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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长春
职务:浙江省台州市土地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
罪名:受贿罪
现状: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刘长春因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75万余元、美金1万元,被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万元人民币。
2 程李明
职务:安徽省马鞍山市公安局局长
问题: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现状:审理中
据查,1999年8月到2009年4月,被告人程李明在担任芜湖市公安局局长、马鞍山市公安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民营企业经营者及下属民警人民币现金469.78余万元、购物卡价值10.4万元、美元1.4万元,并为他人在经营活动或职务调整方面谋取利益。另外,被告人程李明尚有200.68余万元家庭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3 王海风
职务:安徽省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罪名:受贿罪
现状: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查,王海风于1997年1月至2008年11月期间,利用担任马鞍山市花山区区长、国土资源局局长等职务便利,在工程发包、土地买卖、征迁、办证、矿山开采等过程中,接受他人请托,为请托单位或者个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人民币1425.1141万元(含11.48万元购物卡)、36.4万美元、4万港币、10万新台币,以及金条四根、劳力士牌手表两块、诺基亚牌手机两部、“LV”牌皮包一个等物。
4 王洪义
职务: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农机局党委书记、局长
罪名:受贿罪
现状: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追缴其全部非法所得。
原巴中市巴州区农机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洪义在为该区部分村社拨付农机项目款时,以办事需给上级部门“打点”等借口,数次向对方索收贿赂92000元。2010年3月,四川省巴州区法院一审认定王洪义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追缴其全部非法所得。
5 董黎明
职务: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开发试验区财政局局长
问题:涉嫌受贿
现状:审查起诉中
据查,董黎明在担任安徽省合肥市原郊区瑶海街道财政所所长至新站区财政局局长的十几年间,所收受的现金和购物卡总计23万元人民币。当了财政局长并且兼任数家公司的负责人后,他开始做“大买卖”。在2007年至2008年间,在为他人审批公司时,凭借手中的权力,轻而易举获得千余万元的干股。
6 董安民
职务:河南省温县县委书记
问题:涉嫌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现状:审理中
2001年至2009年期间,董安民利用担任温县代县长、县长、县委书记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现金共计人民币210多万元、美元1.1万元,伙同慕某收受他人人民币62.9万元。2003年中秋节至2009年春节期间,温县财政局局长先后多次从项目奖励基金中提取现金共计人民币48万元给董安民,用于处理财政关系,董安民将48万元据为已有。经查,董安民现有家庭财产和投资总额等共计人民币900多万元、美元2.05万元,远远超出家庭收入,其中尚有人民币470多万元、美元9500元不能说明来源。
7 米凤君
职务: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问题:涉嫌受贿
现状:审理中
2010年4月29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米凤君受贿案。据指控:米凤君利用担任中共吉林省长春市委副书记、市长,中共吉林省委常委、长春市委书记、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16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82万余元,应以受贿罪追究米凤君的刑事责任。
8 陈兴銮
职务:山东省东营市副市长
罪名: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和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现状: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0年4月29日,山东省东营市原副市长陈兴銮因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和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涉案金额高达3900多万元,一审被判处死刑。
陈兴銮在1999年夏至2008年七八月任东营区区委书记、东营市副市长期间,平均受贿“日进万元”。
他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89个单位或个人贿赂,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所送人民币、银行卡、购物卡、加油卡、美元、欧元以及贵重家具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00余万元;贪污公款共计人民币98.37万余元;挪用公款共计人民币1650万元供其个人持有股份的汇丰盐业公司使用,该款至一审审结仍未归还。
9 郝鹏俊
职务:山西蒲县煤炭局长
问题:涉嫌受贿
现状:审理中
经查,郝鹏俊在北京等地有房产35处、家财过亿元……专案组在郝鹏俊家查获的3.05亿元违规违纪资,金中,仅北京、海南等地35套房产的合同房价款就达1.7亿元;此外,还有郝鹏俊本人及其亲属的存款1.27亿元。一个科级官员,身家过亿,以其为代表的“官煤”式腐败,也折射出煤炭领域的制度和监管漏洞。
10 于兵
职务: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处长
问题:涉嫌受贿、徇私枉法
现状:审理中
2010年2月4日,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原处长于兵,因涉嫌贪污、受贿1400余万元,以受贿罪、徇私枉法罪,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于兵被指控在担任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处长期间,一共收受4笔巨额贿赂,行贿者是4家网络公司,其中知名的瑞星公司向其行贿高达420余万元。此外,他还安排手下获取虚假证明,诬陷跳槽到其他公司的原瑞星公司高管田亚葵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罪,使后者被羁押11个月。
11 翁黎明
职务:上海市青浦监狱副监狱长、政委
罪名:受贿罪
现状: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万元,一切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据查,2003年初至2005年7月间,原青浦监狱副监狱长、政委翁黎明受他人请托,频频示意其下属“关照”犯人堵某:为堵某变更劳役岗位、办理离监探亲和减刑、假释。翁黎明因此获得堵某原公司领导的“回馈”:以远低于市值的价格购得5套商品房,其间差价高达176万余元,而5套商品房均归在翁黎明的父母及妹妹名下。
