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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湘运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是由原国有企业经内部股份制改造后成立的一家民营企业,是娄底市具有国家二级经营资质等级的专业运输企业,现已开通全市境内客运班车及本地至全省14个市、州和广东、上海等13个省、市的长途客运班线,并承担本地至全国各地旅游包车服务。公司现有员工及股东2500余名,资产总值达3.1亿元。
公司先后获得“中国道路运输百强诚信企业”、湖南省“模范职工之家”、湖南省“员工信得过企业”、湖南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湖南省“守合同、重信用”单位、湖南省“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等荣誉称号。
严格履行法规 落实劳动合同
2007年1月,随着公司改革改制顺利完成,公司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制定《劳动合同书》,经公司股东、员工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实施。上岗的957名员工与公司签订了长期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根据《改制方案》,公司与288名达到内退条件的人员签订《内部退养协议书》,与149名达到协保条件,且自愿申请办理协保的人员签订《协保协议书》,签订率达100%。新公司还另行招聘全日制高校毕业生36名,其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10余名;招聘农民工30余名,招聘社会就业困难人员120余名,对新聘进公司的人员100%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期,严格履行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企业按制度实行科学管理,工作场所舒适、安全、卫生,按月及时发放工资,按规定发放劳保用品。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发放加班工资,职工福利待遇和防暑降温费、公积金等按规定及时发放到位。
关爱员工健康保障员工利益
该公司重视员工职业技能培训,制订职工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积极开展培训工作,提升员工综合素质。关心关爱女职工,给458名女职工每人办理了防癌保险,每年进行一次妇科检查,确保了女职工身心健康。100%及时到当地劳动部门办理用工备案登记手续,对到期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者与公司协商后的结果办理变更、续签或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公司至今没有发生一件因劳动合同的履行而引发的劳动争议纠纷事件。且公司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五项社会保险,而且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逐年递增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人平缴费基数由2007年的1036元/人增加到了2011年1679元/人,上涨幅度达到62%。
工资集体协商企业持续发展
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是构建和谐企业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是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公司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根本途径。为了维护员工利益、稳定职工队伍,该公司积极贯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等单位《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用人单位工资集体协商基本程序指导意见》和《关于在当前形势下完善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促进全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操作程序,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努力构建“行政和工会共同运作,职工参与”的工资集体协商新格局,企业管理方、员工方集体协商,就劳动报酬、保险福利、工作时间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和《女职工专项合同》,建立了员工工资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的机制,让员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实现员工体面劳动、快乐生活。2008年11月,员工代表方与企业管理方代表进行了首次平等协商,签订了《工资集体协议》,首开娄底改制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先河。为了保证协议的实施,公司与工会又在2009年5月协商签订了《共同约定行动书》,共同约定不减产、不裁员、不减薪。2010年、2011年,公司都定期召开工资集体协商会议,签订《工资集体协议》。2011年7月公司股东员工代表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集体协商有关事项,形成了公司工资集体协商长效机制。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促进了企业和谐稳定持续发展、员工工资逐年增加的“双赢”局面。
公司先后获得“中国道路运输百强诚信企业”、湖南省“模范职工之家”、湖南省“员工信得过企业”、湖南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湖南省“守合同、重信用”单位、湖南省“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等荣誉称号。
严格履行法规 落实劳动合同
2007年1月,随着公司改革改制顺利完成,公司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制定《劳动合同书》,经公司股东、员工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实施。上岗的957名员工与公司签订了长期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根据《改制方案》,公司与288名达到内退条件的人员签订《内部退养协议书》,与149名达到协保条件,且自愿申请办理协保的人员签订《协保协议书》,签订率达100%。新公司还另行招聘全日制高校毕业生36名,其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10余名;招聘农民工30余名,招聘社会就业困难人员120余名,对新聘进公司的人员100%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期,严格履行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企业按制度实行科学管理,工作场所舒适、安全、卫生,按月及时发放工资,按规定发放劳保用品。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发放加班工资,职工福利待遇和防暑降温费、公积金等按规定及时发放到位。
关爱员工健康保障员工利益
该公司重视员工职业技能培训,制订职工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积极开展培训工作,提升员工综合素质。关心关爱女职工,给458名女职工每人办理了防癌保险,每年进行一次妇科检查,确保了女职工身心健康。100%及时到当地劳动部门办理用工备案登记手续,对到期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者与公司协商后的结果办理变更、续签或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公司至今没有发生一件因劳动合同的履行而引发的劳动争议纠纷事件。且公司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五项社会保险,而且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逐年递增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人平缴费基数由2007年的1036元/人增加到了2011年1679元/人,上涨幅度达到62%。
工资集体协商企业持续发展
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是构建和谐企业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是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公司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根本途径。为了维护员工利益、稳定职工队伍,该公司积极贯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等单位《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用人单位工资集体协商基本程序指导意见》和《关于在当前形势下完善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促进全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操作程序,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努力构建“行政和工会共同运作,职工参与”的工资集体协商新格局,企业管理方、员工方集体协商,就劳动报酬、保险福利、工作时间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和《女职工专项合同》,建立了员工工资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的机制,让员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实现员工体面劳动、快乐生活。2008年11月,员工代表方与企业管理方代表进行了首次平等协商,签订了《工资集体协议》,首开娄底改制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先河。为了保证协议的实施,公司与工会又在2009年5月协商签订了《共同约定行动书》,共同约定不减产、不裁员、不减薪。2010年、2011年,公司都定期召开工资集体协商会议,签订《工资集体协议》。2011年7月公司股东员工代表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集体协商有关事项,形成了公司工资集体协商长效机制。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促进了企业和谐稳定持续发展、员工工资逐年增加的“双赢”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