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媒体失衡报道下的社会影响及舆情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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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湖南湘潭产妇死亡事件”因其戏剧性的矛盾及舆情态势的多次转变成为了网络热门的话题之一。媒体报道的事实细节缺乏和情感偏向加之医院、逝者亲属、民众三者之间的摩擦不断升级,使得这其原本普通的案件在医患关系紧张的当今社会中升级为全国性的公众事件,也使其成为反映媒体失衡报道的典型。本文从“湖南湘潭产妇死亡事件”的新闻报道入手,通过对媒体报道和舆情态势双重维度进行分析,揭示事件中媒体失衡报道造成的社会影响,旨在为舆论监督下媒体社会责任的建构提供有效借鉴。

关键词:湘潭产妇死亡事件;失衡报道;媒体预判;社会责任建构

中图分类号:G2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5)04-0030-03
  1947年美国新闻自由委员会出版研究报告《一个自由而负责任的传媒》,成为了新闻批评史上的一个重要节点,该报告书首次将“社会责任论”的明确意识呈现到了世界眼前。提倡自由而负责的报刊,主张新闻自由应以社会责任为规范,媒体在享有报道自由的同时还有责任向社会提供确实和重要的消息。这就要求新闻媒体在行使社会责任时,要进行自律,注意职业水准的品质,致力于客观公正的报道,使新闻传播进而成为社会公器。此后,新闻界作为社会公器的职能便开始有了社会责任论的规范[1]。但在当下的媒体实际操作中,有关报道自由与承担社会责任的界限仍旧模糊,一些失实举动为事件相关各方都造成了伤害。
  一、媒体的引导和预判
  2014年8月10日,湖南湘潭市一张姓产妇在分娩过程中,因突发羊水栓塞经抢救无效后死亡。12日,华声在线记者张建平、陈莎发表文章《湘潭产妇死在手术台医生护士不知去向 医院称已尽全力》在网上流传,文中内容矛头直指医院抢救不利,一时间医院成为众矢之的。为此,湘潭县卫生局及公安部门介入调查。8月13日,湘潭县卫生局出面解释道:“医生护士并未失踪,只是在抢救无效后在旁边休息室内等候。从整个医疗程序来看,院方已完全尽到了自身职责。”随后,伴随着真相调查的慢慢深入及各大媒体的介入,人民网“求真”栏目的求证采访证实了“医生护士全体失踪非实情”。9月15日,经湘潭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组织专家鉴定组依法依程序鉴定,湘潭县妇幼保健院产妇死亡事件调查结论为,产妇的死亡原因符合肺羊水栓塞所致的全身多器官功能衰竭,事件不构成医疗事故。
  事件一波三折,网络舆论的导向也随着事件的转变而不断转向。而媒体在事件开始就扮演了“牧童”的角色,大众舆论的导向也被媒体一直 “牵着鼻子走”。该事件在微博能搜索的最早信息是网名为“小懒虫太阳晒屁股啦”在8月11日10︰26 所发的微博,称“湘潭县妇幼保健医院惨无人道,将产妇活生生的弄死在手术台上!并隐瞒真像,一直说在抢救10小时,抢救十小时这是什么惨无人道的无良医院?[2]”但是该条微博并未引起网民的大量围观和舆论场上的关注。而在“华声在线”等媒体的参与之后,迅速在网上发酵并走向了高潮。
  


  湖南湘潭产妇死亡事件媒体关注度走势(单位:篇)(来源:人民网舆情频道)
  


