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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全国第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周洪宇代表提交了实行教师定期轮换流动制度的议案,使教师轮岗制成为关注的热点。所谓教师轮岗制,又称教师交流制,或教师轮换制,其全称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轮岗制度。它指由县(市区)级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对所属区域内的教师有计划地在不同学校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交流任教,目标是促进区域内校际师资力量的均衡配置,通过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合理有序流动来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一种制度设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