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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约翰·罗默的机会平等理论对我国市场经济建设的启示,值得经济学家们不断地研究。约翰·罗默在对罗尔斯、德沃金、阿内逊、科恩等人观点的分析、继承和发展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机会平等理论,其理论中提倡的良好竞争环境对我国经济建设的启示,表明罗默的一系列理论对于后世的经济建设活动仍然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机会平等;经济建设;当代启示
中图分类号:F045.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1)30-0117-03
约翰·罗默提出,机会平等理论应该在实践上着眼于消除机会分配不公,即实现社会机会均等分配,这一概念源于20世纪后期政治哲学家罗尔斯、德沃金、阿内逊和科恩等对分配正义的充分讨论,约翰·罗默以马克思主义剥削理论和他们的观点为理论基点,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对于后世经济建设具有很大的启发意义。
一、约翰·罗默对其他思想家观点的分析、继承和发展
(一)罗尔斯的正义原则——通过补偿达到平等
罗尔斯的正义原则从强调实现每一个人的自由平等这一角度入手,去解决分配正义的问题,但罗尔斯强调的是在天赋等原因造成分配不均之后,通过一些补偿来实现公平,没有解决真正的源头的不公平问题,是一种着力于再分配公平的补偿方案。罗默同意罗尔斯认为的由运气、天赋等导致的不公正是一种分配上的不公正,但他认为罗尔斯提出的无知之幕和原初状态是厚度失当的。
(二)德沃金——资源平等
德沃金同意罗尔斯以道德任意性分配资源的观点,但他认为仅有这个是不够的,他又提出构建一个“保险市场”,即用非人身资源去补偿原来缺失的人身资源,以求达到原始拥有的资源的全面平等。罗默对于德沃金的保险机制和偏好负责观点都进行了批判,而德沃金也只是提出了一个保险市场,这个保险市场如何运作的具体方案德沃金并没有提及。
(三)阿内逊——实现幸福的机会平等
阿内逊更多地强调机会平等,即每个人在确定自己的偏好以后具有一次同样的实现幸福的机会。对于阿内逊的观点,罗默也提出了自己的质疑,即人们在条件充足的情况下完全了解自己的偏好本就是一种乌托邦思想,是不可能实现的。
(四)科恩——优势可及平等
科恩认为,正确的平等标准既不是资源的平等,也不是幸福机会的平等,而是融合了幸福和资源的一个结合体。对此,科恩提出了“优势获取平等”的观点。他所提倡的完全公正的收入分配完全消除了由运气而带来的收入差距,努力程度的不同变成了收入差距的唯一来源。科恩的分配正义理论是对于德沃金和阿内逊观点的一个发展。科恩还认为必须要限制巨大的收入差异,以保证社会主义的合作。人们的团结精神是会被巨大的收入差异影响的,团结是由多种情感聚集在一起而产生的一种精神,团结就是相互配合,所以必须要限制巨大的收入差异。收入差异太大,人们就很难达到真正的团结。
(五)约翰·罗默对于其他思想家理论的发展——机会平等理论
通过对于罗尔斯、德沃金、阿内逊等思想家观点的批判和分析,罗默发展性地提出了自己的机会平等理论,即机会平等的分配政策。
1.关于机会平等基础上的分配,罗默强调,机会不平等导致的收入不平等与选择不同导致的收入不平等,这两个概念必须区分,罗默认为只有将这两个概念区分好,才能准确地进行下一步的讨论。不平等的根源是在讨论不平等问题时必须拿出来重点说明的。罗默认为,机会不平等是无法掩盖的,在机会不平等的情况下人们是很难获得平等的財富和技术的,一旦人们的财富和技术不平等,社会的公平正义必然会随之受到损害。
2.罗默提出的机会平等政策给所有人提供了一个平等竞争的环境,这就使得环境所造成的差异消失了,而同等的努力就能得来同等的回报。
