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中國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开始于1979年颁布的《环境保护法(试行)》,之后的三十年里一直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和完善,2002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并在2003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标志中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正在走向成熟。不断完善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以提高战略环境为目标,促进公众参与,在完善加强评价过程中政府主导的环境影响的制衡和监督机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制度完善
一、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概念
环境影响评价(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EIA),又称环境质量的预后评估,对环境的影响是指后期建设规划和项目实施可能造成的分析,预测和评价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政策和措施。
二、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的问题
(一)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的对象过窄
中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只有一种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且评价的对象仅限于具体项目,对环境有显著影响,但是并不包括一些环境影响宏观经济决策的评价对象。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是世界上煤炭,钢铁,铜,石油和电力的第一消费大国,拥有世界上20个污染最严重的城市中的16个。
(二)公众参与制度在实践中操作性差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五条规定:“国家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参与以适当的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并直接参与公共环境利益的规划,应持论证会,听证会前提交的规划审批的草案,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草案影响报告书,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显著,应在建设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前报告中,举行了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可以从公开的上述规定看出公众参与缺乏必要的法律保障。
(三)过程缺乏相应制衡和监督机制
在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实践中存在过分的强调政府为主导、强调政府为本位,以及环保事业由行政权力过度包揽的状况,这样便形成了“管理型法制”的局面。从而导致缺乏相应的制衡和监督机制,政府是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促进者,也是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监督者,而媒介对于环境影响评价的监督作用受到局限没有充分发挥。
三、完善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思考
(一)完善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实体性和程序性内容
1.让公众全程参与环评
为了让公众参与我们目前有限的环境影响评价,大部分建设者,编制专项规划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居民,通过问卷调查的途径产生规划影响。但这样的方式有较大的弊端,这样只能表达少数人的想法,大多数公众的想法没有得到反映,这样的公众参与形同虚设。要真真正正的让公众参与到其中,可以采取专家咨询、网络征询、问卷调查、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手机短信或者采取其他形式详细调查公众意见,并在采取上述措施调查公众意见后将有关部门采纳该公众意见的情况予以公示。
2.完善国家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完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可以使环保部门成立环境影响评价和公共档案馆对每个环境评估项目进行登记,公众可以在该档案室免费获得任何环境评价项目的档案资料,公众可以通过实体文件或登录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来获取信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更新有关环境评价项目的相关信息。
(二)引入环境影响后评价制度
1.深入学习、宣传《环评法》
结合实际,精心组织《环评法》的宣传工作,完成各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各级要高度重视《环评法》的学习,增强参与环境决策的意识,准确定位,认知“环境影响评价法”在实施的区域和环保责任的其他部门之间的区分。
2.各政府部门积极配合
发挥各地区,各部门和专业信息的优势,建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共享机制,促进环境影响评估各单位之间的交流和共享,包括环境,生态,经济,资源和其他信息,包括基础数据库建设的省级环境影响评估。在某个方面的规划和建设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与其有相关联系或者影响的其他单位和部门都要积极配合,合力完成该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3.加强环评技术人员监管
环评技术人员是开展环评机构环评业务的主要技术力量,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应继续完善环评技术人员的管理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环境评估机构的员工必须拥有环评岗位证书及相关资质。构建合理的专业人才梯队,不断培育核心技术人才,组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培训等方式更新和补充商业知识,提高专业水平和对复杂的环境问题的分析处理能力。
4.健全环境影响评价效果的反馈机制
通过该对方案决策的跟踪评价,测试实施计划付诸实践的评价,考察结论是否确保各个阶段实施后,产生科学、合理的结论。
注释:
①陈德第,李轴,库桂生.国防经济大辞典[M].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2001:445-446.
②方冰.我国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研究[D].湖南:湖南师范大学,2014.
③佚名.世卫组织公布世界污染最重20城市中国占16席[EB/OL].http://gb.cri.cn/8606/2006/10/08/106%401246552.htm.
参考文献:
[1]陈德第,李轴,库桂生.国防经济大辞典[M].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2001:445-446.
[2]方冰.我国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研究[D].湖南:湖南师范大学,2014.
[3]何琴.战略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概念初探[J].法制与社会,2011,4:165.
