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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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毕业后,我出于对生活的好奇,拎一把吉他到天桥下卖艺。起初我还有些不自在,怕唱不好或遇见熟人,时间一長便无所谓了。
  其实,在熙熙攘攘的天桥下,无论是路过的还是驻足听歌的,谁又会关心你是谁,唱得怎么样?即便丢下赏钱的,也只是出于怜悯之心,或者想借机教训一下孩子:“瞧瞧,不好好学习,长大后只能沿街卖艺,连个正当职业都没有。”
  我那时能拿得出手的歌不多,经常唱郑钧的《回到拉萨》、动力火车的《当》,还有伍佰的《挪威的森林》和《Last Dance》。说实话,我的唱功一般,甚至还比不上王裤子。
  “王裤子”这个绰号是我起的。这算不上是一件不道德的事,毕竟在天桥下营生的人,谁也不会主动报上真实姓名,都是互唤“代号”交流。叫他王裤子,是因为他趴在轮板上乞讨时,一条空着的裤管总是拖拉到地上,整个人看起来很惨。
  王裤子是我们一众人中每日收入最多的。有时候他高兴了,会梳洗打扮一番,还挨个儿请我们喝汽水。但我并不认为他是在表达友善,而是在炫耀:“看,我把一条腿绑在屁股蛋子上,就比你们挣得多。”
  当然,王裤子也有穿帮的时候,但他从不在乎这些:“识破我的把戏又如何?看见我走路又如何?大不了不给钱,再不济啐我一脸,总不至于上手打人吧?”
  不知什么时候,天桥下又来了一对男女,男的叫壮汉,女的叫小花。小花每天坐在轮椅上,壮汉在她的身边跪下,朝着路人磕头:“大慈大悲,行行好吧,帮帮忙吧,救救我的孩子。”
  天桥下是这个城市最为宽容的场所,不会因为壮汉和小花的到来就激起浪花。大家依然和平相处,互不干涉。直到王裤子再一次请客时,这里的安宁被打破了。
  那天傍晚,王裤子将汽水递到壮汉和小花面前时,壮汉“腾”的一下站起身,上下打量着王裤子,像是明白了什么,突然一把将王裤子推倒在地,拳头雨点般招呼过去,嘴里嘟囔着:“你能站起来?能站起来为什么要趴那儿?你能站起来,为什么要趴那儿!”
  打着打着,壮汉一屁股坐在地上,放声大哭。后来才知道,坐在轮椅上的小花是壮汉的女儿,她是真的永远不可能站起来走路了。为了给小花治病,壮汉耗尽了家里的积蓄,最后不得不来到天桥下乞讨。
  小花是一个文静的姑娘,爱说爱笑,爱记日记。她在日记里写诗:
  我的梦一揉就碎
  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里
  黑色是我画的画
  我看过小花的诗,半大的孩子,却忧伤得那么深沉。我问小花:“你多大了?”
  “十二。”
  我又问壮汉:“她读过几年书?”
  “一天学也没上过,字是我教她识的。”
  我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愣了半天,才开口问小花:“会唱歌吗?”
  “会唱《小白杨》。”
  “你唱,我给你伴奏。”我说,“得的钱我们一人一半。”
  我将琴盒摆在路边,开始我们的表演。这是我们第一次合作,很遗憾,歌还没唱完城管就来了。慌乱中,我斜挎着吉他,收起琴盒撒腿就逃。不知跑出多远,我才停下脚步,回头一看,发现他们父女已没了踪影。
  那首歌为我们挣得了三块钱,按照事先约定,一人一块五。当我第二天再来到天桥下时,路边的店员说,昨日城管已将壮汉父女移交给了民政部门。
  此后不久,王裤子悄然离开天桥。我也谋得一份正当职业,开启了全新的生活。
  一晃过去很多年。有次逛菜市场,我远远看见一个卖鱼的男人,总觉得似乎在哪儿见过,但一时又想不起是谁。我走上前与他搭话:“老板,鲈鱼咋卖?”
  “十八一斤。”他抬头看见我,微怔了一下,说,“实心要的话,给你便宜。”
  我挑了两条大个儿的鱼。
  杀鱼时,他嘟嘟囔囔地教训在一边玩耍的儿子:“跟你说多少回了,别趴地上别趴地上,你就是不听!”
  我从他手里接过鱼,他一定也认出了我,但我们都没有喊出对方的名字。
  时间过得太快,不知道那个叫王裤子的男人,是否还记得天桥下一个叫“偶像”的吉他手,还有失去联络的壮汉和小花——我还欠他们一块五毛钱。
  转过身,我的眼泪就掉了下来。
  [责任编辑 吴万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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