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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洛阳市作为十三朝古都,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多彩,源远流长,是河洛文化的根基和重要组成部分,是承载洛阳人民乃至中华民族精神与情感的重要载体,也是维系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基础和联系世界的桥梁、纽带。
关键词:洛阳市;现状;探索
一、洛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具体情况阐述
(一)洛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总体现状
目前,洛阳市现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8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58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40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057项。现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7名,省级传承人67名,市级传承人205名,县级传承人400多名。已初步建立起国家、省、市、县四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名录体系。
2016的统计数据,洛阳市58个省级项目中,存续较好的项目有唐三彩烧制技艺、真不同洛阳水席制作技艺、平乐郭氏正骨、关公信俗、洛阳小街锅贴等11项,占19%;存续一般的项目有河图洛书传说、玄奘传说、烟云涧青铜器制作技藝等5项,占9%;存续困难的项目有河洛大鼓、洛阳宫灯、洛阳海神乐、硪工号子、九连灯等42项,占72%。省级以上传承人中,有12人经济条件较好,可以保证传承所需经费,占总人数的25%;有36人都存在生活困难、无力传承的情况,占总人数的75%。洛阳市省级以上传承人去世3人,占6.52%;80岁以上5人,占10.87%;60-80岁以上 19人,占41.30%;60岁以下多少人19人,占41.30%。可以说目前的传承人大部分存在着经济困难、年龄偏大、传承困难的情况。
(二)洛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具体现状
1.《洛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颁布实施
一是认真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在起草过程中,洛阳市文广新局查阅研究了12个省级条例,重点参阅了已经立法的2个直辖市、1个较大城市、3个自治州、2个自治县的地方条例,以及13份较有特色的地方性非遗保护规范文件,对各地在保存保护、社会传承、资金保障、传承人及传承单位引导、人才队伍和评估机制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做法给予了重点关注和学习借鉴。二是多层次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在起草、修改的过程中,洛阳市市文广新局会同洛阳市法制办、洛阳市人大教科文卫委、法工委召开的由各级传承人、项目保护单位、非遗工作者、专家学者、法律顾问、相关委局、立法委员等参加的座谈会20余次,向15个县(市、区)文化行政部门、非遗保护中心5次征求意见。11月18日,《洛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通过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于2017年3月颁布实施。
2.进行分类保护
对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洛阳市采取分类指导的原则,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
(1)对部分发展状况较好的生产性项目,积极推介和指导。洛阳正骨医院、洛阳烧伤医院、汝阳县杜康酒酿造有限公司、西工饭庄有限责任公司等项目保护单位,专门投入经费组织进行项目研究,积极整理文献资料,出版专著,鼓励传承人带徒。
(2)对有重要文化价值和影响的项目,积极向上一级申报。“关公信俗” 项目于2008年被国务院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在省文化厅的指导下,组织洛阳“关公信俗”的有关专家和专业人士做好申报材料的组织和视频制作等工作。该项目已获批作为中国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代表作名录”的推荐项目。
(3)对优秀的、传承困难、濒危的项目,积极申请上级的保护经费,近年来,为河洛大鼓、洛阳宫灯、关公信俗等国家级非遗项目先后争取国家级专项资金453万元,为南庄木偶戏、曹屯排鼓、硪工号子等省级非遗项目争取到省级专项保护经费314万元,用于项目的抢救性挖掘及社会传承有关工作。
3.资料收集整理,入库、出版
洛阳市非遗保护工作已经开展了十多年,完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全面收集文字、数字、音像、影像、图片、书籍资料,通过认真整理,仔细筛选,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数据库。同时,对相关实物、工具、器皿进行了采集。2013年出版了《记忆洛阳——洛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汇编(2005-2012)》。内容包括洛阳市非遗资源普查分析、各级名录项目、普查情况等各方面,全书约56万字。
4.资金投入情况
2009年,为推动非遗普查工作开展,全市投入普查经费121.6万元,其中市级9.8万元,县级59.6万元,乡镇级52.2万元。2013年,申请到10万元的市级专项经费,用于河洛生态文化保护实验区的文本申报撰写工作。近年来,每年非遗工作经费13万元。此外,我市还积极申请国家级非遗项目的专项保护资金。为河洛大鼓、洛阳宫灯先后争取国家级专项资金118万元,用于项目的抢救性挖掘及社会传承有关工作。2011年至今,国家、河南省共为洛阳市国家级、省级项目及传承人下发补助资金共计841.3万元。
