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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新一轮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正在8个省(市)启动。在产权改革上,尽管国务院出台的《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中提出了多种产权改革模式,但根据全国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大部分地区还是要把产权改革的重点放到以合作制为基础、以县级联社为统一法人的产权形式上来。江苏省早在2000年底就进行了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的改革。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就实行县级联社统一法人中会计处理的有关问题作一浅述,供改革试点地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