12 韩 峰
职务: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销售管理处处长
问题:涉嫌受贿
现状:逮捕
据查,2002年至2010年2月,韩峰利用先后担任钦州市烟草专卖局局长、来宾市烟草专卖局局长职务之便,在发包办公大楼、办公网络建设等工程中,为承建商提供帮 助,多次收受承建商的贿赂款共计48.2万元及价值30万元的商品房一套。
13 殷坤能
职务: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罪名:受贿罪
现状: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万元,追回一切违法所得。
殷坤能从2005年到2009年,利用先后担任普陀区区政府副主任、主任并兼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先后为多家公司提供便利,获取利益。以打牌费等名义,共收受贿赂72万余元,用于购买住房。
14 杜泉利
职务: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人力资源部薪酬处处长
罪名:贪污罪
现状: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2010年5月,原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人力资源部薪酬处处长杜泉利,在为单位员工办理健身卡的过程中,收受健身俱乐部返还的折扣款21万余元。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15 白玉岭
职务:安徽省毫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支队长
罪名:受贿罪、贪污罪、徇私枉法罪、强奸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现状: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亳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原支队长白玉岭案一审以强奸罪、受贿罪、贪污罪、徇私枉法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受贿款、贪污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款予以追缴。
16 段力
职务:云南省大理市市委副书记、市长
问题:涉嫌受贿
现状:审理中
从2000年至2009年,段力在担任大理市交通局局长、大理市建设局局长、大理经济开发区副主任、主任、大理市副市长、市长期间,分27次收受“洱海天域”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开发商中建穗丰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陈白(另案处理)等11人行贿的财物共计165万余元。
17 郭宏峻
职务:云南省大理州州长助理
问题:涉嫌受贿
现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从云南省纪委获悉,广泛受到社会关注的“洱海天域”房地产开发项目已查实,项目从一开始就存在严重的官商勾结、行贿受贿等违纪违法问题,擅自更改规划,致使情人湖遭受永久陛破坏。目前,涉嫌受贿一套价格100多万元的房子、价值港币数万元的欧米茄手表两块的大理州原州长助理郭宏峻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8 陈文伟
职务:江西省公路管理局京福高速公路温沙管理处处长
罪名: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职务侵占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现状: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一审认定陈文伟利用其先后担任江西省公路管理局交通总站站长、江西省公路管理局办公室主任、江西省京福高速公路温沙管理处党委书记、处长等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550多万元;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11万余元、美金2000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伙同他人共同侵占公司财物共计人民币400多万元。
19 阙敬德
职务: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征地服务工作人员,曾任梅陇资产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梅陇实业总公司总经理,梅陇迅豪置业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
罪名:贪污罪
现状: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
法院认为,阙敬德利用职务之便与他人共同侵占梅陇公司资产337余万元,鉴于所侵占资产已全部退赔,可从轻处罚。
20 张志琴
职务:梅都房地产公司董事长
罪名:贪污罪
现状:以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百万元;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百万元。
法庭认定张志琴挪用梅都公司4.4亿元资金,但具有自首情节,挪用资金已予以追回。张志琴在闵行“倒楼案”中犯有重大责任事故罪,致使一人死亡,造成梅都公司重大财产损失,情节特别恶劣,考虑到被告人在倒楼后具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处罚。
21 许满刚
职务: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司长
罪名:受贿罪
现状: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检方指控,2005年至2008年间,许满刚伙同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原副司长郭京毅,在外管局管理检查司对一家大型民营燃气企业违规使用外汇问题进行检查一事上为该公司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给予的欧米茄手表一块,价值人民币2.8万余元,港币310万元,折合人民币287.8万余元,共计290.7万余元。
2007年至2008年间,许满刚在国家外汇管理局要求广东分局对广东元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外汇进行查处一事上为该公司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分两次给予的港币10万元,折合人民币9.1万余元。
2007年至2008年,许满刚在北京北科麦思科公司补办外汇手续一事上,为该公司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给予的商通购物卡5张,共计5万元。
22 向献国
职务:湖南省祁东县县委副书记
罪名:受贿罪
现状: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据查,2000年12月至2009年5月,向献国在担任祁东县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和衡阳市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先后75次收受53人的贿赂,折合人民币80万元左右。