二、洛阳市政府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探索
在实践中,政府对于辖区各项工作的政策很大程度上体现在机构的设置以及高规格政策文件的下发上面,所以本文重点加强研究了洛阳市政府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的机构设置、重大政策文件以及具体实践情况。
1.开展大规模普查工作。
2009年,洛阳市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投入各项普查经费121.6万元,投入电脑、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等普查设备522台,举办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培训24期,培训人员1500人次。采集非物质文化遗产线索170799条,共完成项目调查9946个,普查文字记录量达2.3亿字,收集照片23127张,录音、摄像记录1301.86小时,收集登记实物资料1581件。
2.年度大型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交流、宣传推广活动。
每年的文化遗产日期间开展系列宣传展示活动。此项活动自2006年已经开展了12次,每年一次,主要内容有:利用文化馆舍、广场等制作宣传页、展板、实物展出等形式,展示洛阳市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邀请非遗项目进行现场展演,让市民亲身接触非遗。
每年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期间,洛阳市非遗展演活动在“河洛欢歌·广场文化月”专场舞台上集中展示各级各类非遗项目,自2011年起已连续举办7届。2011年至2013年,每年还只有1个本地项目,3-6支表演队伍,参演人员不足二十人。2014年起,活动场次大量增多每年专场2-4场,增大了本地项目的演出力度,一般是5-8个项目,50、60人的演出规模。2016年,共34支队伍、314人参演;2017年,共36支队伍、429人参演。
“非遗进校园”活动。2009年洛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在洛阳师范学院举办了主题为“弘扬民族文化,延续中华文脉”的展演活动,此后的非遗进校园活动逐渐多了起来。
参考文献
[1]单丽琼,刘昭.新形势下政府在“非遗”保护中的职能作用探究[J].中国市场,2016,(24):200-201.
[2]刘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政府角色研究——基于宪政理论的视角[J].青海民族研究,2009,(03):96-101.
[3]王腾.地方政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中的责任[D].山东师范大学,2015.
作者简介
卞俊强;出生年月:1988.10;性别:男;民族:汉;籍贯:济源市;当前职称:助理馆员;学历: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公共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
(作者单位:洛阳市文化馆(洛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关键词:洛阳市;现状;探索
一、洛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具体情况阐述
(一)洛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总体现状
目前,洛阳市现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8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58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40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057项。现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7名,省级传承人67名,市级传承人205名,县级传承人400多名。已初步建立起国家、省、市、县四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名录体系。
2016的统计数据,洛阳市58个省级项目中,存续较好的项目有唐三彩烧制技艺、真不同洛阳水席制作技艺、平乐郭氏正骨、关公信俗、洛阳小街锅贴等11项,占19%;存续一般的项目有河图洛书传说、玄奘传说、烟云涧青铜器制作技藝等5项,占9%;存续困难的项目有河洛大鼓、洛阳宫灯、洛阳海神乐、硪工号子、九连灯等42项,占72%。省级以上传承人中,有12人经济条件较好,可以保证传承所需经费,占总人数的25%;有36人都存在生活困难、无力传承的情况,占总人数的75%。洛阳市省级以上传承人去世3人,占6.52%;80岁以上5人,占10.87%;60-80岁以上 19人,占41.30%;60岁以下多少人19人,占41.30%。可以说目前的传承人大部分存在着经济困难、年龄偏大、传承困难的情况。
(二)洛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具体现状
1.《洛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颁布实施
一是认真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在起草过程中,洛阳市文广新局查阅研究了12个省级条例,重点参阅了已经立法的2个直辖市、1个较大城市、3个自治州、2个自治县的地方条例,以及13份较有特色的地方性非遗保护规范文件,对各地在保存保护、社会传承、资金保障、传承人及传承单位引导、人才队伍和评估机制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做法给予了重点关注和学习借鉴。二是多层次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在起草、修改的过程中,洛阳市市文广新局会同洛阳市法制办、洛阳市人大教科文卫委、法工委召开的由各级传承人、项目保护单位、非遗工作者、专家学者、法律顾问、相关委局、立法委员等参加的座谈会20余次,向15个县(市、区)文化行政部门、非遗保护中心5次征求意见。11月18日,《洛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通过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于2017年3月颁布实施。
