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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严峻的大学生就业形势下,非正规就业逐步成为当代大学生就业的新途径。然而,受经济发展的现实状况、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以及大学生自身条件等因素的影响,现阶段多数大学生的非正规就业与非正规就业市场中的其他劳动力群体一样,处于较低层次和被动状态。加强大学生非正规就业,一方面要转变大学生就业意识,提高大学生综合能力:另一方面需要确立非正规就业的法律地位,建立非正规就业中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完善社保体系,并制定积极的非正规就业优惠政策以及创造良好的大学生创业环境。
[关键词]大学生;非正规就业;问题;对策
近年来,伴随着经济体制转轨、产业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我国的非正规就业发展迅猛,几乎涵盖了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和角落。非正规就业的发展,对于促进就业,保持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就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非正规就业市场因具有的灵活性、多样性的特点而为大学生提供了重要的就业空间。特别是在经济危机爆发后就业压力不断增大的情况下,大学生非正规就业较低的准入门槛,为大学生顺利地进入岗位角色,提供了一个重要的缓冲带。当前我国大学生非正规就业主要有五种方式,包括正规部门的非正规就业、自主创业、自由职业、劳务派遣就业、兼职就业等。
一、大学生非正规就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传统的就业意识难以符合非正规就业要求
随着我国高校的扩招,高等教育逐步进入大众化阶段。大学毕业生整体的就业也进入了一个“大众化就业”模式的时代。但是,目前还有相当一部分毕业生受传统就业模式影响以及对非正规就业的偏见,仍未树立大众化的就业观念,“等、靠、要”思想普遍存在。在选择就业单位时,不是根据自身的特点和能力进行选择,而仍是把传统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作为选择就业单位的首要因素,只想从事传统意义的“精英工作”,不远从事“蓝领工作”和“灰领工作”。
(二)非正规就业市场中的劳动关系不规范
由于发展时间短以及市场法规体系还不健全,目前非正规就业的劳动关系仍处于不协调、不稳定的状态。一些非正规就业人员通常以完成一定的任务为期限建立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一般都比较松散,劳动合同短期化的现象越来越明显,非正规就业人员随时可能被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不稳定。甚至不少非正规就业人员没有与雇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不仅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权益,而且还缺乏基本的劳动保护,以至出现了工伤事故往往得不到应有的补偿。这些因素的存在严重影响大学生选择非正规就业的积极性。
(三)非正規就业的社会保障不科学问题
受体制和传统影响,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针对传统的正规就业设计的,具有较强的分割性与歧视性缺点,从而导致非正规就业人员多数被排斥在现行社会保障制度之外。而且由于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与非正规就业的发展不相适应,从而对大学生就业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由于非正规就业人员无法获得相应的社会保障,大学生总是担心将来的养老、工伤、医疗保障问题,给从事非正规就业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同时,在就业形势不容乐观的情况下,大量新增劳动力进入非正规就业领域,假如不及时将这部分人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内,势必造成赡养率提高,缴费比例增加,进而导致现行社会保险制度陷入危机,并进而影响到非正规就业群体的利益。
(四)大学生创业缺少必要的支持
