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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党员教育管理是党的建设基础性工作,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党组织如何创新教育方式、健全管理体系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本文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为基础,提出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全面实施全员轮训、拓宽完善教育形式等十项措施,旨在进一步提升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质量,为国有企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党员;教育管理;国有企业
一、持续强化理论武装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摆在党员教育培训最突出位置,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最新重要论述,对本行业的最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主要内容,作为党员教育培训的必设主课,作为党员学习的中心任务,引导党员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引导党员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全面实施全员轮训
抓实分级分类培训,采取公司示范培训、基层单位普遍培训的形式,依托地方党校等扎实推进全体党员分层分期轮训。公司党委以党的基本知识、党性党风党纪、党的优良传统等为重点,组织“两优一先”的优秀党员、民主评议为优秀的党员等进行示范培训。基层单位根据党员队伍结构和学习需求,采取单独或联合方式办班对党员进行普遍轮训。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可通过送学上门、谈心谈话等方式进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党员教育培训。
三、拓宽完善教育形式
坚持组织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组织生活和实践锻炼相结合、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抓好党员学习教育。开发符合公司党员需求的教育培训课程,建立开放式培训师资库,优化“课堂+基地”实训模式,增强教育培训吸引力感染力。构建便捷高效的网络学习培训阵地,常态化开展党员网络教育。用好当地红色文化资源,就近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引导党员传承红色基因。深度发掘本单位实干苦干、精细严谨的先进典型,用身边典型激励身边人。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及时发布党的方针政策、创新理论、典型案例,及时推送党建新动态和新成果,增强党员的归属感。
四、严格落实学时要求
党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每年不少于56学时,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和转正后1年内要各参加一次集中培训。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时要求,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每年不少于2次,中层党员领导干部培训每期不少于8学时,基层党员干部培训每期不少于4学时,普通党员培训每期不少于2学时。中心组学习、专题党课、报告讲座、党支部集体学习等可以按实际学时计算。
五、建立培训电子档案
探索建立党员教育培训电子档案,认真做好党员培训登记考核,确保真实准确完整。本单位组织的集中培训,由组织部门按照实际培训天数统一记入党员培训档案。党员参加外送培训的,需提交结业证书、课程表、培训通知等证明材料,由组织部门审核后记入档案。基层单位组织部门负责电子档案建立、证明材料审核、学时登记等管理工作,对年度学时不达标、无故不参加培训的党员要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并采取适当形式进行“补课”。
六、加强日常教育管理
充分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抓实集体学习,采取党支部委员轮流领学的方式,分解学习任务,提升学习效果。坚持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组织党员进行“党性体检”,推动组织生活规范常态。推行主题党日“4323”工作法,持续开展班子成员对联系党支部组织生活督查,提升组织生活质量。深化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突击队制度,开展设岗定责、承诺践诺,引导党员服务生产经营,助力企业提质增效。党支部书记要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讲授专题党课,要注重邀请党员专家、先进模范等为党员讲党课。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每年到分管单位或联系党支部讲党课,并指导联系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
七、坚持书记培训上岗
严格党支部书记培训上岗,公司以党的创新理论、党建工作实务、群众工作、基层治理等为重点,每年举办党支部书记素质提升培训,对新任党支部书记进行培训,对已培训党支部书记进行復训,新任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在1年内进行任职培训。推行党支部书记分类定级考评,实施综合考评,强化队伍管理,推动党支部书记履职尽责。基层单位党委每年采取适当形式对党支部委员进行集中培训,每3年轮训一遍。
八、加强组织关系管理
党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应当转接组织关系。对外出6个月以上且没有转移组织关系的流动党员,应按照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的方式,就近就便参加组织生活。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应采取适当方式核查党员档案,并及时编入党支部、党小组,杜绝“口袋党员”“失联党员”等现象的发生。
九、规范监督和组织处置
基层党支部要通过严格组织生活、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检查党员工作等多种方式,监督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参加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联系服务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等。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要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对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的,情节较轻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改进提高;对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要求限期改正;对具有除名“六种情形”之一的,要按照规定给予除名处置;对违犯党纪的党员,要按照《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
十、强化教育管理保障
落实领导责任,基层单位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至少研究1次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基层单位组织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党支部要落实抓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加强经费保障,把党员教育管理经费列入党组织工作经费预算,统筹安排使用,切实保障教育培训、教学资源开发、信息平台建设等经费需要。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将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考核,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党组织和党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实践证明,只有建立党员教育管理常态长效机制,从严从实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才能激发党的肌体“细胞”生机活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助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真正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发〔2019〕15号