(责编:桦林)
职务:浙江省台州市土地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
罪名:受贿罪
现状: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刘长春因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75万余元、美金1万元,被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万元人民币。
2 程李明
职务:安徽省马鞍山市公安局局长
问题: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现状:审理中
据查,1999年8月到2009年4月,被告人程李明在担任芜湖市公安局局长、马鞍山市公安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民营企业经营者及下属民警人民币现金469.78余万元、购物卡价值10.4万元、美元1.4万元,并为他人在经营活动或职务调整方面谋取利益。另外,被告人程李明尚有200.68余万元家庭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3 王海风
职务:安徽省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罪名:受贿罪
现状: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查,王海风于1997年1月至2008年11月期间,利用担任马鞍山市花山区区长、国土资源局局长等职务便利,在工程发包、土地买卖、征迁、办证、矿山开采等过程中,接受他人请托,为请托单位或者个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人民币1425.1141万元(含11.48万元购物卡)、36.4万美元、4万港币、10万新台币,以及金条四根、劳力士牌手表两块、诺基亚牌手机两部、“LV”牌皮包一个等物。
4 王洪义
职务: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农机局党委书记、局长
罪名:受贿罪
现状: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追缴其全部非法所得。
原巴中市巴州区农机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洪义在为该区部分村社拨付农机项目款时,以办事需给上级部门“打点”等借口,数次向对方索收贿赂92000元。2010年3月,四川省巴州区法院一审认定王洪义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追缴其全部非法所得。
5 董黎明
职务: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开发试验区财政局局长
问题:涉嫌受贿
现状:审查起诉中
据查,董黎明在担任安徽省合肥市原郊区瑶海街道财政所所长至新站区财政局局长的十几年间,所收受的现金和购物卡总计23万元人民币。当了财政局长并且兼任数家公司的负责人后,他开始做“大买卖”。在2007年至2008年间,在为他人审批公司时,凭借手中的权力,轻而易举获得千余万元的干股。
6 董安民
职务:河南省温县县委书记
问题:涉嫌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现状:审理中
2001年至2009年期间,董安民利用担任温县代县长、县长、县委书记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现金共计人民币210多万元、美元1.1万元,伙同慕某收受他人人民币62.9万元。2003年中秋节至2009年春节期间,温县财政局局长先后多次从项目奖励基金中提取现金共计人民币48万元给董安民,用于处理财政关系,董安民将48万元据为已有。经查,董安民现有家庭财产和投资总额等共计人民币900多万元、美元2.05万元,远远超出家庭收入,其中尚有人民币470多万元、美元9500元不能说明来源。
7 米凤君
职务: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问题:涉嫌受贿
现状:审理中
2010年4月29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米凤君受贿案。据指控:米凤君利用担任中共吉林省长春市委副书记、市长,中共吉林省委常委、长春市委书记、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16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82万余元,应以受贿罪追究米凤君的刑事责任。
8 陈兴銮
职务:山东省东营市副市长
罪名: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和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现状: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0年4月29日,山东省东营市原副市长陈兴銮因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和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涉案金额高达3900多万元,一审被判处死刑。
陈兴銮在1999年夏至2008年七八月任东营区区委书记、东营市副市长期间,平均受贿“日进万元”。
他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89个单位或个人贿赂,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所送人民币、银行卡、购物卡、加油卡、美元、欧元以及贵重家具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00余万元;贪污公款共计人民币98.37万余元;挪用公款共计人民币1650万元供其个人持有股份的汇丰盐业公司使用,该款至一审审结仍未归还。
9 郝鹏俊
职务:山西蒲县煤炭局长
问题:涉嫌受贿
现状:审理中
经查,郝鹏俊在北京等地有房产35处、家财过亿元……专案组在郝鹏俊家查获的3.05亿元违规违纪资,金中,仅北京、海南等地35套房产的合同房价款就达1.7亿元;此外,还有郝鹏俊本人及其亲属的存款1.27亿元。一个科级官员,身家过亿,以其为代表的“官煤”式腐败,也折射出煤炭领域的制度和监管漏洞。
10 于兵
职务: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处长
问题:涉嫌受贿、徇私枉法
现状:审理中
2010年2月4日,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原处长于兵,因涉嫌贪污、受贿1400余万元,以受贿罪、徇私枉法罪,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于兵被指控在担任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处长期间,一共收受4笔巨额贿赂,行贿者是4家网络公司,其中知名的瑞星公司向其行贿高达420余万元。此外,他还安排手下获取虚假证明,诬陷跳槽到其他公司的原瑞星公司高管田亚葵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罪,使后者被羁押11个月。
11 翁黎明
职务:上海市青浦监狱副监狱长、政委
罪名:受贿罪
现状: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万元,一切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据查,2003年初至2005年7月间,原青浦监狱副监狱长、政委翁黎明受他人请托,频频示意其下属“关照”犯人堵某:为堵某变更劳役岗位、办理离监探亲和减刑、假释。翁黎明因此获得堵某原公司领导的“回馈”:以远低于市值的价格购得5套商品房,其间差价高达176万余元,而5套商品房均归在翁黎明的父母及妹妹名下。