非正规就业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通过创业促进就业,而且这也是重要途径之一。大学生这一群体素质较高,有创业激情,具备较好的自身条件。清华大学创业研究中心共同发布的中国百姓创业致富调查报告显示,大学生创业者的比例2007年达到20%。可见,随着我国对大学生创业的大力扶持,创业人数在大幅度提高。尽管如此,大学生创业中遇到的问题依然突出。首先是缺少创业培训和指导。大学生群体缺少工作实践经验,创业的基本技能,开业的技巧、实际操作能力都非常缺乏,而目前还缺少这些内容的培训和指导,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创业的成功。其次是缺少创业资金。关于创业资金的筹集对于每一个创业者来讲都是至关重要的,对于我国的大学生创业者这个问题更是关键。大学生创业者融资渠道狭窄,国家提供的小额担保贷款覆盖范围和支持力度都较小,大学生又难以获得风险投资公司的信任。再次是缺少对创业企业的跟踪扶持,大学生创业中遇到的问题难以得到及时解决。
(五)高校人才培养模式与非正规就业市场不适应
非正规就业市场是强竞争性劳动力市场,大学文凭的信号作用变弱,就业选择将充当衡量大学生人力资本存量的信号作用。决定从事不同就业类型的因素不再是人的绝对受教育水平,而是他相对于其他竞争者的相对优势。就业者的生存和发展取决于自己的真才实学。而目前高校的人才培养仍不太适应市场需要。首先是专业设置不对路。主要表现在专业的设置口径、设置方向等方面比较僵化、缺少弹性,不适合于复合型人才和通用型人才的培养需要。其次是课程体系设置呈现重理论轻实践。调查显示用人单位对大学毕业生的工作态度、专业知识、动手能力、合作精神的总体评价都不高。此外,高校在新形势下的一些非理性行为也给大学生就业带来不利影响,包括盲目扩招,办学层次定位不准,一味“高、大、全”,不能符合社会劳动分工的多样化和人才层次多样化要求,导致人才特点和类型雷同,造成人才大量积压。
(六)知识经济条件下市场的技术壁垒作用明显
随着大量高科技、专业化服务的新型产业部门的迅速成长以及现代企业组织管理和经营方式的进一步变革,一大批新型的非正规就业方式随之产生,具有高知识型的非正规就业形式将成为重要内容,非正规劳动力市场将分割为“高技能”和“低技能”两个板块。这使得不同技术水准的劳动者将面临不同的就业形势,大学生中高技能劳动者将获得广阔而自由的空间,并由此获得丰厚的收益低技能劳动者只能流向农民工、城镇下岗人员从事的非正规就业中的简单劳动岗位。
二、加强大学生非正规就业的措施
(一)确立非正规就业的法律地位
在现行法规体系中,尚没有对于非正规就业的专门规定,也没有针对非正规就业人口的保护措施。已有的一些涉及非正规就业的法律法规也不够系统和全面,而且一些政策只是针对特定群体制定的,适用面较窄,明显存在许多不适应非正规就业情况的地方。因此,要适时修订《劳动法》,建立弹性就业机制,使企业具有灵活用工的权利,使劳动者有灵活就业的选择权。要通过建立专门的法律法规确认非正规就业的地位和作用,明确非正规就业的合法形式和使用范围,保护非正规就业条件下从业人员的权益和企业的权益积极研究和实行适合非正规就业的社会保险形式等。尤其是针对大学生创业的法律和规章制度,通过建立针对大学生创业的法律、法规,出台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措施。
(二)建立非正规就业中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
总的原则是非正规就业人员能享受到自己应有的权利与利益,满 足其生存与发展的需求。要从立法上规范劳动关系多元化与复杂化的问题,有关部门应着手修改现行法律中不利于非正规就业发展的部分,制定非正规就业的劳动合同标准,加强非正规就业的劳动合同管理,以切实保证灵活就业人员的权益。同时要针对大学生群体特点,设计工资制度,限定最低工资标准。
(三)制定积极的非正规就业优惠政策
要以非正规就业的方式促进就业岗位的增加,鼓励更多的大学生选择非正规就业,就必须实行特殊的就业扶持政策,鼓励非正规就业领域的开拓和发展。首先,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拓展非正规就业岗位。在发展第三产业时,应该重点发展投资少、见效快、效益好、就业容量大的产业。其次,促进非正规就业组织的建立。政府加强就业指导,推动市场力量自由地、自发地组织建立各种非正规就业组织,通过组织的建立促进就业。最后,制定合理的税收政策,促进非正规就业健康发展。税务部门要完善非正规就业人员的税收减免政策,鼓励非正规就业者依据法规和政策纳税,政府相关部门要积极为大学生的非正规就业提供支持。
(四)建立与非正规就业相匹配的社会保障制度
非正规就业劳动力市场的不断发展虽然增大了大学生劳动力市场的弹性,但是对劳动者自身而言,非正规就业劳动者面临的生活风险也就远远大于正规就业者。因此需要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创新设计出适用于非正规就业人口的社会保障规章条例,形成有区别、能承受、易操作的实施办法,使非正规就业人员也能按照一定的规章,享有与正规就业者同等的社会保障水平。在构建非正规就业的社会保障体系时,应以失业社会保障为重心,以促进就业为目标,以积极的就业服务为核心,从而防范非正规就业的失业风险。
(五)端正大学生对非正规就业的认识
大学毕业生应该端正对非正规就业的认识,不是针对某一个群体,而是全社会。不论哪一种就业,本质上都是一种为谋生或其它目的而付出劳动并获得收入的行为。在就业形式严峻、正规部门不能提供充足就业岗位的情况下,非正规就业是最能体现“就业就是最大的保障”这一原则的,它也是保持社会稳定和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各高校加强就业指导,引导大学生充分认识当前的就业形势和自身实际情况,确定现实、合理的求职目标。
