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电力设计企业的客户大多都是电网公司或发电集团,这些企业集团或原先为设计公司的上属机关、或处于垄断地位,往往利用设计院间竞争剧烈,在与之合作的設计院洽谈项目时往往都要求使用其自有的合同模板,而这些合同中存在较多的 "霸王条款",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就容易造成极为被动的局面。本研究目的是希望通过对电力系统设计咨询企业特点及其合同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加以分析。从电力系统设计咨询角度出发,在总结合同管理理论现状的基础上,针对“霸王条款”,提出改善这些条款的建议。
关键词:电力设计设计咨询 霸王条款 合同管理
企业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都应围绕着这个核心而开展。电力系统设计咨询的合同管理是指电力设计院( 公司) 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合同管理是电力系统设计咨询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能否做到高效管理,将直接影响甚至决定企业的经营效益,本文旨在对电力系统设计咨询企业合同管理中的若干问题进行分析研究。
一、国内外合同管理现状
在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一般由工程师即专业人士完成工程合同的具体管理任务。在国际上通行的标准合同文本中,对工程师在合同管理中的地位均有具体规定,如FIDIC条款。这些具有丰富的工程合同管理经验的工程师,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比业主更能有效、科学地进行工程合同管理,有利工程合同全面、正确地履行。我国己基本实行建设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明确合同工程师的职责就是进行严格的合同管理。现在国内的外资项目均己按国际惯例进行管理,如采用FIDIC合同条件,对工程合同的具体管理任务一般由专业人士完成。
二、电力设计咨询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分析
1.“霸王条款”的出现。电力设计企业的客户大多都是电网公司或发电集团,这些企业集团或原先为设计公司的上属机关、或处于垄断地位,往往利用设计院间竞争剧烈,在与之合作的设计院洽谈项目时往往都要求使用其自有的合同模板,而这些合同中存在较多的 "霸王条款",比如有关违约的条款不对等; 设计进度约定为绝对时间等,一旦接受了一些不平等的"霸王条款",合同履行过程中就容易造成极为被动的局面。
2.合同将设计进度约定为绝对时间。合同中关于设计进度的约定,双方应商定一个合理的设计进度。但在签订设计合同时,业主单位出于各方面考虑,将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约定为绝对时间。但在具体的工作过程中,设计单位在开展工作前需要收集齐全基础资料,资料不落实,将会影响设计工作的开展;边界条件确认时间也必将影响设计文件的最终交付。但是业主单位对设计成果的确认都非设计人所能决定和控制的。因此,合同约定设计进度为绝对时间极容易导致电力设计企业违约。
3.付款条件不合理,收费滞后。人为制造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与设计进度不能紧密联系,业主单位往往要求取得政府批复后才能结清设计费用,而政府的批复与设计文件的质量没有任何关系,这就造成设计文件高质量交付建设方,但不能取得相应的设计费用。而项目一旦批复,设计院早已将设计成果提交,对相应费用的收取更处于被动的局面。收费的严重滞后加大了电力设计企业的经营风险,容易对企业利益造成损失。
4.电力建设项目前期咨询费用与工作量不相称。 电力设计费用占建设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很低,且呈逐年下降的趋势,尤其是各电力设计院之间的激烈竞争,导致这种趋势更加恶化。由于电力设计市场的充分竞争,设计院为在下一步单项设计竞标中取得先机,前期咨询如初可研、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在收费上大打折扣,低价竞争,这就使得设计院的咨询工作冒了很大的经营风险,一旦在初步设计阶段不能中标,将必然造成设计院在该项目中亏损。
5.合同签订后没有进行合同交底。在电力设计企业中,合同洽谈业务与具体设计业务大多分属不同部门,在合同洽谈、签订时,合同管理部门很重视,而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部门却没有与设计部门就合同细节进行充分沟通,没有进行合同交底,极易造成具体设计部门不掌握设计工作的细节要求,使得合同没有起到指导设计生产的作用,导致具体设计人员在工作中容易与合同约定相违背。
三、电力设计咨询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对策
面对竞争激烈的电力勘察设计市场,电力设计咨询企业为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利益,减少损失,避免掉入“霸王条款”的陷阱,应总结经验,制定完善的合同范本。
1.为减少合同签订中过大的不确定性与随意性,合同范本应详细约定设计的范围:设计取费的构成、违约责任以及设计进度等关键性条款。设计进度应根据业主单位提交基础资料的时间、业主单位或者相关政府部门评审批复的时间等确定,将绝对时间改为相对时间。费用构成、设计费收取、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也应在合同范本中清楚表述并体现适当公平原则,避免合同执行中与建设单位扯皮。在制定合同范本时应充分听取技术人员和法律顾问等的合理意见。
