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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法在理论和立法上只偏重物质损害赔偿,忽视了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事实上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侵权、违法行为对公民的侵害不仅是物质损害,而且还会产生对人身权利之精神损害.这种精神损害的后果较之于一般性主体的侵权行为造成的精神损害要严重得多,因此,非常有必要建立精神损害的国家赔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