(六)提高大学生非正规就业能力
促进大学生非正规就业,高校必须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和择业竞争力,使毕业生适应产业结构升级和劳动力市场对人才需求的变化。首先,要以就业为导向,加强学科专业结构调整,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其次要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教育质量,使毕业生知识宽、能力强、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从而适应市场需求。再次要开展创业教育,建立促进大学生创业制度,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主创业是重要的非正规就业形式,面对竞争日益激烈的就业市场,自主创业不失为高校毕业生实现自我价值的另一条就业之路。在创业教育中注重学生就业观念的转变,加强创业基本能力和开业技巧的培养,使学生具备自主创业的基础。
(七)创造良好的大学生创业环境
围绕解决我国大学生创业存在的问题,为大学生创造良好的创业环境。首先要做好创业孵化,提高大学生创业者的实际操作能力。政府要加大对创业的支持,建设相对集中的创业市场或孵化基地,为缺乏创业经验和经营场地的大学生创业者提供一段时期的孵化,帮助其完成创业见习,丰富创业体验,提高实际操作能力。其次要开展融资服务,提高大学生创业者的诚信意识和资金运作能力。抓紧落实国家有关小额担保贷款的政策,同时多渠道籌集资金,为创业者提供多种形式的融资服务。要结合信用社区建设,加强对贷款申请人的诚信教育,跟踪了解资金使用情况。再次是要加强跟踪扶持,提高创业者的经营能力。跟踪大学生创业者企业运营和发展情况,针对经营中出现的问题,提供咨询和指导。创建创业指导中心,加强创业交流,沟通创业信息,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全方位有效服务。
[参考文献]
[1]郑永森,王劼,大学生非正规就业问题与对策分析[J].南昌师范高专学报2009(1).
[2]郑永森,王劼,浅议大学生非正规就业[J].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02.
[3]陈宇海,浅议大学生非正规就业[J].广西社会科学,2004.10.
[4]袁彦鹏,非正规就业的发展是必然趋势[J].中国劳动,2002.09.
[5]石美遐,非正规就业劳动关系研究——从国际视野探讨中国模式和政策选择[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7.07.
[6]何平,华迎放等,非正规就业群体社会保障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8.05.
[7]万向东,农民工非正式就业研究的回望与展顾[J].中山大学学报,2009.01.
[关键词]大学生;非正规就业;问题;对策
近年来,伴随着经济体制转轨、产业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我国的非正规就业发展迅猛,几乎涵盖了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和角落。非正规就业的发展,对于促进就业,保持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就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非正规就业市场因具有的灵活性、多样性的特点而为大学生提供了重要的就业空间。特别是在经济危机爆发后就业压力不断增大的情况下,大学生非正规就业较低的准入门槛,为大学生顺利地进入岗位角色,提供了一个重要的缓冲带。当前我国大学生非正规就业主要有五种方式,包括正规部门的非正规就业、自主创业、自由职业、劳务派遣就业、兼职就业等。
一、大学生非正规就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传统的就业意识难以符合非正规就业要求
随着我国高校的扩招,高等教育逐步进入大众化阶段。大学毕业生整体的就业也进入了一个“大众化就业”模式的时代。但是,目前还有相当一部分毕业生受传统就业模式影响以及对非正规就业的偏见,仍未树立大众化的就业观念,“等、靠、要”思想普遍存在。在选择就业单位时,不是根据自身的特点和能力进行选择,而仍是把传统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作为选择就业单位的首要因素,只想从事传统意义的“精英工作”,不远从事“蓝领工作”和“灰领工作”。
(二)非正规就业市场中的劳动关系不规范
