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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松民先生是我的朋友,但这并不妨碍我对于他在凤凰卫视的《一虎一席谈》现场辩论中表现的失望。在这场辩论中,他本来占据道德制高地,有更多人的支持,但是他卻用这次道德制高地,在制造着话语霸权甚或是行为霸权,他多次将范美忠比喻成“兔子”、骂其为“畜生”、“杂种”,多次说:“见过无耻的人,没有见过这么无耻的人”,这的确有些人身攻击的嫌疑了;而且我最不舒服的是,他多次打断对方的话头,甚至打断范美忠所在学校的校长的话头,这是在不尊重对方的说话权利了。
伏尔泰说:“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中国有一句古话:“有理不在声高”,在康德那里,就是“启蒙”。不是要将自己的观点强行灌输给他人,而仅仅是帮助别人除去蒙在他心上的那一层灰尘,帮助他们认识自己。道德是要靠宣传与理性的说服来启发本人,让他得到心灵的提高,而不是强制他服从我们自身的判断,剥夺他们说话的权利。这是我们文明社会的共识,也是《世界人权公约》和我国宪法保障的言论自由的体现。范美忠不是一个罪人,甚至违法者都算不上,如果他是一个罪人,自然会有警察与法庭对付他,犯不着上电视辩论,甚至即便他是一个罪人,他在法庭上也有辩护的权利,何以提着道德的大棒追着他不放,不让他发声呢?在我看来,尊重他人说话的权利,比道德的高低,甚至比是否掌握了真理,更为重要。
一个人违背了社会公认的道德标准,应当受到他人的谴责,如果越过了道德的底线,那么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毋庸讳言的。但是,没有人有权利限制、禁止他人说话的权利(除非这种言论已经危及他人、社会和国家的安全),或者要强迫他遵循我们的观点,特别是当他的言论只是不符合较高的道德标准时。何况,在这件事上是道德君子的人,在另一件事上却不一定了。有人带了一个行淫时被抓到的妇人来问耶稣:“先生,这妇人是正在犯奸淫的时候被抓到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们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你怎样说呢?”耶稣只是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他就可以先拿起石头打她。”最后,这些人一个个回去了。
事实就是,道德高尚是否在手,真理是否站在我们这一边,我们都不能绝对地把握,知道我们自己无知比我们认为掌握了真理更为艰难。30年前,我们对于私有财产视为洪水猛兽,大公无私是无比高尚的道德准则,但今天保护私有财产入宪,我们并不认为一个人创造和维护自身的私有财产在道德上有亏欠。有必要重温1925年在北京学生火烧《晨报》时,胡适先生所说的话,同是“五四运动”的领袖,陈独秀先生就因为《晨报》刊登了许多反对苏俄的文章而认为是“活该”,但是胡适先生却认为:“异乎我者未必即非,而同乎我者未必即是;今日众人之所是未必即是,而众人之所非未必真非。换句话说,就是要大家容忍异己的意见和信仰。”诗人徐志摩对这一事情也评说:“我天天抓紧了拳头问这时代要的只是忠实的思想,不问它是任何倾向。”是的,尊重人的说话权利太重要了,尊重言论自由的重要性超过真理的本身,因为今天的真理可能是明天的谬论,维护今天谬论的人说话的权利,就是保留明天真理的火种。
郭松民先生在他的博客上说:“多年以前,龙应台曾经写过一篇文章《中国人,你为什么不生气?》,多年以后我发现,生气,也就是愤怒,在中国仍然是一种稀缺的品质。”以此作为他行为辩护的理由之一。我们对于道德败坏的人当然可以生气、批评,对于违反法律与纪律的行为当然可以要求予以惩罚,但并不等于不让他们发出声音,不尊重他们说话的权利。而且,龙应台所谓的生气对象,其实大多是针对让民众不能发言的国民党的独裁统治,更多的是要求他们敢于向限制他们说话的专制权力生气。据我所知,言论自由在龙应台那里,是最为弥足珍贵的人类天赋权利之一。
编辑:孙薇薇
伏尔泰说:“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中国有一句古话:“有理不在声高”,在康德那里,就是“启蒙”。不是要将自己的观点强行灌输给他人,而仅仅是帮助别人除去蒙在他心上的那一层灰尘,帮助他们认识自己。道德是要靠宣传与理性的说服来启发本人,让他得到心灵的提高,而不是强制他服从我们自身的判断,剥夺他们说话的权利。这是我们文明社会的共识,也是《世界人权公约》和我国宪法保障的言论自由的体现。范美忠不是一个罪人,甚至违法者都算不上,如果他是一个罪人,自然会有警察与法庭对付他,犯不着上电视辩论,甚至即便他是一个罪人,他在法庭上也有辩护的权利,何以提着道德的大棒追着他不放,不让他发声呢?在我看来,尊重他人说话的权利,比道德的高低,甚至比是否掌握了真理,更为重要。
一个人违背了社会公认的道德标准,应当受到他人的谴责,如果越过了道德的底线,那么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毋庸讳言的。但是,没有人有权利限制、禁止他人说话的权利(除非这种言论已经危及他人、社会和国家的安全),或者要强迫他遵循我们的观点,特别是当他的言论只是不符合较高的道德标准时。何况,在这件事上是道德君子的人,在另一件事上却不一定了。有人带了一个行淫时被抓到的妇人来问耶稣:“先生,这妇人是正在犯奸淫的时候被抓到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们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你怎样说呢?”耶稣只是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他就可以先拿起石头打她。”最后,这些人一个个回去了。
事实就是,道德高尚是否在手,真理是否站在我们这一边,我们都不能绝对地把握,知道我们自己无知比我们认为掌握了真理更为艰难。30年前,我们对于私有财产视为洪水猛兽,大公无私是无比高尚的道德准则,但今天保护私有财产入宪,我们并不认为一个人创造和维护自身的私有财产在道德上有亏欠。有必要重温1925年在北京学生火烧《晨报》时,胡适先生所说的话,同是“五四运动”的领袖,陈独秀先生就因为《晨报》刊登了许多反对苏俄的文章而认为是“活该”,但是胡适先生却认为:“异乎我者未必即非,而同乎我者未必即是;今日众人之所是未必即是,而众人之所非未必真非。换句话说,就是要大家容忍异己的意见和信仰。”诗人徐志摩对这一事情也评说:“我天天抓紧了拳头问这时代要的只是忠实的思想,不问它是任何倾向。”是的,尊重人的说话权利太重要了,尊重言论自由的重要性超过真理的本身,因为今天的真理可能是明天的谬论,维护今天谬论的人说话的权利,就是保留明天真理的火种。
郭松民先生在他的博客上说:“多年以前,龙应台曾经写过一篇文章《中国人,你为什么不生气?》,多年以后我发现,生气,也就是愤怒,在中国仍然是一种稀缺的品质。”以此作为他行为辩护的理由之一。我们对于道德败坏的人当然可以生气、批评,对于违反法律与纪律的行为当然可以要求予以惩罚,但并不等于不让他们发出声音,不尊重他们说话的权利。而且,龙应台所谓的生气对象,其实大多是针对让民众不能发言的国民党的独裁统治,更多的是要求他们敢于向限制他们说话的专制权力生气。据我所知,言论自由在龙应台那里,是最为弥足珍贵的人类天赋权利之一。
编辑:孙薇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