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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在网上发帖披露老家河南灵宝非法征地,年仅24岁的王帅便经历了一场牢狱之灾,遭到家乡警察的跨省追捕,并在看守所度过了8天。
看完这篇报道,我没想到一个公民依法举报地方政府违规行为,会受到这样的打击报复!
监督政府行为是公民的法定权利,而举报违法行为更是公民的法定义务。王帅“诽谤”河南灵宝当地政府了吗?没有!他不过是在尽一个公民的义务!然而,这样一个合法的举报行为,却受到当地司法部门的“跨省追捕”!
从重庆彭水诗案、稷山文案、高唐网案到西丰诽谤案,再到这次的违法征地案,一些无辜的人受到了司法的不当追究,我们从中隐隐看到一些地方的司法部门沦为一些官员和特殊利益团体手中的“枪”,成为打击报复的工具。
司法机关办案,本是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可在某些地方行政权力的干预下,这些原则都可以放弃,法律常识都可以不顾。
110启示
雨林
1986年1月10日,经过长达4年的精心准备,广州110报警服务台正式开通,这也是全国首家110报警服务台。在110的定位中有“服务”二字,这在当时可能并没有引起普通民众的太多注意,但广州警方却为此花费了大量心血。
最能体现广州110“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是这样一件事:
有一名精神病人每天都要拨打一次110,但他并不提供警情,而是向接警员反复分析当时发生的种种社会现象,并发上一通牢骚,抱怨“世风日下,人心不古”。时间一久,接警员也开始吃不消了,于是开会商议该如何处理这个棘手的问题。
有人提议通过技术手段屏蔽对方的来电,这是最简单的方案,大家认为可行,但这个提议很快就被一位坐在角落里沉思的同志否决了:“绝对不行,如果有一天他真要报警,救助机会不是就一并屏蔽掉了?”经过讨论,最后多数服从少数,一致通过“维持现状”。
由于110的全体警员达成了这样的共识,所以从那以后每个接警员仍像以前一样非常耐心地为那位精神病人“服务”,并且一“服务”就是10年之久。10年中,广州110换了一茬又一茬的接警员,几乎每个接警员都跟这位特殊的报警者打过交道。
经过20多年的发展,现在的广州110在技术上已今非昔比,但无论技术如何发展,其核心内容始终没有改变,那就是“服务”——不是口头上的服务,而是真正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蹊跷赔款
杨红兵
我们愿意接受调解,但最多只能给7万……几日前,在开县人民法院法庭上,开县公安局代理人表示。但死者的父亲石光荣则说,至少要20万,否则就不能和解。此前,他女儿石昌琼被开县温泉派出所违法传唤留置后,第二天却在派出所附近的巷道里被发现,并且已生命垂危。
真相不白,当地司法部门何以匆匆判案、结案?事实不清,责任不明,当地公安机关怎能主动愿意支付7万赔偿金,这算啥道义赔偿?要知道派出所除了行善之外,更重要的是依法办案,维护法律尊严,充分尊重犯罪嫌疑人的生命和人权。没有侵害嫌疑人的权利,不管是谁都不可拿纳税人的真金白银去行善;一旦侵犯人权,即使是执法机构,相应的办案人员、主管领导都应受到问责惩罚。囫囵吞枣的以道义方式给猝死者赔偿7万元难以服众。
事实上,此案并非个例,近期频发当事人在“羁押”或“审讯”期间非正常死亡事件,譬如“躲猫猫”、“高中生受审”、“李文彦做噩梦”等,已引发公众的广泛质疑。诸多案件中一个重要教训就是当事人在审讯或羁押期间没有受到充分尊重与平等对待。
刚刚发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将建立被羁押者体检制度,这将有效地防范和减少刑讯逼供、非法拘禁和牢头狱霸的非法侵害,体现我国在保障人权方面的努力和进步。
希望从此任何一个犯罪嫌疑人的生命、人权不再匍匐于权力之下。
看完这篇报道,我没想到一个公民依法举报地方政府违规行为,会受到这样的打击报复!
监督政府行为是公民的法定权利,而举报违法行为更是公民的法定义务。王帅“诽谤”河南灵宝当地政府了吗?没有!他不过是在尽一个公民的义务!然而,这样一个合法的举报行为,却受到当地司法部门的“跨省追捕”!
从重庆彭水诗案、稷山文案、高唐网案到西丰诽谤案,再到这次的违法征地案,一些无辜的人受到了司法的不当追究,我们从中隐隐看到一些地方的司法部门沦为一些官员和特殊利益团体手中的“枪”,成为打击报复的工具。
司法机关办案,本是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可在某些地方行政权力的干预下,这些原则都可以放弃,法律常识都可以不顾。
110启示
雨林
1986年1月10日,经过长达4年的精心准备,广州110报警服务台正式开通,这也是全国首家110报警服务台。在110的定位中有“服务”二字,这在当时可能并没有引起普通民众的太多注意,但广州警方却为此花费了大量心血。
最能体现广州110“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是这样一件事:
有一名精神病人每天都要拨打一次110,但他并不提供警情,而是向接警员反复分析当时发生的种种社会现象,并发上一通牢骚,抱怨“世风日下,人心不古”。时间一久,接警员也开始吃不消了,于是开会商议该如何处理这个棘手的问题。
有人提议通过技术手段屏蔽对方的来电,这是最简单的方案,大家认为可行,但这个提议很快就被一位坐在角落里沉思的同志否决了:“绝对不行,如果有一天他真要报警,救助机会不是就一并屏蔽掉了?”经过讨论,最后多数服从少数,一致通过“维持现状”。
由于110的全体警员达成了这样的共识,所以从那以后每个接警员仍像以前一样非常耐心地为那位精神病人“服务”,并且一“服务”就是10年之久。10年中,广州110换了一茬又一茬的接警员,几乎每个接警员都跟这位特殊的报警者打过交道。
经过20多年的发展,现在的广州110在技术上已今非昔比,但无论技术如何发展,其核心内容始终没有改变,那就是“服务”——不是口头上的服务,而是真正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蹊跷赔款
杨红兵
我们愿意接受调解,但最多只能给7万……几日前,在开县人民法院法庭上,开县公安局代理人表示。但死者的父亲石光荣则说,至少要20万,否则就不能和解。此前,他女儿石昌琼被开县温泉派出所违法传唤留置后,第二天却在派出所附近的巷道里被发现,并且已生命垂危。
真相不白,当地司法部门何以匆匆判案、结案?事实不清,责任不明,当地公安机关怎能主动愿意支付7万赔偿金,这算啥道义赔偿?要知道派出所除了行善之外,更重要的是依法办案,维护法律尊严,充分尊重犯罪嫌疑人的生命和人权。没有侵害嫌疑人的权利,不管是谁都不可拿纳税人的真金白银去行善;一旦侵犯人权,即使是执法机构,相应的办案人员、主管领导都应受到问责惩罚。囫囵吞枣的以道义方式给猝死者赔偿7万元难以服众。
事实上,此案并非个例,近期频发当事人在“羁押”或“审讯”期间非正常死亡事件,譬如“躲猫猫”、“高中生受审”、“李文彦做噩梦”等,已引发公众的广泛质疑。诸多案件中一个重要教训就是当事人在审讯或羁押期间没有受到充分尊重与平等对待。
刚刚发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将建立被羁押者体检制度,这将有效地防范和减少刑讯逼供、非法拘禁和牢头狱霸的非法侵害,体现我国在保障人权方面的努力和进步。
希望从此任何一个犯罪嫌疑人的生命、人权不再匍匐于权力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