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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法是古代社会最发达最完备的法律体系,内容丰富,法理精深,立法技术高超,尤以私法见长。罗马私法发达,以物法为主体,由人法物法和诉讼法三个部分组成。近年来,我国大陆和台湾学者对物权制度的探讨和纷争喋喋不休,形成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局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颁布更是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热烈的讨论,并在一定程度上止息了纷争。本文试图从比较研究的角度,探究罗马法物权制度与我国物权制度的衔接和异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