[4]冉章琴.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立法比较研究[D].北京,中国政法大学,2010.
[5]孙佑海,唐忠辉,博晓波.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创新研究[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14:89-107.
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制度完善
一、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概念
环境影响评价(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EIA),又称环境质量的预后评估,对环境的影响是指后期建设规划和项目实施可能造成的分析,预测和评价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政策和措施。
二、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的问题
(一)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的对象过窄
中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只有一种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且评价的对象仅限于具体项目,对环境有显著影响,但是并不包括一些环境影响宏观经济决策的评价对象。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是世界上煤炭,钢铁,铜,石油和电力的第一消费大国,拥有世界上20个污染最严重的城市中的16个。
(二)公众参与制度在实践中操作性差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五条规定:“国家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参与以适当的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并直接参与公共环境利益的规划,应持论证会,听证会前提交的规划审批的草案,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草案影响报告书,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显著,应在建设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前报告中,举行了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可以从公开的上述规定看出公众参与缺乏必要的法律保障。
(三)过程缺乏相应制衡和监督机制
在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实践中存在过分的强调政府为主导、强调政府为本位,以及环保事业由行政权力过度包揽的状况,这样便形成了“管理型法制”的局面。从而导致缺乏相应的制衡和监督机制,政府是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促进者,也是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监督者,而媒介对于环境影响评价的监督作用受到局限没有充分发挥。
三、完善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思考
(一)完善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实体性和程序性内容
1.让公众全程参与环评
为了让公众参与我们目前有限的环境影响评价,大部分建设者,编制专项规划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居民,通过问卷调查的途径产生规划影响。但这样的方式有较大的弊端,这样只能表达少数人的想法,大多数公众的想法没有得到反映,这样的公众参与形同虚设。要真真正正的让公众参与到其中,可以采取专家咨询、网络征询、问卷调查、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手机短信或者采取其他形式详细调查公众意见,并在采取上述措施调查公众意见后将有关部门采纳该公众意见的情况予以公示。
2.完善国家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完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可以使环保部门成立环境影响评价和公共档案馆对每个环境评估项目进行登记,公众可以在该档案室免费获得任何环境评价项目的档案资料,公众可以通过实体文件或登录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来获取信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更新有关环境评价项目的相关信息。
(二)引入环境影响后评价制度
1.深入学习、宣传《环评法》
结合实际,精心组织《环评法》的宣传工作,完成各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各级要高度重视《环评法》的学习,增强参与环境决策的意识,准确定位,认知“环境影响评价法”在实施的区域和环保责任的其他部门之间的区分。
2.各政府部门积极配合
发挥各地区,各部门和专业信息的优势,建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共享机制,促进环境影响评估各单位之间的交流和共享,包括环境,生态,经济,资源和其他信息,包括基础数据库建设的省级环境影响评估。在某个方面的规划和建设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与其有相关联系或者影响的其他单位和部门都要积极配合,合力完成该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3.加强环评技术人员监管
环评技术人员是开展环评机构环评业务的主要技术力量,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应继续完善环评技术人员的管理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环境评估机构的员工必须拥有环评岗位证书及相关资质。构建合理的专业人才梯队,不断培育核心技术人才,组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培训等方式更新和补充商业知识,提高专业水平和对复杂的环境问题的分析处理能力。
4.健全环境影响评价效果的反馈机制
通过该对方案决策的跟踪评价,测试实施计划付诸实践的评价,考察结论是否确保各个阶段实施后,产生科学、合理的结论。
注释:
①陈德第,李轴,库桂生.国防经济大辞典[M].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2001:445-446.
②方冰.我国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研究[D].湖南:湖南师范大学,2014.
③佚名.世卫组织公布世界污染最重20城市中国占16席[EB/OL].http://gb.cri.cn/8606/2006/10/08/106%401246552.htm.
参考文献:
[1]陈德第,李轴,库桂生.国防经济大辞典[M].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2001:445-446.
[2]方冰.我国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研究[D].湖南:湖南师范大学,2014.
[3]何琴.战略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概念初探[J].法制与社会,2011,4:165.
[4]冉章琴.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立法比较研究[D].北京,中国政法大学,2010.
[5]孙佑海,唐忠辉,博晓波.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创新研究[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14:89-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