2.进行分类保护
对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洛阳市采取分类指导的原则,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
(1)对部分发展状况较好的生产性项目,积极推介和指导。洛阳正骨医院、洛阳烧伤医院、汝阳县杜康酒酿造有限公司、西工饭庄有限责任公司等项目保护单位,专门投入经费组织进行项目研究,积极整理文献资料,出版专著,鼓励传承人带徒。
(2)对有重要文化价值和影响的项目,积极向上一级申报。“关公信俗” 项目于2008年被国务院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在省文化厅的指导下,组织洛阳“关公信俗”的有关专家和专业人士做好申报材料的组织和视频制作等工作。该项目已获批作为中国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代表作名录”的推荐项目。
(3)对优秀的、传承困难、濒危的项目,积极申请上级的保护经费,近年来,为河洛大鼓、洛阳宫灯、关公信俗等国家级非遗项目先后争取国家级专项资金453万元,为南庄木偶戏、曹屯排鼓、硪工号子等省级非遗项目争取到省级专项保护经费314万元,用于项目的抢救性挖掘及社会传承有关工作。
3.资料收集整理,入库、出版
洛阳市非遗保护工作已经开展了十多年,完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全面收集文字、数字、音像、影像、图片、书籍资料,通过认真整理,仔细筛选,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数据库。同时,对相关实物、工具、器皿进行了采集。2013年出版了《记忆洛阳——洛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汇编(2005-2012)》。内容包括洛阳市非遗资源普查分析、各级名录项目、普查情况等各方面,全书约56万字。
4.资金投入情况
2009年,为推动非遗普查工作开展,全市投入普查经费121.6万元,其中市级9.8万元,县级59.6万元,乡镇级52.2万元。2013年,申请到10万元的市级专项经费,用于河洛生态文化保护实验区的文本申报撰写工作。近年来,每年非遗工作经费13万元。此外,我市还积极申请国家级非遗项目的专项保护资金。为河洛大鼓、洛阳宫灯先后争取国家级专项资金118万元,用于项目的抢救性挖掘及社会传承有关工作。2011年至今,国家、河南省共为洛阳市国家级、省级项目及传承人下发补助资金共计841.3万元。
二、洛阳市政府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探索
在实践中,政府对于辖区各项工作的政策很大程度上体现在机构的设置以及高规格政策文件的下发上面,所以本文重点加强研究了洛阳市政府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的机构设置、重大政策文件以及具体实践情况。
1.开展大规模普查工作。
2009年,洛阳市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投入各项普查经费121.6万元,投入电脑、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等普查设备522台,举办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培训24期,培训人员1500人次。采集非物质文化遗产线索170799条,共完成项目调查9946个,普查文字记录量达2.3亿字,收集照片23127张,录音、摄像记录1301.86小时,收集登记实物资料1581件。
2.年度大型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交流、宣传推广活动。
每年的文化遗产日期间开展系列宣传展示活动。此项活动自2006年已经开展了12次,每年一次,主要内容有:利用文化馆舍、广场等制作宣传页、展板、实物展出等形式,展示洛阳市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邀请非遗项目进行现场展演,让市民亲身接触非遗。
每年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期间,洛阳市非遗展演活动在“河洛欢歌·广场文化月”专场舞台上集中展示各级各类非遗项目,自2011年起已连续举办7届。2011年至2013年,每年还只有1个本地项目,3-6支表演队伍,参演人员不足二十人。2014年起,活动场次大量增多每年专场2-4场,增大了本地项目的演出力度,一般是5-8个项目,50、60人的演出规模。2016年,共34支队伍、314人参演;2017年,共36支队伍、429人参演。
“非遗进校园”活动。2009年洛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在洛阳师范学院举办了主题为“弘扬民族文化,延续中华文脉”的展演活动,此后的非遗进校园活动逐渐多了起来。
参考文献
[1]单丽琼,刘昭.新形势下政府在“非遗”保护中的职能作用探究[J].中国市场,2016,(24):200-201.
[2]刘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政府角色研究——基于宪政理论的视角[J].青海民族研究,2009,(03):96-101.
[3]王腾.地方政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中的责任[D].山东师范大学,2015.
作者简介
卞俊强;出生年月:1988.10;性别:男;民族:汉;籍贯:济源市;当前职称:助理馆员;学历: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公共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
(作者单位:洛阳市文化馆(洛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