  湘潭孕妇之死话题总声量走势(来源:乐思舆情)
  “湘潭孕妇之死”事件是由华声在线一篇标题为《湖南一产妇死在手术台主治医生护士全体失踪》的报道拉开了媒体和大众对该事件关注的序幕。文章中称,“妻子赤身裸体躺在手术台满口鲜血,眼睛里还含着泪水,可却再没有了呼吸,而本应该在抢救的医生和护士却全体失踪了”。在医患关系紧张的今天,该报道引来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强烈讨论。面对“产妇裸死手术台、医生护士集体跑路”等敏感界点,部分网民开始在网上声讨医生“冷漠、没有职业操守”,而院方回应“详细情况不便介绍”,则被网民解读为是在“掩盖罪行”,舆论矛头直指医院“草菅人命”。
  随后,伴随着真相调查的慢慢深入及各大媒体的介入,舆论开始反转。人们的议论回归理性并开始重新考量媒体报道的真实客观性。人民网“求真”栏目于8月13日首发对湖南湘潭有关部门的求证采访,确认“医生护士全体失踪非实情”,成为事件重要拐点。《人民日报》发表评论“别轻易下结论”奠定报道基调,文章称:“媒体和公众不应草率评价事件,只有把医疗事件归置于就事论事的框架内,才能给医患双方一个公正的评判。[3]”9月15日真相大白后,舆论一片哗然,舆论导向也从起初一边倒谴责医院的趋势慢慢转向了吐槽逝者家属不了解医学常识,只知胡乱闹事和指责媒体不负责、乱报道、瞎报道的状况。
  新闻框架理论认为,媒体不是被动地反映现实,而是以特定的视角和手段,有选择地将“现实”重新建构。新闻报道通过定义问题、责任归因、道德评判和处理建议,影响着人们对周围大事的认知、理解和判断[4]。大众生存于在媒体所构建出的“现实”当中,且难以仅靠自己获得在自己活动范围外的真实信息,这种状态下的大众舆论很容易受媒体影响,不自觉的偏向媒体的声音。“孕妇死亡”事件中,媒体早期报道中,在感情倾向上带着太多主观预判,再加上事件结果和细节的缺失,导致了公众强烈关注和针锋相对的争论。媒体在未查清事实之前,就引导舆论对医院进行声讨指责,先于司法部门对案件做了媒介审判,无疑激起了医患间一触即发的矛盾,使本就紧张的医患关系火上浇油。但也不能忽视,正是因为部分媒体的介入,不断地对事件真相进行挖掘,最终将全面客观的事实展现在大众眼前,才实现了舆论导向的偏转。   事件中家属的无知和过激情感确实对媒体形成了误导。媒体报道中对家属单方面的重点刻画也是造成大众舆论倾斜的重要原因。但媒体作为第三方,本应该坚持客观中立的态度,对事件进行深入扎实的调查,尽量还原最为真实客观的情况。但事件中的媒体报道充斥着家属的眼泪和愤怒,却丝毫没有给院方解释的话语权,违背了新闻报道的平衡原则;而媒体仅凭家属的一面之词妄下定论,暴露出当前媒体缺乏专业报道精神和独立判断能力,感情用事,社会责任感严重缺失。
  二、过度的消费新闻
  当下,中国的医患关系矛盾突出,甚至出现了医闹这一“职业”群体,各类暴力事件也频繁见诸报端:2003年9月4日,四川成都市第二医院,怀孕护士惨遭干部病房患者家属殴打致流产。2011年8月,东莞长安医院一位患者因为治疗效果不理想将一名医生砍死。2012年3月23日,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免疫科医生办公室里,一名男子突然冲入行凶,造成医务人员1死3伤。在这些悲惨案件的背后,除了院方与病员之间缺乏良好的沟通和信任之外,社会各界都应该承担责任,而媒体便是在医患关系的解决发展中不可缺少的一个角色,一篇不负责任的报道,将以“蝴蝶效应”般激化出超过事件本身的矛盾。
