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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司法为典型的能动司法,与近现代西方语境下的能动司法相比,此种能动司法显然与宪政无关,就其体现、旨趣乃至成因而言,均呈现出独特一面,比如,这种能动司法追求司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注重司法促进社会秩序和谐的功用。这种能动司法对近现代中国的司法尚有着诸多的显性或隐性的影响,适逢当代司法界大力提倡能动司法之时,厘清这种能动司法的优劣之处,无疑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本文拟以古代公案小说为主要考察文本来探讨中国古典能动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