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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审计署的整个审计过程都是置身于香港政府的问责体系里,围绕着公众问责及立法会异体监督开展的,这种监督作用因为议会和舆论的监督而得到更有效地加强和扩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核数条例》规定审计署署长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账目的外部审计师,享有广泛权力,可查阅政府部门任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