  在本次湘潭医院孕妇死亡事件中,媒体报道中应有的人文关怀严重缺失。部分媒体为了牟取暴利吸引受众眼球,在报道中极尽煽情而缺失客观。还未全面了解事件的全部经过,给予医患双方平等的发言机会,便在“刻板意见”的驱使下将责任全部归功于院方的不作为,暗合了认为“看病难、看病贵”的民众需要进行情绪宣泄的心理。“产妇裸死手术台”,“妻子赤身裸体躺在手术台,满口鲜血,眼含泪水没了呼吸”等极具煽情色彩的标题及报道刺激着受众的感官需求,满足受众的猎奇心理,这样的新闻自然会引起众多网民的热切关注,达到消费受众情绪的目的。
  新闻消费主义可以简单概括为以下两方面内容:一是,新闻传媒通过最大限度地占有新闻资源,实现对其目标受众的最大限度的占有,从而实现商业利益的最大化;二是,通过新闻报道对物质的强调或者对消费文化的重视,营造一个“消费社会”的氛围,从而创造或激发公众物质消费及精神消费的需求[5]。对事件单方面的报道,忽视背后深层的影响因素,简单地将表面现象同结果结合起来,不对真相进行全面客观还原,这样的新闻仅仅是消费了受众一把,而且新闻也对受众产生的错误导向,在无形中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在海量信息时代,人们的快速阅读有时会局限在一篇报道的标题,“婴儿被烤死”、“产妇肛门被缝”、“产妇裸死手术台”等标题极具猎奇色彩,但若观者只看到标题而未能潜下心去研究整个事件的本身,则很可能造成对院方声誉的损害。如此一来,媒体似乎站在民粹主义的立场上极力为群众说话,但却严重有违事实。如果在患者与院方的矛盾对立中,报道的出发点总是将患群定位为弱势群体认为医院“店大欺客”,那不仅激化了医患关系的紧张,更有甚者会对医院本身带来致命的打击,同时也会让其他从业人员失去信心,在医患双方的诚信度上又浇了一盆冷水。如在本次湘潭医院孕妇死亡事件中,虽然后期真相浮出舆论反转,但事发头两天由于报道失衡对于谴责医院的密集报道,仍旧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院方的形象。
  看客如何唏嘘叹惋都无法亲身体会到逝者家属本身的悲痛,从添丁的喜悦瞬间转入到痛失亲人的悲伤,这一悲剧的发生足以让当事家庭心力交瘁,而媒体缺失人文关怀的渲染报道,无疑是对家属的二次伤害。同时,关于家属要求赔偿问题的报道以及家属言辞激烈的镜头出现,却在真相水落石出舆论扭转后,被受众谴责逝者家属的无理讹诈。或许家属当时本身处在特殊情况下,情绪激动能够理解,可是如此一来,却似乎也被媒体戏弄了一把,在承受丧亲之痛的同时也给自身形象抹了一笔黑。
  三、媒体的社会责任构建
  凤凰新闻客户端主笔唐驳虎评论称:“既然要在互联网上以‘社会公器’的身份去传播新闻,为何不先用互联网这个工具本身快速了解一下?再请教一下各路专家的多方观点?有了一些基本的常识和了解,再对这个问题发声,这总共花不了几分钟时间。尤其在医患矛盾突发的今天,自称‘社会公器’‘道德良心’的媒体记者在报道这些案例时要格外谨慎,不要轻易直接断定这是医生和医院的责任。最起码,要先咨询一下专业医生和医学界学者,不要闹出‘羊水栓塞为何没有事先检查出来’的无知笑话。”
  诚然,事件发展到今天,受众开始更多地思考媒体在过程中的失守行为。更有网民在虎扑体育论坛中发帖《失实报道湘潭妇幼产妇死亡事件的华声在线记者张建平、陈莎有没有触犯法律》。部分网民对媒体这一行为评论如下[6]。
  网民
  内容
  来源
  开始
  健身啦
  这种记者居然没以造谣罪抓起来,很奇怪。微博转发500都能入罪,凭啥这两个记者没事?
