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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中国经济的腾飞与农村金融改革,我国的农业也迎来了快速发展的新机遇,但相应的农业保险和农村信贷制度尚未得到完善。文章通过单位根检验法、协整检验法和Granger因果检验法对江浙沪三省市的农业保险与农村信贷的发展关系进行研究,找出农业保险与农村信贷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业保险;农村信贷;协同发展
一、引言
2016、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对新时期农业农村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2018年农业部文件指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农业农村的发展工作一直备受我国政府重视,农业农村金融是开展该项工作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以及农村金融的推进与改革,农业保险与农村信贷的相互影响程度不断加深。江浙沪是我国重要的农产品基地,对江浙沪的农村信贷和农业保险进行研究,对于我国的农村金融发展有着先导作用。
二、文献综述
国内外学者普遍认为农业保险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作为农村信贷的抵押品,降低农村信贷风险。保险可以部分充当抵押物,降低信贷坏账风险,便于农业信贷的审核和发放(Binswanger,1996),可提高农业贷款人经营效率(Pomareda,1986),有效分散农业信贷风险(顾银宽,2009),解决信贷机构难以获取借款人有效信息的难题,改善信贷机构客户质量(祝国平等,2014)。Galarza(2010)以秘鲁为对象,研究发现农业指数保险可以增强信贷还款信心,减少负面因素对于贷款违约率的冲击。安冬等(2015)对我国1985~2012年的相关数据实践检验得出结论:农业保险通过缓解农村信贷市场信息不对称及融资抵押功能要大于其替代效应。
农村信贷对农业保险具有促进作用,二者的相互耦合作用有助于激活农村金融。农村信贷服务網点分布广,为农业保险提供网点支持;农村信贷为农业保险的发展塑造良好的外部环境(Han,2013);农户收入的改善会提高农业保险消费决策(王凯,2013),二者的协同发展有利于激活农村金融市场(范文敬,2014),有利于改善银行的资产质量,提高其贷款意愿,促进农村信贷发展(潘明清等,2015)。
三、理论依据
农业保险有利于促进农村信贷发展。第一、农业保险对于农村信贷中存在的风险起到缓解作用。农业经营者利用农业保险增强财务稳定性,偿付能力得到一定保障;保单亦可视为一项抵押,实现信贷风险的转移。第二、农业保险刺激农业贷款供需。农业经营主体在遭遇损失后,可以利用农业保险减少经济损失,保障农业生产能力,金融机构收回款项可能增大,发放农业贷款更为积极。
农业信贷也会促进农业保险发展。第一、信贷机构在农村市场占据优势地位,能够利用庞大的网点为农业保险开拓业务。信贷机构成熟度高,业务广泛,农业保险借助信贷机构代理可拓宽市场,保障广大农业经营主体利益。第二、信贷机构客户众多,通过银保合作,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减少信用风险。第三、信贷机构可为农业保险带来正面效应。信贷机构在农村形象好,农业保险通过其代理,可获得良好的发展。
四、江浙沪农业保险与农村信贷协同发展的分析检验
(一)变量选取
本文以上海、江苏、浙江2006~2016年间的面板数据为研究对象,以农业贷款余额(用Y表示)代表农村信贷的进展状况,以农业保险保费收入(用X表示)代表农业保险的发展情况。
(二)描述性分析
江浙沪地区农村信贷整体呈现上升趋势,其中浙江的农村信贷明显高于江苏、上海。上海农村信贷在2007~2008年增长较快,2009年后(除2015年)虽增幅较小但仍保持正增长;江苏农村信贷2006~2009年增长较慢且2009~2010年出现负增长,但2010年后以极快的增长速度进行扩张,直到2015年略微呈现下滑趋势;浙江农村信贷的发展涨跌幅度较大且发展不平稳,2007~2008年、2010~2011年出现跌落,其余年间均以较高的增速进行增长。
江浙沪地区农业保险保费收入总体呈现正增长,其中江苏的增长速度以及所占比重最大,到2016年达到5919.46百万元,远远超过上海和浙江当年农业保费收入的总和,且从2008年起江苏农业保险的增速就超过了上海、浙江。
(三)实证检验
为了消除趋势性在检验过程中的影响,本文选用农业贷款余额和农业保险保费收入的对数进行接下来的分析,两个变量的对数形式分别为LnY、LnX。
1. 单位根检验
单位根检验是协整检验和Granger因果分析检验的基础,采用ADF-Fisher检验变量的单位根,结果如表1。由表1可知,lnX、lnY为一阶单整,进一步对lnX、lnY进行协整检验。
2. 协整检验
采用Panel PP和 Panel ADF对面板数据进行协整检验,结果为表2。由表2可知,lnX、lnY存在协整关系。
