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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的价值必然是多元化、多层次的,主要包括保护竞争、提高经济效率、保护消费者权益,最终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多元多层次价值在一定时期冲突是难免的,因此应该遵循工具价值服从结果价值的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优先原则,竞争作为工具性目标应该服务于经济效率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结果价值,经济效率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权衡应该是着眼于长远的利益以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