行。
5.1.5 内部监督
企业应制定严格的内部监督与管理体系,不允许任何部门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一有迹象,立马公开批评,并进行一定的资金处罚,达到有效制止的目的。同时可以采取奖赏制度,告知各部门互相监督检举,有功者给予赏赐,包庇者共同处罚,彻底规避各部门互相勾结的现象。赏罚分明的制度,才能在发现内部工作有缺陷时及时改进。
5.2 加大处罚力度
首先企业一旦涉嫌财务造假,应立马指派权威机构对其进行核查,而不应仅仅由企业内部自查,一旦罪证坐实,即刻实行一刀切制度,所涉部门均应受到严厉处罚;如果涉及违法行为,还有必要让公司实际控制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后适当给予受害投资人一定的经济补偿也是不可少的。只有使得财务造假的风险与成本大大提升,才能有效阻止财务造假大行其道。
5.3 确保审计独立性
企业财务造假事实一直未被揭露也有审计机构一部分的责任,因此政府应加强对审计机构的监督以此确保审计机构能够独立于企业,持有谨慎的态度,对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做出不偏不倚的判断。与此同时,加大审计工作的公开与透明化,让社会共同加入到监督企业信息的工作流程中,让企业高管不敢肆意妄为,利用社会舆论的力量来阻止财务造假大行其道。
6 结语
从古至今,我国就是礼仪之邦,推崇诚信是传统。“人无信不立,国无德不兴。”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今天,诚信治理正成为变革时代的当务之急。然而财务造假的盛行不仅违背了诚信经营的理念,同时也损害了广大公民的合法权益并且严重破坏了良好的社会风气,无论怎样都是一大弊端。因此,对于社会来说,必须建立良好的市场征信体系,只有时刻反思这种现象产生的根本原因并不断采取对策加以节制财务造假的发生,才能推动整个社会综合治理的发展,和谐诚信的社会才能慢慢形成。
参考文献
[1]冯永刚.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的启示[J].吕梁教育学院学报,2019,(02).
[2]黄世忠.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八因八策[J].财务与会计,2019,(16).
[3]王峥钰,曾天羿.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浅析——基于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的思考[N].财务金融,2019,(09).
[4]姜萌.内部控制失效对万福生科财务造假事件的影响探究[D].长春:吉林财经大学,2015.
[5]赵珂.我国上市公司会计诚信问题研究——以紫鑫药业为例[D].阜阳:阜阳师范学院,2017.
关键词:财务造假;康美药业;诱因分析;对策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0.08.071
1 案例簡述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于2001年在上交所上市。该公司从2000年至2018年以来,其董事长兼总经理马兴田不断行贿,在此期间也受到其他公司多次发文表示质疑,然而都在公司不断澄清后不了了之,之后其持股人对公司管理层财务造假事实进行举报后,也由于相关监管部门的不作为而未得到相应处理。直至2018年底,康美药业发布公告称由于证监会怀疑其会计披露违法违规,要求其接受立案调查,之后到2019年4月29日,该公司对其2017年年报的20多个重大项目进行更正,其中货币资金高达299.44亿元,除此之外,公司在营业收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也分别多计了88.98亿和102亿元。而董事马兴田却对其股东解释为“内部控制不健全,财务管理不完善”,然而其说辞缺乏信服力,引起了中小股东的强烈不满,在业内人士看来已经涉嫌“财务造假”。
2 透过财务数据识别财务造假
2.1 货币资金与有息负债双高
2016、2017年和2018年半年报分别显示货币资金账面余额为273亿、342亿和399亿元,增长率分别为72%、25%和16%;与此同时,有息负债却高达347亿元。由于借款产生了大量的财务费用,而企业的账上却同时存在大量“闲置”资金,导致“存贷双高”的现象产生,这显然不符合公司的常规经营逻辑,背后的原因发人深思。
2.2 经营净现金流与净利润不对称
2015-2017年,公司净利润呈现逐年递增趋势,分别为28亿、33亿和41亿,而与之相比的经营现金流量净额则相对较低,分别为5亿、16亿和18亿,各约占净利润的18%、48%和44%,都不到其一半的数额占比。通常经营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是呈正比关系的,而两者数据相差如此之大,明显暴露出两点问题:一是企业存在大量应收账款未收回,这些应收账款的真实性有待考核;二是企业所记录的经营业务产生的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是否真实存在也无从得知。
2.3 大股东质押比例过高
大股东康美实业投资控股公司在解除质押后,其累计质押股数量却仍然占持股比例90%多,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大股东对公司的持续经营显然存在担忧。
3 康美药业造假手段剖析
3.1 使用虚假银行单据虚增存款
康美药业消失的300亿显然来自于虚增的银行存款项目,企业试图通过将虚增的货币资金转到存货、在建工程等科目中,然后可能会改变存货计价方式,提高在建工程减值的金额等方式试图将这些金额冲销掉,导致存货少计19,546,349,940.99元,在建工程少计631,600,108.35元;将虚假确认的收入转入应收账款也是造假常用伎俩,账上存货少计19,546,349,940.99元也反映了这一事实,最后再转入其他应收款,导致期末各账户金额波动较大。
3.2 通过伪造业务凭证进行收入造假
企业借助伪造销售业务,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凭证,导致合并现金流量表多计10299860158.51,同时虚增营业收入8,898,352,337.51元以及营业成本7,662,129,445.53元,以此提高净利润来吸引股票投资者。而公司仅简单将此归因于记账差错,实在令人难以信服。
3.3 部分资金转入关联方账户买卖本公司股票
康美药业此次事件发生后,其股票行情并未受到影响,奇怪的是还在继续保持上涨,之后证监会的调查显示其存在关联方买卖股票交易,而康美也承认确有此事。数据表明康美药业与两家关联公司所进行交易额高达88.79亿元,关联方用此资金来买入自家股票,涉嫌操作股票,引起股市一定的波动。
4 财务造假诱因分析
4.1 企业治理机制存在缺陷