假设一般面板数据模型:yit=α+αi+βxit+εit,yit表示第i个省第t年的农村信贷金额,xit表示第i个省第t年的农业保费收入(i=1,2,3.1=上海SH,2=江苏JS,3=浙江ZJ),αi表示个体对总体α的偏离,εit为随机误差项。
lnYit=1.327+2.396lnX1it+0.145lnX2it+0.27lnX3it+αi+εit
从数据模型来看,在江苏和浙江农业保费收入不变的情况下,上海的农业保费收入每增加1单位,农村信贷金额平均增加2.396个单位。上海的农业保费收入对农村信贷金额的影响程度约是江苏的16倍、浙江省的10倍,出现这样巨大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海农业人口较少,金融业较为发达,保险业市场发展要优于江、浙两省。
3. Granger因果分析检验 有上述分析可知,lnx、lny均为平稳序列,并且存在协整关系,两者之间关系显著。运用Eviews8.0对数据进行Granger检验,从而进一步探究农业保险和农村信贷之间的因果关系。研究发现:当显著性水平为0.05,滞后期为2时,上海、浙江地区的农业保险与农村信贷互不构成Granger原因;江苏接受农村信贷是农业保险的格兰杰原因的假设,但拒绝逆假设。一定程度上说明,江浙沪地区农业保险与农村信贷因果关系薄弱,协同发展效果不佳,即农业保险与农村信贷的发展很难能达到“1+1>2”的效果。
五、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本文通过对江浙沪农业保险与农村信贷进行实证分析,得出以下结论:第一、农业保险种类单一、缺乏灵活性,抗风险能力较弱;第二、农业保险费用过高;第三、农村信贷缺乏风险补偿、转移、分担机制;第四、农村金融监管不当。长期以来,我国在农村金融领域实施了一系列严格的管制措施,限制了农村信贷的发展。
(二)建议
随着农村金融改革的深化,农村信贷供给与资金需求的差异越来越明显,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根据实验结果进行分析,有以下解决途径。
政府积极推动农村信贷与农业保险的发展。由上述实证结果可知,江浙沪地区农业保险与农村信贷协同效应不强,政府可以加大财政补贴、出台政策法规等支持农村金融发展。
增强农业风险承受能力,减少农村信贷风险。通过加强引导农户的保险意识,提高投保率,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降低信贷坏账率。
推出多元化的金融产品刺激农村经济,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创新发展模式,促进经济体系的完善,如上海试点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小额信贷”模式,推动经济的繁荣。
参考文献:
[1]Binswanger P H, Peter H. Risk aversion, collateral requirements and the market for credit and insurance in rural areas[M]. 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96.
[2]Pomareda C.An Evaluation of Impact of Credit Insurance on Bank Performance in Panama[A]. 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1986.
[3]顧宽银.信贷风险、信用机制与农业保障的地方政府行为[J].财政金融,2009(05).
[4]祝国平,常燕,农业保险对农村信贷的促进作用[J].经济纵横,2014(07).
[5]GalarzaFrancisco,Carter Michael.Ri
sk Preferences and Demand for Insurance in peru:A Field Experiment[C].2010 Annual Meeting of Agricultural and Applied Economics Association,2010.
[6]安冬,张元波,陈思齐.农业保险影响农村信贷的机制及实证研究[J].开发研究,2015(01).
[7]LinghuiHan, Denise Hare. The Link Between Credit Markets and Slef-employment Choice among Households in Rural China [J]. Journal of Asian Economics,2013(26).
[8]王凯,段胜.影响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多因素实证分析[J].保险研究,2013(06).
[9]范文敬.农业保险与农村信贷协同发展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4.
