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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初裁减存留钱粮的措施为清代财政史上的一件大事,为清蒋良骥《东华录》所载,而《清实录》及其他官修史籍竟只字未及。清廷不仅裁其可裁者,而且又将其不可裁者亦大量地裁减,这使清廷不被加派之骂名,而阴收加派之实惠。裁减存留钱粮,导致地方财政空虚,官吏奉禄不足,以及贿赂公行、贪风日盛和私派日增等一系列问题,于是,雍正二年遂行“耗羡归公”制度,使中央和地方财政的利益都得到了满足。裁减存留钱粮和耗羡归公,都是一种变相加派,有损清廷形象,故《清实录》对此“讳饰净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