由于发展时间短以及市场法规体系还不健全,目前非正规就业的劳动关系仍处于不协调、不稳定的状态。一些非正规就业人员通常以完成一定的任务为期限建立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一般都比较松散,劳动合同短期化的现象越来越明显,非正规就业人员随时可能被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不稳定。甚至不少非正规就业人员没有与雇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不仅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权益,而且还缺乏基本的劳动保护,以至出现了工伤事故往往得不到应有的补偿。这些因素的存在严重影响大学生选择非正规就业的积极性。
(三)非正規就业的社会保障不科学问题
受体制和传统影响,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针对传统的正规就业设计的,具有较强的分割性与歧视性缺点,从而导致非正规就业人员多数被排斥在现行社会保障制度之外。而且由于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与非正规就业的发展不相适应,从而对大学生就业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由于非正规就业人员无法获得相应的社会保障,大学生总是担心将来的养老、工伤、医疗保障问题,给从事非正规就业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同时,在就业形势不容乐观的情况下,大量新增劳动力进入非正规就业领域,假如不及时将这部分人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内,势必造成赡养率提高,缴费比例增加,进而导致现行社会保险制度陷入危机,并进而影响到非正规就业群体的利益。
(四)大学生创业缺少必要的支持
非正规就业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通过创业促进就业,而且这也是重要途径之一。大学生这一群体素质较高,有创业激情,具备较好的自身条件。清华大学创业研究中心共同发布的中国百姓创业致富调查报告显示,大学生创业者的比例2007年达到20%。可见,随着我国对大学生创业的大力扶持,创业人数在大幅度提高。尽管如此,大学生创业中遇到的问题依然突出。首先是缺少创业培训和指导。大学生群体缺少工作实践经验,创业的基本技能,开业的技巧、实际操作能力都非常缺乏,而目前还缺少这些内容的培训和指导,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创业的成功。其次是缺少创业资金。关于创业资金的筹集对于每一个创业者来讲都是至关重要的,对于我国的大学生创业者这个问题更是关键。大学生创业者融资渠道狭窄,国家提供的小额担保贷款覆盖范围和支持力度都较小,大学生又难以获得风险投资公司的信任。再次是缺少对创业企业的跟踪扶持,大学生创业中遇到的问题难以得到及时解决。
(五)高校人才培养模式与非正规就业市场不适应
非正规就业市场是强竞争性劳动力市场,大学文凭的信号作用变弱,就业选择将充当衡量大学生人力资本存量的信号作用。决定从事不同就业类型的因素不再是人的绝对受教育水平,而是他相对于其他竞争者的相对优势。就业者的生存和发展取决于自己的真才实学。而目前高校的人才培养仍不太适应市场需要。首先是专业设置不对路。主要表现在专业的设置口径、设置方向等方面比较僵化、缺少弹性,不适合于复合型人才和通用型人才的培养需要。其次是课程体系设置呈现重理论轻实践。调查显示用人单位对大学毕业生的工作态度、专业知识、动手能力、合作精神的总体评价都不高。此外,高校在新形势下的一些非理性行为也给大学生就业带来不利影响,包括盲目扩招,办学层次定位不准,一味“高、大、全”,不能符合社会劳动分工的多样化和人才层次多样化要求,导致人才特点和类型雷同,造成人才大量积压。
(六)知识经济条件下市场的技术壁垒作用明显
随着大量高科技、专业化服务的新型产业部门的迅速成长以及现代企业组织管理和经营方式的进一步变革,一大批新型的非正规就业方式随之产生,具有高知识型的非正规就业形式将成为重要内容,非正规劳动力市场将分割为“高技能”和“低技能”两个板块。这使得不同技术水准的劳动者将面临不同的就业形势,大学生中高技能劳动者将获得广阔而自由的空间,并由此获得丰厚的收益低技能劳动者只能流向农民工、城镇下岗人员从事的非正规就业中的简单劳动岗位。
二、加强大学生非正规就业的措施
(一)确立非正规就业的法律地位
在现行法规体系中,尚没有对于非正规就业的专门规定,也没有针对非正规就业人口的保护措施。已有的一些涉及非正规就业的法律法规也不够系统和全面,而且一些政策只是针对特定群体制定的,适用面较窄,明显存在许多不适应非正规就业情况的地方。因此,要适时修订《劳动法》,建立弹性就业机制,使企业具有灵活用工的权利,使劳动者有灵活就业的选择权。要通过建立专门的法律法规确认非正规就业的地位和作用,明确非正规就业的合法形式和使用范围,保护非正规就业条件下从业人员的权益和企业的权益积极研究和实行适合非正规就业的社会保险形式等。尤其是针对大学生创业的法律和规章制度,通过建立针对大学生创业的法律、法规,出台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措施。
(二)建立非正规就业中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
