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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全文(以下简称《方案》),共五十六条,系统阐述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理念、原则、2020年目标,以及各项制度具体的改革内容。这份《方案》为我国实现绿色转型平稳过渡坚定了信心、指明了方向,也为那些在经济下行压力下质疑自然资本管理和环境保护是过度作为的思想拨清了迷雾。
《方案》中所列生态文明体制建设内容是中国实现绿色转型平稳过渡的必然要求。《方案》的最大亮点在于全面地阐述了中央进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操作思路,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各个环节的具体措施都进行了说明。逐条审视《方案》中“8大制度”建设的具体改革内容:第一,“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体现了“确权-分权-责权”的各个环节,如能顺利落实,将为我国市场经济建设的深化改革打下坚实的基础,为后续各项市场功能的完善和补充提供基本保障;第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划定主体功能区和生态红线,为自然系统的生态服务功能预留空间,保障了发展的可持续性;第三,“空间规划体系”建设,首次明确了“多规合一”“一张蓝图干到底”的工作方式,为“政出多门”的体制顽疾找到了攻坚克难的方向;第四,“资源总量管理和节约”制度的建设将土地、水、能源、森林、草原、湿地、沙地、海洋、矿产等资源的利用效率提升放在了发展的首位,并明确指出要增加资源循环利用的鼓励政策,为经济集约、高效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第五,“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是切实的资源市场建立过程,是为资源和生态产品定价的关键制度;第六,“环境治理体系建设”是为污染定价,建立治污市场的基础,对排污许可、污染防治区域联动、农村环境治理、环境信息公开、环保执法等环节的进一步明确是为环境治理市场建设提供的保障性措施;第七,“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的市场机制”明确了节能量交易、碳排放权交易、排污权交易、水权交易等市场工具的重要作用,对绿色金融和绿色产品体系的规范为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第八,最后,“生态文明绩效考核和追责机制”将之前提出过的“党政同责”“终身追责”等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并将生态文明绩效考核正式计入政绩考核,为生态文明建设加上了保护锁。
这一整套生态文明体制建设的方案全面而具体,是我国领导层治国智慧的集中体现,是我国生态文明体制建设的理论成果集大成者。可以想见,这一整套体制建设的逐步落实将为我国绿色转型和绿色增长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然而,如何将这些具体的方案落到实处将是又一项重大挑战。
实现生态文明体制建设的2020年目标需要坚定信心作好长期准备,只有协同推进生态文明体制建设各项内容才能将改革落到实处。生态文明体制建设的“8大制度”之间彼此联系,互生互赢。《方案》将我国生态文明体制建设“四梁八柱”是什么的问题理清了,但是由谁来干、怎么干的问题仍悬而未决。在体制建设的落实过程中会涉及“平权”“削藩”等多个触及既得利益的方面。首先,目前的《方案》并没有涉及明确的部门分工,但是未来如何进行部门分工,进而确定各项体制建设的实权单位,将是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和焦点。在此《方案》正式印发之前,就存在各种相关讨论,对于可能的“大部制”改革,目前的各部委都有或多或少的基于各自工作优势的考虑。但从生态文明体制建设能够最有效发挥作用的角度来看,只有打破各部委之间的权力疆界,实现各部委之间的权力均等化,才能充分地利用现有的行政资源,形成真正的部门联动合力。然而,在现实的改革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阻力是不言而喻的。以往大型规划的部委分工方案中难以解决的牵头部门权力集中,配合部门无法切实发挥作用的情况将如何避免?如何在部门分工方案中做到执行、考评、监管分家?又如何在分工过程中避免多头管理?这都是实际工作将要解决的难点问题。其次,目前《方案》的部署将涉及中央和地方在自然资源管理和使用方面的权力划分,在平衡国家利益和地方利益的过程中,必然会触及地方经济发展的实惠。如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的确权过程、国土空间规划和保护过程等都势必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地方政府对当地资源的控制力度。在中央和地方的博弈过程中,我国的政治民主化建设将遇到进一步挑战。再次,《方案》中涉及到的能源体系改革、国土空间规划等内容,势必关联到油、气、煤炭、房地产等强势产业和部门的改革;而社会参与和社会治理等鼓励社会第三方企业建设的相关内容也是对传统产业的冲击。两相结合,在我国产业结构调整中势必引起波澜,引发阵痛。在以往的改革中,类似的问题总是难以一步就位,其中的利益纷争可谓暗潮汹涌。