【关键词】党员;教育管理;国有企业
一、持续强化理论武装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摆在党员教育培训最突出位置,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最新重要论述,对本行业的最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主要内容,作为党员教育培训的必设主课,作为党员学习的中心任务,引导党员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引导党员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全面实施全员轮训
抓实分级分类培训,采取公司示范培训、基层单位普遍培训的形式,依托地方党校等扎实推进全体党员分层分期轮训。公司党委以党的基本知识、党性党风党纪、党的优良传统等为重点,组织“两优一先”的优秀党员、民主评议为优秀的党员等进行示范培训。基层单位根据党员队伍结构和学习需求,采取单独或联合方式办班对党员进行普遍轮训。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可通过送学上门、谈心谈话等方式进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党员教育培训。
三、拓宽完善教育形式
坚持组织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组织生活和实践锻炼相结合、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抓好党员学习教育。开发符合公司党员需求的教育培训课程,建立开放式培训师资库,优化“课堂+基地”实训模式,增强教育培训吸引力感染力。构建便捷高效的网络学习培训阵地,常态化开展党员网络教育。用好当地红色文化资源,就近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引导党员传承红色基因。深度发掘本单位实干苦干、精细严谨的先进典型,用身边典型激励身边人。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及时发布党的方针政策、创新理论、典型案例,及时推送党建新动态和新成果,增强党员的归属感。
四、严格落实学时要求
党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每年不少于56学时,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和转正后1年内要各参加一次集中培训。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时要求,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每年不少于2次,中层党员领导干部培训每期不少于8学时,基层党员干部培训每期不少于4学时,普通党员培训每期不少于2学时。中心组学习、专题党课、报告讲座、党支部集体学习等可以按实际学时计算。
五、建立培训电子档案
探索建立党员教育培训电子档案,认真做好党员培训登记考核,确保真实准确完整。本单位组织的集中培训,由组织部门按照实际培训天数统一记入党员培训档案。党员参加外送培训的,需提交结业证书、课程表、培训通知等证明材料,由组织部门审核后记入档案。基层单位组织部门负责电子档案建立、证明材料审核、学时登记等管理工作,对年度学时不达标、无故不参加培训的党员要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并采取适当形式进行“补课”。
六、加强日常教育管理
充分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抓实集体学习,采取党支部委员轮流领学的方式,分解学习任务,提升学习效果。坚持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组织党员进行“党性体检”,推动组织生活规范常态。推行主题党日“4323”工作法,持续开展班子成员对联系党支部组织生活督查,提升组织生活质量。深化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突击队制度,开展设岗定责、承诺践诺,引导党员服务生产经营,助力企业提质增效。党支部书记要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讲授专题党课,要注重邀请党员专家、先进模范等为党员讲党课。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每年到分管单位或联系党支部讲党课,并指导联系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
七、坚持书记培训上岗
严格党支部书记培训上岗,公司以党的创新理论、党建工作实务、群众工作、基层治理等为重点,每年举办党支部书记素质提升培训,对新任党支部书记进行培训,对已培训党支部书记进行復训,新任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在1年内进行任职培训。推行党支部书记分类定级考评,实施综合考评,强化队伍管理,推动党支部书记履职尽责。基层单位党委每年采取适当形式对党支部委员进行集中培训,每3年轮训一遍。
八、加强组织关系管理
党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应当转接组织关系。对外出6个月以上且没有转移组织关系的流动党员,应按照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的方式,就近就便参加组织生活。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应采取适当方式核查党员档案,并及时编入党支部、党小组,杜绝“口袋党员”“失联党员”等现象的发生。
九、规范监督和组织处置
基层党支部要通过严格组织生活、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检查党员工作等多种方式,监督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参加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联系服务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等。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要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对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的,情节较轻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改进提高;对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要求限期改正;对具有除名“六种情形”之一的,要按照规定给予除名处置;对违犯党纪的党员,要按照《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
十、强化教育管理保障
落实领导责任,基层单位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至少研究1次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基层单位组织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党支部要落实抓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加强经费保障,把党员教育管理经费列入党组织工作经费预算,统筹安排使用,切实保障教育培训、教学资源开发、信息平台建设等经费需要。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将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考核,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党组织和党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实践证明,只有建立党员教育管理常态长效机制,从严从实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才能激发党的肌体“细胞”生机活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助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真正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发〔2019〕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