[10]潘明清,郑军,刘丽.农业保险与农村信贷发展:作用机制与政策建议[J].农村经济,2015(06).
(作者单位:江苏大学财经学院)
关键词:农业保险;农村信贷;协同发展
一、引言
2016、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对新时期农业农村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2018年农业部文件指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农业农村的发展工作一直备受我国政府重视,农业农村金融是开展该项工作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以及农村金融的推进与改革,农业保险与农村信贷的相互影响程度不断加深。江浙沪是我国重要的农产品基地,对江浙沪的农村信贷和农业保险进行研究,对于我国的农村金融发展有着先导作用。
二、文献综述
国内外学者普遍认为农业保险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作为农村信贷的抵押品,降低农村信贷风险。保险可以部分充当抵押物,降低信贷坏账风险,便于农业信贷的审核和发放(Binswanger,1996),可提高农业贷款人经营效率(Pomareda,1986),有效分散农业信贷风险(顾银宽,2009),解决信贷机构难以获取借款人有效信息的难题,改善信贷机构客户质量(祝国平等,2014)。Galarza(2010)以秘鲁为对象,研究发现农业指数保险可以增强信贷还款信心,减少负面因素对于贷款违约率的冲击。安冬等(2015)对我国1985~2012年的相关数据实践检验得出结论:农业保险通过缓解农村信贷市场信息不对称及融资抵押功能要大于其替代效应。
农村信贷对农业保险具有促进作用,二者的相互耦合作用有助于激活农村金融。农村信贷服务網点分布广,为农业保险提供网点支持;农村信贷为农业保险的发展塑造良好的外部环境(Han,2013);农户收入的改善会提高农业保险消费决策(王凯,2013),二者的协同发展有利于激活农村金融市场(范文敬,2014),有利于改善银行的资产质量,提高其贷款意愿,促进农村信贷发展(潘明清等,2015)。
三、理论依据
农业保险有利于促进农村信贷发展。第一、农业保险对于农村信贷中存在的风险起到缓解作用。农业经营者利用农业保险增强财务稳定性,偿付能力得到一定保障;保单亦可视为一项抵押,实现信贷风险的转移。第二、农业保险刺激农业贷款供需。农业经营主体在遭遇损失后,可以利用农业保险减少经济损失,保障农业生产能力,金融机构收回款项可能增大,发放农业贷款更为积极。
农业信贷也会促进农业保险发展。第一、信贷机构在农村市场占据优势地位,能够利用庞大的网点为农业保险开拓业务。信贷机构成熟度高,业务广泛,农业保险借助信贷机构代理可拓宽市场,保障广大农业经营主体利益。第二、信贷机构客户众多,通过银保合作,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减少信用风险。第三、信贷机构可为农业保险带来正面效应。信贷机构在农村形象好,农业保险通过其代理,可获得良好的发展。
四、江浙沪农业保险与农村信贷协同发展的分析检验
(一)变量选取
本文以上海、江苏、浙江2006~2016年间的面板数据为研究对象,以农业贷款余额(用Y表示)代表农村信贷的进展状况,以农业保险保费收入(用X表示)代表农业保险的发展情况。
(二)描述性分析
江浙沪地区农村信贷整体呈现上升趋势,其中浙江的农村信贷明显高于江苏、上海。上海农村信贷在2007~2008年增长较快,2009年后(除2015年)虽增幅较小但仍保持正增长;江苏农村信贷2006~2009年增长较慢且2009~2010年出现负增长,但2010年后以极快的增长速度进行扩张,直到2015年略微呈现下滑趋势;浙江农村信贷的发展涨跌幅度较大且发展不平稳,2007~2008年、2010~2011年出现跌落,其余年间均以较高的增速进行增长。
江浙沪地区农业保险保费收入总体呈现正增长,其中江苏的增长速度以及所占比重最大,到2016年达到5919.46百万元,远远超过上海和浙江当年农业保费收入的总和,且从2008年起江苏农业保险的增速就超过了上海、浙江。
(三)实证检验
为了消除趋势性在检验过程中的影响,本文选用农业贷款余额和农业保险保费收入的对数进行接下来的分析,两个变量的对数形式分别为LnY、LnX。
1. 单位根检验
单位根检验是协整检验和Granger因果分析检验的基础,采用ADF-Fisher检验变量的单位根,结果如表1。由表1可知,lnX、lnY为一阶单整,进一步对lnX、lnY进行协整检验。
2. 协整检验
采用Panel PP和 Panel ADF对面板数据进行协整检验,结果为表2。由表2可知,lnX、lnY存在协整关系。
假设一般面板数据模型:yit=α+αi+βxit+εit,yit表示第i个省第t年的农村信贷金额,xit表示第i个省第t年的农业保费收入(i=1,2,3.1=上海SH,2=江苏JS,3=浙江ZJ),αi表示个体对总体α的偏离,εit为随机误差项。
