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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公共行政的政府治理理念认为,政府应把供应和生产产品作为一个整体,应该扮演公共产品供应者(生产安排者)和直接生产者的双重角色。而事实上,政府同时扮演这两种角色的时候,政府的“产出”往往是低效率的。文章认为,只有在清晰界定不同种类和性质的公共产品的前提下,区别供应和生产,引进竞争机制,使政府从垄断性直接介入生产机制中摆脱出来,才是有效政府供给的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