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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法官、检察官、律师受到过专业法律教育的法律职业共同体在司法改革中的地位不断凸显.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法律职业间的流动现象也不断增多.客观的说,法官、检察官向律师的职业流动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职业流动,不同于英美法系国家选拔优秀律师出任法官的情况,我国则出现了大量的法官、检察官等公职人员向律师的流动.尤其是基层法院这种人才流失的现象更为严重.本文将基于此现象对兰州市的情况进行调查进行调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