12 韩 峰
职务: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销售管理处处长
问题:涉嫌受贿
现状:逮捕
据查,2002年至2010年2月,韩峰利用先后担任钦州市烟草专卖局局长、来宾市烟草专卖局局长职务之便,在发包办公大楼、办公网络建设等工程中,为承建商提供帮 助,多次收受承建商的贿赂款共计48.2万元及价值30万元的商品房一套。
13 殷坤能
职务: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罪名:受贿罪
现状: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万元,追回一切违法所得。
殷坤能从2005年到2009年,利用先后担任普陀区区政府副主任、主任并兼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先后为多家公司提供便利,获取利益。以打牌费等名义,共收受贿赂72万余元,用于购买住房。
14 杜泉利
职务: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人力资源部薪酬处处长
罪名:贪污罪
现状: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2010年5月,原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人力资源部薪酬处处长杜泉利,在为单位员工办理健身卡的过程中,收受健身俱乐部返还的折扣款21万余元。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15 白玉岭
职务:安徽省毫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支队长
罪名:受贿罪、贪污罪、徇私枉法罪、强奸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现状: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亳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原支队长白玉岭案一审以强奸罪、受贿罪、贪污罪、徇私枉法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受贿款、贪污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款予以追缴。
16 段力
职务:云南省大理市市委副书记、市长
问题:涉嫌受贿
现状:审理中
从2000年至2009年,段力在担任大理市交通局局长、大理市建设局局长、大理经济开发区副主任、主任、大理市副市长、市长期间,分27次收受“洱海天域”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开发商中建穗丰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陈白(另案处理)等11人行贿的财物共计165万余元。
17 郭宏峻
职务:云南省大理州州长助理
问题:涉嫌受贿
现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从云南省纪委获悉,广泛受到社会关注的“洱海天域”房地产开发项目已查实,项目从一开始就存在严重的官商勾结、行贿受贿等违纪违法问题,擅自更改规划,致使情人湖遭受永久陛破坏。目前,涉嫌受贿一套价格100多万元的房子、价值港币数万元的欧米茄手表两块的大理州原州长助理郭宏峻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8 陈文伟
职务:江西省公路管理局京福高速公路温沙管理处处长
罪名: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职务侵占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现状: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一审认定陈文伟利用其先后担任江西省公路管理局交通总站站长、江西省公路管理局办公室主任、江西省京福高速公路温沙管理处党委书记、处长等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550多万元;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11万余元、美金2000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伙同他人共同侵占公司财物共计人民币400多万元。
19 阙敬德
职务: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征地服务工作人员,曾任梅陇资产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梅陇实业总公司总经理,梅陇迅豪置业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
罪名:贪污罪
现状: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
法院认为,阙敬德利用职务之便与他人共同侵占梅陇公司资产337余万元,鉴于所侵占资产已全部退赔,可从轻处罚。
20 张志琴
职务:梅都房地产公司董事长
罪名:贪污罪
现状:以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百万元;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百万元。
法庭认定张志琴挪用梅都公司4.4亿元资金,但具有自首情节,挪用资金已予以追回。张志琴在闵行“倒楼案”中犯有重大责任事故罪,致使一人死亡,造成梅都公司重大财产损失,情节特别恶劣,考虑到被告人在倒楼后具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处罚。
21 许满刚
职务: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司长
罪名:受贿罪
现状: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检方指控,2005年至2008年间,许满刚伙同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原副司长郭京毅,在外管局管理检查司对一家大型民营燃气企业违规使用外汇问题进行检查一事上为该公司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给予的欧米茄手表一块,价值人民币2.8万余元,港币310万元,折合人民币287.8万余元,共计290.7万余元。
2007年至2008年间,许满刚在国家外汇管理局要求广东分局对广东元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外汇进行查处一事上为该公司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分两次给予的港币10万元,折合人民币9.1万余元。
2007年至2008年,许满刚在北京北科麦思科公司补办外汇手续一事上,为该公司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给予的商通购物卡5张,共计5万元。
22 向献国
职务:湖南省祁东县县委副书记
罪名:受贿罪
现状: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据查,2000年12月至2009年5月,向献国在担任祁东县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和衡阳市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先后75次收受53人的贿赂,折合人民币80万元左右。
(责编:桦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