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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既是自然综合体又是经济综合体,是由地球陆地表面各种要素以及人类经济、社会生产生活所组成。土地作为一种可再生资源是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人类经济活动离不开土地。我们国家的城镇化阶段仍处于飞速发展时期,随着城镇化的进程的加快对于土地资源的需求也越来越大,特别是建设用地,这就使得人地矛盾更加尖锐。我国的基本国情就要求我们,必须走集约节约的城镇化道路。云南省作为边疆少数民族聚集省份,城镇化的发展水平始终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因此研究云南省城镇化与建设用地集约利用之间的耦合协调关系具有很强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研究的研究区域为云南省以及16个地级市,研究时序为2007-2016年。首先构建城镇化与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耦合系统,其次构建耦合协调发展评价模型对云南省2007-2016年城镇化发展和建设用地集约利用之间的协调状况进行研究和分析,再次通过运用GIS中断裂法对两者的耦合协调发展进行时序特征分析,空间分析模块(全局莫兰指数)进行全局自相关分析,集聚与异常值分析模块(LISA图)进行局部空间自相关分析。最后从提高城镇化水平、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加强政府管理三个方面提出建议。主要的研究结论如下:(1)系统梳理城镇化、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相关概念以及系统论、协同理论、耦合理论之后在构建城镇化与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的耦合系统中,要充分考虑两个系统之间相互关系,只有城镇化系统和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系统之间协调同步发展,才能实现城镇的可持续发展。(2)对城镇化与城市建设用地集约利用之间的关系做了定性分析。城镇化所处的阶段不同,土地利用方式和土地集约利用类型也有所不同,而且城镇土地的集约利用水平是影响城镇化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城镇化水平的高低影响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的水平。(3)通过对云南省城镇化与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耦合协调发展水平时序特征分析得到:云南省城镇化与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耦合协调发展水平的空间格局呈现的是层次分明的阶梯分布,处于第一阶梯高值区的是昆明市、玉溪市、为核心的滇中地区,以大理为核心的滇东北地区以及滇西南的德宏州和西双版纳州为第二阶梯高值区,剩余地区城镇化与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耦合协调发展水平普遍偏低为第三阶梯高值区。(4)通过对云南省城镇化与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耦合协调发展水平空间特征分析得到:云南省城镇化与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耦合协调发展水平呈现正空间相关且正相关性和集聚程度在逐渐减弱;2007-2016年十年间,云南省16个州市的城镇化与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耦合协调发展水平均为出现异常值,基本变现为昆明市处在高值区,临沧市处在低值区,其他地区的差异化不显著,说明城市有向着共同发展的良好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