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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五年六月七日在《新民晚报》社会新闻栏目中,笔者曾读到这样一则新闻:标题是《翻窗入室偷电脑,利令智昏进班房》。说的是案犯吴铁林携作案工具窜入本市一所中学,卸下气窗入室偷窃电脑而被虹口检察院逮捕归案的新闻。文中的导语中表述的是吴犯‘大肆偷窃电脑软件’。正文中又表述说吴犯‘在二十九台电脑内窃取了386型内存条五十八根,420M硬盘三片等电脑软件,价值三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