2.在合同谈判时尽量推荐使用自己制定的合同范本,在业主单位有自己的合同范本并坚持使用时,电力、设计企业须对合同关键条款重点关注,在关键内容上有所警惕,签订合同前与技术、法律专家协商并严格把关。
3.合同洽谈时尽量有设计人员参加,尤其是在技术谈判时,项目设计负责人现场了解谈判细节,对技术要求有充分掌握,在设计工作中不容易出现大的偏差。设计部门在设计过程中也要加强与合同管理部门沟通,尤其是在因业主单位原因出现设计内容调整导致工作量增加时,设计内容调整必然使工作量增加,设计部门应及时通报给合同管理部门,请其与建设单位沟通,签订补充协议,合理增加设计费用。
4.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督管控。通过监督管控机制降低违约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对时间跨度大、合同额大、对企业发展影响大的重要合同要单列履行计划,定期报告,及时沟通,第一时间发现和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的问题。电力设计企业的经营管理部门及法务部门应对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全面掌握,并与相关业务部门通力协作排除障碍,防止违约发生。
5.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经营及合同管理人员对电力行业知识的了解以及对法律知识、谈判技巧的掌握等综合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合同管理的质量,甚至决定企业的经营效益。电力设计企业可以通过定期或有选择的开展培训,集中学习与自我学习相结合,提升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与合同管理水平,提高其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结语
合同管理是电力系统设计咨询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能否做到高效管理,将直接影响甚至决定企业的经营效益。本课题分析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业主背景分析、合同谈判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霸王条款”等,并提出改进的建议。希望借此提高电力设计咨询行业的合同管理水平,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张会斌,张莉,Project2003 企业项目管理实践[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6,1-28.
[2]王雪青等. 国际工程项目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3.18-30;
[3]李彩明. 项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问题探析[J].中国集体经济. 2008.55-56.
[4]庄宙. 浅谈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问题[D].山东大学, 2008. 23-25.
关键词:电力设计设计咨询 霸王条款 合同管理
企业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都应围绕着这个核心而开展。电力系统设计咨询的合同管理是指电力设计院( 公司) 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合同管理是电力系统设计咨询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能否做到高效管理,将直接影响甚至决定企业的经营效益,本文旨在对电力系统设计咨询企业合同管理中的若干问题进行分析研究。
一、国内外合同管理现状
在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一般由工程师即专业人士完成工程合同的具体管理任务。在国际上通行的标准合同文本中,对工程师在合同管理中的地位均有具体规定,如FIDIC条款。这些具有丰富的工程合同管理经验的工程师,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比业主更能有效、科学地进行工程合同管理,有利工程合同全面、正确地履行。我国己基本实行建设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明确合同工程师的职责就是进行严格的合同管理。现在国内的外资项目均己按国际惯例进行管理,如采用FIDIC合同条件,对工程合同的具体管理任务一般由专业人士完成。
二、电力设计咨询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分析
1.“霸王条款”的出现。电力设计企业的客户大多都是电网公司或发电集团,这些企业集团或原先为设计公司的上属机关、或处于垄断地位,往往利用设计院间竞争剧烈,在与之合作的设计院洽谈项目时往往都要求使用其自有的合同模板,而这些合同中存在较多的 "霸王条款",比如有关违约的条款不对等; 设计进度约定为绝对时间等,一旦接受了一些不平等的"霸王条款",合同履行过程中就容易造成极为被动的局面。
2.合同将设计进度约定为绝对时间。合同中关于设计进度的约定,双方应商定一个合理的设计进度。但在签订设计合同时,业主单位出于各方面考虑,将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约定为绝对时间。但在具体的工作过程中,设计单位在开展工作前需要收集齐全基础资料,资料不落实,将会影响设计工作的开展;边界条件确认时间也必将影响设计文件的最终交付。但是业主单位对设计成果的确认都非设计人所能决定和控制的。因此,合同约定设计进度为绝对时间极容易导致电力设计企业违约。