lnYit=1.327+2.396lnX1it+0.145lnX2it+0.27lnX3it+αi+εit
从数据模型来看,在江苏和浙江农业保费收入不变的情况下,上海的农业保费收入每增加1单位,农村信贷金额平均增加2.396个单位。上海的农业保费收入对农村信贷金额的影响程度约是江苏的16倍、浙江省的10倍,出现这样巨大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海农业人口较少,金融业较为发达,保险业市场发展要优于江、浙两省。
3. Granger因果分析检验 有上述分析可知,lnx、lny均为平稳序列,并且存在协整关系,两者之间关系显著。运用Eviews8.0对数据进行Granger检验,从而进一步探究农业保险和农村信贷之间的因果关系。研究发现:当显著性水平为0.05,滞后期为2时,上海、浙江地区的农业保险与农村信贷互不构成Granger原因;江苏接受农村信贷是农业保险的格兰杰原因的假设,但拒绝逆假设。一定程度上说明,江浙沪地区农业保险与农村信贷因果关系薄弱,协同发展效果不佳,即农业保险与农村信贷的发展很难能达到“1+1>2”的效果。
五、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本文通过对江浙沪农业保险与农村信贷进行实证分析,得出以下结论:第一、农业保险种类单一、缺乏灵活性,抗风险能力较弱;第二、农业保险费用过高;第三、农村信贷缺乏风险补偿、转移、分担机制;第四、农村金融监管不当。长期以来,我国在农村金融领域实施了一系列严格的管制措施,限制了农村信贷的发展。
(二)建议
随着农村金融改革的深化,农村信贷供给与资金需求的差异越来越明显,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根据实验结果进行分析,有以下解决途径。
政府积极推动农村信贷与农业保险的发展。由上述实证结果可知,江浙沪地区农业保险与农村信贷协同效应不强,政府可以加大财政补贴、出台政策法规等支持农村金融发展。
增强农业风险承受能力,减少农村信贷风险。通过加强引导农户的保险意识,提高投保率,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降低信贷坏账率。
推出多元化的金融产品刺激农村经济,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创新发展模式,促进经济体系的完善,如上海试点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小额信贷”模式,推动经济的繁荣。
参考文献:
[1]Binswanger P H, Peter H. Risk aversion, collateral requirements and the market for credit and insurance in rural areas[M]. 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96.
[2]Pomareda C.An Evaluation of Impact of Credit Insurance on Bank Performance in Panama[A]. 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1986.
[3]顧宽银.信贷风险、信用机制与农业保障的地方政府行为[J].财政金融,2009(05).
[4]祝国平,常燕,农业保险对农村信贷的促进作用[J].经济纵横,2014(07).
[5]GalarzaFrancisco,Carter Michael.Ri
sk Preferences and Demand for Insurance in peru:A Field Experiment[C].2010 Annual Meeting of Agricultural and Applied Economics Association,2010.
[6]安冬,张元波,陈思齐.农业保险影响农村信贷的机制及实证研究[J].开发研究,2015(01).
[7]LinghuiHan, Denise Hare. The Link Between Credit Markets and Slef-employment Choice among Households in Rural China [J]. Journal of Asian Economics,2013(26).
[8]王凯,段胜.影响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多因素实证分析[J].保险研究,2013(06).
[9]范文敬.农业保险与农村信贷协同发展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4.
[10]潘明清,郑军,刘丽.农业保险与农村信贷发展:作用机制与政策建议[J].农村经济,2015(06).
(作者单位:江苏大学财经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