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日前记者发现,多家银行近日宣布,银行卡“小额免密免签”的限额从300元提高至1 000元,这意味着,以后只要你开通这一功能,到商场刷卡消费,1 000元以内都可以不输密码,也不用签名。提高限额的理由是,原来单笔300元的限额已经无法满足持卡人的支付需求,但業内认为,此举目的或是与当下流行的扫码抢支付市场。(6月1日《新京报》)
对于那些希望支付更为快捷的消费者来说,银行卡“小额免密免签”支付即“闪付”,确能让他们感觉更为便利。但是,“闪付”存在的风险也是显而易见的。比如,储户银行卡丢失可能遭遇盗刷,别人也可能偷拿持卡人的银行卡利用“闪付”盗刷资金,甚至还有网友表示,其在超市,仅仅是挨近POS机,放在口袋里的银行卡就被划走了资金。这让不少人担忧“闪付”威胁到自己银行卡的资金安全。
尽管持卡人遭遇小额免密免签交易的盗用损失,可从发卡银行获得一定额度的赔付,但前提是持卡人须在72小时内挂失。问题在于,由于“闪付”交易的盗用损失,往往只有数百元,持卡人或许并不能及时发现,甚至可能一直未能发现。这样自然也就不会挂失,获得赔付。另外,即使在规定时间内挂失,相关程序也较为繁琐,需要提供各种相关证明,无疑会让持卡人很不便利。
据报道,目前多数银行的银行卡都开通了“闪付”功能,而这种“闪付”功能属于“默认”开通。而正如有关律师指出的,银行事前没有进行充分、有效的告知,就默认银行卡开通“闪付”功能,不仅侵犯用户的知情权,还会造成用户财产权被侵害的可能性,“应把选择权交给用户”。银行卡“默认”开通“闪付”功能,无疑是损害用户消费选择权的做法,实际上是一种霸王条款。
业内人士认为,银行卡“默认”开通“闪付”功能以及提高限额,目的在于与当下流行的扫码抢占支付市场。其实,银行正常谋求利益无可厚非,但为了抢占相关市场份额,便不惜以损害用户消费选择权为代价实施霸王条款,则不可取。正如有专家建议的,银行在开通此类业务时,应充分尊重客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通过技术手段让客户充分了解该项服务,同时建立行之有效的资金安全监控和及时赔付机制,在技术和流程上不断完善,充分保障客户的资金安全。斯才为银行正当获取利润的应有之道。
对于那些希望支付更为快捷的消费者来说,银行卡“小额免密免签”支付即“闪付”,确能让他们感觉更为便利。但是,“闪付”存在的风险也是显而易见的。比如,储户银行卡丢失可能遭遇盗刷,别人也可能偷拿持卡人的银行卡利用“闪付”盗刷资金,甚至还有网友表示,其在超市,仅仅是挨近POS机,放在口袋里的银行卡就被划走了资金。这让不少人担忧“闪付”威胁到自己银行卡的资金安全。
尽管持卡人遭遇小额免密免签交易的盗用损失,可从发卡银行获得一定额度的赔付,但前提是持卡人须在72小时内挂失。问题在于,由于“闪付”交易的盗用损失,往往只有数百元,持卡人或许并不能及时发现,甚至可能一直未能发现。这样自然也就不会挂失,获得赔付。另外,即使在规定时间内挂失,相关程序也较为繁琐,需要提供各种相关证明,无疑会让持卡人很不便利。
据报道,目前多数银行的银行卡都开通了“闪付”功能,而这种“闪付”功能属于“默认”开通。而正如有关律师指出的,银行事前没有进行充分、有效的告知,就默认银行卡开通“闪付”功能,不仅侵犯用户的知情权,还会造成用户财产权被侵害的可能性,“应把选择权交给用户”。银行卡“默认”开通“闪付”功能,无疑是损害用户消费选择权的做法,实际上是一种霸王条款。
业内人士认为,银行卡“默认”开通“闪付”功能以及提高限额,目的在于与当下流行的扫码抢占支付市场。其实,银行正常谋求利益无可厚非,但为了抢占相关市场份额,便不惜以损害用户消费选择权为代价实施霸王条款,则不可取。正如有专家建议的,银行在开通此类业务时,应充分尊重客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通过技术手段让客户充分了解该项服务,同时建立行之有效的资金安全监控和及时赔付机制,在技术和流程上不断完善,充分保障客户的资金安全。斯才为银行正当获取利润的应有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