3.付款条件不合理,收费滞后。人为制造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与设计进度不能紧密联系,业主单位往往要求取得政府批复后才能结清设计费用,而政府的批复与设计文件的质量没有任何关系,这就造成设计文件高质量交付建设方,但不能取得相应的设计费用。而项目一旦批复,设计院早已将设计成果提交,对相应费用的收取更处于被动的局面。收费的严重滞后加大了电力设计企业的经营风险,容易对企业利益造成损失。
4.电力建设项目前期咨询费用与工作量不相称。 电力设计费用占建设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很低,且呈逐年下降的趋势,尤其是各电力设计院之间的激烈竞争,导致这种趋势更加恶化。由于电力设计市场的充分竞争,设计院为在下一步单项设计竞标中取得先机,前期咨询如初可研、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在收费上大打折扣,低价竞争,这就使得设计院的咨询工作冒了很大的经营风险,一旦在初步设计阶段不能中标,将必然造成设计院在该项目中亏损。
5.合同签订后没有进行合同交底。在电力设计企业中,合同洽谈业务与具体设计业务大多分属不同部门,在合同洽谈、签订时,合同管理部门很重视,而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部门却没有与设计部门就合同细节进行充分沟通,没有进行合同交底,极易造成具体设计部门不掌握设计工作的细节要求,使得合同没有起到指导设计生产的作用,导致具体设计人员在工作中容易与合同约定相违背。
三、电力设计咨询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对策
面对竞争激烈的电力勘察设计市场,电力设计咨询企业为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利益,减少损失,避免掉入“霸王条款”的陷阱,应总结经验,制定完善的合同范本。
1.为减少合同签订中过大的不确定性与随意性,合同范本应详细约定设计的范围:设计取费的构成、违约责任以及设计进度等关键性条款。设计进度应根据业主单位提交基础资料的时间、业主单位或者相关政府部门评审批复的时间等确定,将绝对时间改为相对时间。费用构成、设计费收取、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也应在合同范本中清楚表述并体现适当公平原则,避免合同执行中与建设单位扯皮。在制定合同范本时应充分听取技术人员和法律顾问等的合理意见。
2.在合同谈判时尽量推荐使用自己制定的合同范本,在业主单位有自己的合同范本并坚持使用时,电力、设计企业须对合同关键条款重点关注,在关键内容上有所警惕,签订合同前与技术、法律专家协商并严格把关。
3.合同洽谈时尽量有设计人员参加,尤其是在技术谈判时,项目设计负责人现场了解谈判细节,对技术要求有充分掌握,在设计工作中不容易出现大的偏差。设计部门在设计过程中也要加强与合同管理部门沟通,尤其是在因业主单位原因出现设计内容调整导致工作量增加时,设计内容调整必然使工作量增加,设计部门应及时通报给合同管理部门,请其与建设单位沟通,签订补充协议,合理增加设计费用。
4.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督管控。通过监督管控机制降低违约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对时间跨度大、合同额大、对企业发展影响大的重要合同要单列履行计划,定期报告,及时沟通,第一时间发现和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的问题。电力设计企业的经营管理部门及法务部门应对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全面掌握,并与相关业务部门通力协作排除障碍,防止违约发生。
5.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经营及合同管理人员对电力行业知识的了解以及对法律知识、谈判技巧的掌握等综合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合同管理的质量,甚至决定企业的经营效益。电力设计企业可以通过定期或有选择的开展培训,集中学习与自我学习相结合,提升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与合同管理水平,提高其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结语
合同管理是电力系统设计咨询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能否做到高效管理,将直接影响甚至决定企业的经营效益。本课题分析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业主背景分析、合同谈判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霸王条款”等,并提出改进的建议。希望借此提高电力设计咨询行业的合同管理水平,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张会斌,张莉,Project2003 企业项目管理实践[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6,1-28.
[2]王雪青等. 国际工程项目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3.18-30;
[3]李彩明. 项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问题探析[J].中国集体经济. 2008.55-56.
[4]庄宙. 浅谈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问题[D].山东大学, 2008. 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