由此可见,《方案》的内容是饱满的,但是在具体落实的过程中还需要我党和政府坚定信心,以国民福祉提高为第一要义,努力平衡各方利益,坚持按照《方案》中各项内容协同推进和落实,作好打持久战的准备。目前距离2020年只有区区5年时间,在这关键的5年中,党和政府应更加充分预见到各方矛盾的焦点和可能发生的事件,做好预案,为《方案》的落实保驾护航。
《方案》中所列生态文明体制建设内容是中国实现绿色转型平稳过渡的必然要求。《方案》的最大亮点在于全面地阐述了中央进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操作思路,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各个环节的具体措施都进行了说明。逐条审视《方案》中“8大制度”建设的具体改革内容:第一,“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体现了“确权-分权-责权”的各个环节,如能顺利落实,将为我国市场经济建设的深化改革打下坚实的基础,为后续各项市场功能的完善和补充提供基本保障;第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划定主体功能区和生态红线,为自然系统的生态服务功能预留空间,保障了发展的可持续性;第三,“空间规划体系”建设,首次明确了“多规合一”“一张蓝图干到底”的工作方式,为“政出多门”的体制顽疾找到了攻坚克难的方向;第四,“资源总量管理和节约”制度的建设将土地、水、能源、森林、草原、湿地、沙地、海洋、矿产等资源的利用效率提升放在了发展的首位,并明确指出要增加资源循环利用的鼓励政策,为经济集约、高效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第五,“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是切实的资源市场建立过程,是为资源和生态产品定价的关键制度;第六,“环境治理体系建设”是为污染定价,建立治污市场的基础,对排污许可、污染防治区域联动、农村环境治理、环境信息公开、环保执法等环节的进一步明确是为环境治理市场建设提供的保障性措施;第七,“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的市场机制”明确了节能量交易、碳排放权交易、排污权交易、水权交易等市场工具的重要作用,对绿色金融和绿色产品体系的规范为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第八,最后,“生态文明绩效考核和追责机制”将之前提出过的“党政同责”“终身追责”等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并将生态文明绩效考核正式计入政绩考核,为生态文明建设加上了保护锁。
这一整套生态文明体制建设的方案全面而具体,是我国领导层治国智慧的集中体现,是我国生态文明体制建设的理论成果集大成者。可以想见,这一整套体制建设的逐步落实将为我国绿色转型和绿色增长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然而,如何将这些具体的方案落到实处将是又一项重大挑战。
实现生态文明体制建设的2020年目标需要坚定信心作好长期准备,只有协同推进生态文明体制建设各项内容才能将改革落到实处。生态文明体制建设的“8大制度”之间彼此联系,互生互赢。《方案》将我国生态文明体制建设“四梁八柱”是什么的问题理清了,但是由谁来干、怎么干的问题仍悬而未决。在体制建设的落实过程中会涉及“平权”“削藩”等多个触及既得利益的方面。首先,目前的《方案》并没有涉及明确的部门分工,但是未来如何进行部门分工,进而确定各项体制建设的实权单位,将是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和焦点。在此《方案》正式印发之前,就存在各种相关讨论,对于可能的“大部制”改革,目前的各部委都有或多或少的基于各自工作优势的考虑。但从生态文明体制建设能够最有效发挥作用的角度来看,只有打破各部委之间的权力疆界,实现各部委之间的权力均等化,才能充分地利用现有的行政资源,形成真正的部门联动合力。然而,在现实的改革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阻力是不言而喻的。以往大型规划的部委分工方案中难以解决的牵头部门权力集中,配合部门无法切实发挥作用的情况将如何避免?如何在部门分工方案中做到执行、考评、监管分家?又如何在分工过程中避免多头管理?这都是实际工作将要解决的难点问题。其次,目前《方案》的部署将涉及中央和地方在自然资源管理和使用方面的权力划分,在平衡国家利益和地方利益的过程中,必然会触及地方经济发展的实惠。如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的确权过程、国土空间规划和保护过程等都势必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地方政府对当地资源的控制力度。在中央和地方的博弈过程中,我国的政治民主化建设将遇到进一步挑战。再次,《方案》中涉及到的能源体系改革、国土空间规划等内容,势必关联到油、气、煤炭、房地产等强势产业和部门的改革;而社会参与和社会治理等鼓励社会第三方企业建设的相关内容也是对传统产业的冲击。两相结合,在我国产业结构调整中势必引起波澜,引发阵痛。在以往的改革中,类似的问题总是难以一步就位,其中的利益纷争可谓暗潮汹涌。
由此可见,《方案》的内容是饱满的,但是在具体落实的过程中还需要我党和政府坚定信心,以国民福祉提高为第一要义,努力平衡各方利益,坚持按照《方案》中各项内容协同推进和落实,作好打持久战的准备。目前距离2020年只有区区5年时间,在这关键的5年中,党和政府应更加充分预见到各方矛盾的焦点和可能发生的事件,做好预案,为《方案》的落实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