总的原则是非正规就业人员能享受到自己应有的权利与利益,满 足其生存与发展的需求。要从立法上规范劳动关系多元化与复杂化的问题,有关部门应着手修改现行法律中不利于非正规就业发展的部分,制定非正规就业的劳动合同标准,加强非正规就业的劳动合同管理,以切实保证灵活就业人员的权益。同时要针对大学生群体特点,设计工资制度,限定最低工资标准。
(三)制定积极的非正规就业优惠政策
要以非正规就业的方式促进就业岗位的增加,鼓励更多的大学生选择非正规就业,就必须实行特殊的就业扶持政策,鼓励非正规就业领域的开拓和发展。首先,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拓展非正规就业岗位。在发展第三产业时,应该重点发展投资少、见效快、效益好、就业容量大的产业。其次,促进非正规就业组织的建立。政府加强就业指导,推动市场力量自由地、自发地组织建立各种非正规就业组织,通过组织的建立促进就业。最后,制定合理的税收政策,促进非正规就业健康发展。税务部门要完善非正规就业人员的税收减免政策,鼓励非正规就业者依据法规和政策纳税,政府相关部门要积极为大学生的非正规就业提供支持。
(四)建立与非正规就业相匹配的社会保障制度
非正规就业劳动力市场的不断发展虽然增大了大学生劳动力市场的弹性,但是对劳动者自身而言,非正规就业劳动者面临的生活风险也就远远大于正规就业者。因此需要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创新设计出适用于非正规就业人口的社会保障规章条例,形成有区别、能承受、易操作的实施办法,使非正规就业人员也能按照一定的规章,享有与正规就业者同等的社会保障水平。在构建非正规就业的社会保障体系时,应以失业社会保障为重心,以促进就业为目标,以积极的就业服务为核心,从而防范非正规就业的失业风险。
(五)端正大学生对非正规就业的认识
大学毕业生应该端正对非正规就业的认识,不是针对某一个群体,而是全社会。不论哪一种就业,本质上都是一种为谋生或其它目的而付出劳动并获得收入的行为。在就业形式严峻、正规部门不能提供充足就业岗位的情况下,非正规就业是最能体现“就业就是最大的保障”这一原则的,它也是保持社会稳定和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各高校加强就业指导,引导大学生充分认识当前的就业形势和自身实际情况,确定现实、合理的求职目标。
(六)提高大学生非正规就业能力
促进大学生非正规就业,高校必须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和择业竞争力,使毕业生适应产业结构升级和劳动力市场对人才需求的变化。首先,要以就业为导向,加强学科专业结构调整,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其次要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教育质量,使毕业生知识宽、能力强、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从而适应市场需求。再次要开展创业教育,建立促进大学生创业制度,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主创业是重要的非正规就业形式,面对竞争日益激烈的就业市场,自主创业不失为高校毕业生实现自我价值的另一条就业之路。在创业教育中注重学生就业观念的转变,加强创业基本能力和开业技巧的培养,使学生具备自主创业的基础。
(七)创造良好的大学生创业环境
围绕解决我国大学生创业存在的问题,为大学生创造良好的创业环境。首先要做好创业孵化,提高大学生创业者的实际操作能力。政府要加大对创业的支持,建设相对集中的创业市场或孵化基地,为缺乏创业经验和经营场地的大学生创业者提供一段时期的孵化,帮助其完成创业见习,丰富创业体验,提高实际操作能力。其次要开展融资服务,提高大学生创业者的诚信意识和资金运作能力。抓紧落实国家有关小额担保贷款的政策,同时多渠道籌集资金,为创业者提供多种形式的融资服务。要结合信用社区建设,加强对贷款申请人的诚信教育,跟踪了解资金使用情况。再次是要加强跟踪扶持,提高创业者的经营能力。跟踪大学生创业者企业运营和发展情况,针对经营中出现的问题,提供咨询和指导。创建创业指导中心,加强创业交流,沟通创业信息,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全方位有效服务。
[参考文献]
[1]郑永森,王劼,大学生非正规就业问题与对策分析[J].南昌师范高专学报2009(1).
[2]郑永森,王劼,浅议大学生非正规就业[J].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02.
[3]陈宇海,浅议大学生非正规就业[J].广西社会科学,2004.10.
[4]袁彦鹏,非正规就业的发展是必然趋势[J].中国劳动,2002.09.
[5]石美遐,非正规就业劳动关系研究——从国际视野探讨中国模式和政策选择[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7.07.
[6]何平,华迎放等,非正规就业群体社会保障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8.05.
[7]万向东,农民工非正式就业研究的回望与展顾[J].中山大学学报,20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