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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主要探讨了在《新课程标准》指导下,如何在数学教学课堂上引导学生预习、合作探究和目标练习。即运用“121”课堂教学模式进行数学教学。新课标主张教学以学生的发展为本,以学生的主体发展为条件和归宿,强调课堂中的数学学习就是学生主体性的数学活动。因此,在学习活动中,我们应该以学生为主体,以师生合作为基础,重视发展学生的思维能力,重视教给学生自行获取知识的方法以及主动参与数学实践的能力。只有这样,学生才能获得终身受用的数学基础适应和创造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