  虎扑论坛
  xiulian
  这种记者 真心要判刑 侮辱了那么多医生,误导那么多民众
  虎扑论坛
  andyyang1
  这样挑拨舆论的去报道新闻,类似行为超过10次的记者,都该拉出去枪毙。
  虎扑论坛
  近年来,由于部分媒体职业道德的欠缺,引发了一些民众对媒体的质疑和负面评价。这种抨击与媒体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的缺失紧密相关。从专业素养方面说,媒体在报道前不进行深入全面的调查,在不尊重医学常识的情况下贸然写作有违真实,而不给予事件双方同等的话语权及表达场域,更是有违客观,以此两点便失责于向社会提供真实情况的义务。从职业道德来说,媒体为了谋取利益而在字里行间极尽夸张、煽情之能,虽然成功吸引了大众眼球,但同时失去的则是对自身形象的维护以及受众对整个媒介环境的信赖,得不偿失。
  媒体在报道中的预判、对新闻的过度消费,不仅对公众起到一种负面教育的作用,而且使一些媒体不断失去公信力,失去社会尊敬与诚信。作为社会的守望者,媒体的底线在何处?作为媒体立身之本的社会责任又该如何构建?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加强媒介氛围建设。这就需要政府的适度参与与管理,规范媒体行为,对于以讹传讹及别有用心的媒体应根据影响恶劣程度予以惩罚,充分利用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等监督媒体行为。同时,政府监督的支撑力量是民众,因此民众也应提高自身的媒介素养和信息辨别力,使其成为信息传播的主人而非奴隶。但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公众也应当更赋理性,不能因为之前的个别案例便将媒体的形象永远打上了坏人的烙印,应当客观地对待,在媒体自身合理健康发展的基础上给予充分的支持和信赖,营造和谐的社会媒介氛围。
  二是加强新闻制度及风气建设。严格落实并适时跟进新闻出版总署下发的《关于严防虚假新闻报道的若干规定》,《规定》中不仅表明严禁出现依据道听途说编写新闻或者虚构新闻细节,更是提出新闻记者要深入新闻现场调查研究,避免只采用新闻当事人中某一方的陈述或者单一的事实证据[7]。同时,媒体在享有报道自由权利的同时,更要履行对社会的责任,以人本关怀为出发点,以客观公正详实的报道为手段,以促进事件解决或完成为目的,以促进社会进步及公众素养提高为最终方向,牢固树立新闻媒体的公信力,坚决避免为片面追求市场或经济效益而酿成的不良风气。
  三是加强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及道德建设。这就需要媒体从业者在落实好专业素养的同时,坚守住内心的道德立场。不能为了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将报道指向发展到了满足部分受众猎奇心理的方向,应当时刻严肃对待自己职业的责任重大及公众性。采访不全面、未深入实地调查、片面报道等是职业操守的缺失,但若故意煽动事件的错误导向,激化矛盾以突出新闻噱头则是道德上的无良。因此,从业人员应从内心树立起对所从事行业的敬畏感和神圣感。
  四是加强媒介批评。媒介批评至今还并未广泛出现在大众的视野,因此应对其大力推广,不仅扩大媒体的自我批评,同时也要加强各部门对媒体的监督指摘。而这种批评并非只是一味的否定批判,而是一种分析与评判,对正面色彩的媒体行为同样予以肯定与鼓励。其次,提升媒介批评的热度、力度和深度,形成一种有效的、连续的、专业的批评系统,从内力和外力两方面促进媒介的健康长远发展。
  四、小 结
  湖南湘潭产妇死亡事件发生后,医患关系的矛盾再次浮现于民众眼前,鉴于媒体以往一系列不负责任的报道对医疗行业形象的损害及对医患关系矛盾的恶意激化,中国医师协会正在思考如何应对医疗纠纷中的虚假新闻。而就在不久前,中国医师协会向中国记协投诉了一个记者,这也是全国首例中国医师协会投诉媒体记者案。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邓利强称:“医学界尊重媒体的监督权,但在当前医患关系紧张的特殊环下,希望媒体的报道将医患关系带回到冷静、理性的轨道。[8]”
  参考文献:

  • 美新闻自由委员会.一个自由而负责任的传媒[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 乐思舆情.湖南湘潭产妇死亡事件舆情动态解析[EB/OL].www.knowlesys.cn.
  • 苏玥.湖南湘潭产妇死亡事件舆情分析[EB/OL]. http://yuqing.people.com.cn..
  • 赵璐,韦路.从道德监督报道看媒体社会责任缺失[J].青年记者,2011(11).
  • 方苏,张薇.新闻消费主义对新闻专业主义的建构与消解[A].湖北师范学院学报,2006(5).
  • 失实报道湘潭妇幼产妇死亡事件的华声在线记者张建平、陈莎有没有触犯法律?[EB/OL].虎扑体育.
  •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严防虚假新闻报道的若干规定[EB/OL].politics.people.com.cn.
  • 董天策.中国内地媒介批评论著十年扫描[J].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版,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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