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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冲突与和解是构建法治社会的根本性问题,诸多的社会矛盾均能在其中找到根源。但是,在种种口号式的喧嚣中,却鲜有人对二者的关系进行系统的学理论证。费希特的法权哲学正是在这一独特的问题域内展开,从先验的自我出发,不仅推演和论证了个人权利与国家权力合法性根源,并且为二者划定了各自的界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