企业财务造假与企业管理机制不完善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首先马兴田同时兼任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这两个本属不同职能的角色却由一人同时担任,很有可能造成公司治理混乱,使得康美药业几乎受马兴田的控制。权力与责任不匹配,风险与收益不对称的治理机制的设计使得无法直接获益的管理层与董事却要为造假承担主要责任,而直接具有实质性权力的实际控制人却无需承担相应责任,这势必进一步滋生了财务造假的盛行。通常企业的董事会需要委派审计委员会来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和可靠性,而证监会负责监督会计信息的质量,可实际执行时往往违背了“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准则,康美药业造假事件的发生无疑与证监会以及其审计工作未起到有效执行的原因有关。
4.2 造假成本与收益的不对称
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要想短期时间内获得较高的利益,财务造假无疑是最直接的一项选择,其带来的丰厚收益引导着一家又一家的企业违背职业道德准则犯下不可原谅的错误。然而,最主要的是一旦造假事件被揭露,其惩罚力度和所获利润相比却不值得一提。就拿康美药业来说,其账上凭空多出的接近300亿货币资金,所受到的罚金也不过是60万,这与美国著名的安然事件相比,不禁让人感叹处罚太轻。此外,其惩罚的主次不分,虽说企业职业造假与为其审计的中介机构有着紧密联系,但造假主体还是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因此审计机构所受到的惩罚不应高于造假单位。 4.3 未实现审计独立性
没有审计的独立性,就无法保证审计目标的实现。审计独立性是指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过程中,排除一切外来因素的影响和干扰。然而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康美药业外部审计的机构,19年来一直从事康美药业的审计工作,却从未披露其造假迹象,并且在2018年还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这么明显的货币资金以及存货等数据错误难道事务所没有看出一点端倪?这显然表明審计机构未尽到谨慎、独立的原则,甚至有可能和企业共同勾结谋求利益,因此审计独立也就失去了作用,因而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也就未能得到有效保障。
5 如何有效规避财务造假
5.1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5.1.1 内部环境
企业应有效改善内部治理结构,岗位分工明确,杜绝出现一人身兼多职的情况,容易造成治理混乱。此外权力与责任要有清晰的界定,保证风险与收益的对称,即:确保任何岗位的员工都要尽职尽责,获得多高的收益,就得承担多大的责任与风险,这样才能构建和谐公正的工作氛围。
5.1.2 风险评估
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的过程中难免会产生一定的风险,因此具备适当的风险测评与估计的能力是作为公司高管不可或缺的。提前做好资金、策略等风险应对措施,在风险来临时保持冷静客观的态度进行系统分析与识别,不至于关键时刻乱了手脚。
5.1.3 控制活动
控制活动是在进行风险评估后,采用理性的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才能实现企业可持续经营的目标。
5.1.4 信息与沟通
企业的良好运转离不开公司高管与员工的有效沟通。首先要确保能够可靠与准确地收集到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然后及时有效地传递到企业内部各个部门以及外部相关部门,保证信息在企业内外高效流通,以促进会计工作的有效运行。
5.1.5 内部监督
企业应制定严格的内部监督与管理体系,不允许任何部门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一有迹象,立马公开批评,并进行一定的资金处罚,达到有效制止的目的。同时可以采取奖赏制度,告知各部门互相监督检举,有功者给予赏赐,包庇者共同处罚,彻底规避各部门互相勾结的现象。赏罚分明的制度,才能在发现内部工作有缺陷时及时改进。
5.2 加大处罚力度
首先企业一旦涉嫌财务造假,应立马指派权威机构对其进行核查,而不应仅仅由企业内部自查,一旦罪证坐实,即刻实行一刀切制度,所涉部门均应受到严厉处罚;如果涉及违法行为,还有必要让公司实际控制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后适当给予受害投资人一定的经济补偿也是不可少的。只有使得财务造假的风险与成本大大提升,才能有效阻止财务造假大行其道。
5.3 确保审计独立性
企业财务造假事实一直未被揭露也有审计机构一部分的责任,因此政府应加强对审计机构的监督以此确保审计机构能够独立于企业,持有谨慎的态度,对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做出不偏不倚的判断。与此同时,加大审计工作的公开与透明化,让社会共同加入到监督企业信息的工作流程中,让企业高管不敢肆意妄为,利用社会舆论的力量来阻止财务造假大行其道。
6 结语
从古至今,我国就是礼仪之邦,推崇诚信是传统。“人无信不立,国无德不兴。”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今天,诚信治理正成为变革时代的当务之急。然而财务造假的盛行不仅违背了诚信经营的理念,同时也损害了广大公民的合法权益并且严重破坏了良好的社会风气,无论怎样都是一大弊端。因此,对于社会来说,必须建立良好的市场征信体系,只有时刻反思这种现象产生的根本原因并不断采取对策加以节制财务造假的发生,才能推动整个社会综合治理的发展,和谐诚信的社会才能慢慢形成。
参考文献
[1]冯永刚.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的启示[J].吕梁教育学院学报,2019,(02).
[2]黄世忠.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八因八策[J].财务与会计,2019,(16).
[3]王峥钰,曾天羿.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浅析——基于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的思考[N].财务金融,2019,(09).
[4]姜萌.内部控制失效对万福生科财务造假事件的影响探究[D].长春:吉林财经大学,2015.
[5]赵珂.我国上市公司会计诚信问题研究——以紫鑫药业为例[D].阜阳:阜阳师范学院,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