3.罗默关于实现机会平等还提出了三种机会平等的实现路径。一是通过人人同意的清单来实现不同程度的机会平等。这个清单是根据人们的心理状况、生理状况以及在社会中所处的地位来制定的。同一类别中的人们通常环境和收入都是相近的,罗默主张去拉进类别与类别间的环境不平等所导致的不公平,但对于同一类别中由于个人责任和努力产生的差距,罗默是接受的。二是发挥教育的补偿作用。罗默认为,一个人的受教育程度与他之后所做的各种选择都是密切相关的。不管是德沃金的“全面分配资源”的资源平等,还是阿内逊的“实现幸福的机会平等”等,这些关于平等的观点都没有考虑到教育水平的高低对他们后来的选择所产生的影响,罗默所提倡的教育补偿作用实际上也是为了降低后期因选择不好而带来的结果不尽如人意的比例。三是罗默提出了一种新的市场社会主义模式,即在社会主义市场提供商品货币和股票货币。商品货币主要用来解决人们的日常吃穿用度问题,而股票货币是到了特定的年龄国家分发给个人的,每个人都会收到同样多的股票货币,并且不可以通过任何方式转让,这样子利润就可以实现在居民间永远的平均化了。罗默提出的这种新的模式使得所有人拥有了平等的地位和利益。
二、约翰·罗默机会平等理论对我国经济建设的启示
罗默认为,机会不平等无法掩盖,在机会不平等的情况下是很难获得平等的财富和技术的,因此必须要坚持实现不同经济主体间机会均等的公平竞争。市场经济是一种让竞争机制发挥资源配置和利益分配功能的经济运行机制,在这个机制的运行过程中,必须要保证不同的经济主体资格平等、待遇平等,这样才能真正使其机会平等地参与市场竞争。竞争公平就是罗默认为的实现机会平等的重要原则之一,这是实现机会平等不可缺少的前提。只有这样,才能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约翰·罗默提倡的公平的竞争环境有利于实现不同经济主体间和所有社会成员间的良性竞争。
(一)政府要坚持给予不同经济主体公平的竞争环境 当今世界的经济社会发展日新月异,随着时代发展,竞争日益激烈。在市场经济的所有属性中,竞争是最核心的,竞争是使市场经济不断焕发出生机活力的必要保证。但是这里的竞争是有条件的,是一种良性竞争,而恶性竞争会让市场经济状况变得一塌糊涂。
基于罗默的机会平等政策,对于不同类别的职业或是处在不同阶级地位上的人,应积极地采取措施使得其间的差距缩小直至消亡,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达到平等。放到现在来看,政府应主动为不同的经济主体创造一个平等的竞争环境,让社会中所有的经济主体都能够有资格竞争自己需要的资源。
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一个良好的竞争环境,一个良好的竞争环境有利于我国经济更好地进行建设,市场如果过于自由必然会失去控制,但是如果完全由国家管控实行计划经济,则必然会使得社会主义经济失去它应有的活力。这时一个良好的竞争环境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必需的,在一定程度上由国家干预,可以让市场经济的秩序得到有力的把控。一个良好的竞争环境能使得不同的经济主体获得同等的竞争权力和资源,激发他们的争优热情。因此,政府必须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制度建设,使得资源能够得到最优配置,各经济主体拥有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
(二)企业要坚持给所有的职员一个机会平等的竞争环境
企业中也存在许多因为竞争某个职务或者薪资而出现的不良竞争现象,这将导致分配不公,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公平的竞争能够使竞争双方共同进步,最终实现双赢。企业中的不良竞争会导致竞争者不专注于自身能力的提升,而把心思都放在互相扯皮上,使真正有能力的人失去应得的职位,越来越多的人丧失工作的积极性,不利于企业的自身发展。
基于上述原因,企业必须建立有效的监督制度和奖惩制度,坚决杜绝不良竞争行为。对于发现的不良竞争现象,视其情况给予惩罚,必须避免不良竞争引发的员工能力超强却无法得到匹配职业的现象。久而久之,不良竞争就会被慢慢消除,企业职员在公平的竞争环境中,积极性也会慢慢提升,从而共同为企业发展添砖加瓦。
(三)重视培养公民的良好竞争心理
基于约翰·罗默机会平等政策,应积极发挥教育的补偿作用。罗默认为,一个人的受教育程度与他之后所做的各种选择都是密切相关的,因此,在对于孩子的教育方面必须格外重视。对孩子的教育主要是来源于家庭和学校。
一方面,学校的教育不应该只局限于理论知识的培养,也要注重对于学生各方面素质的培养,其中必然包括对良好的竞争意识的培养。在学校的日常征优评比活动中,学校要做到方方面面客观公正,给学生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学生在接受教育的阶段,总是会被身边的环境所影响,因此,一个公正平等的校园环境是学校必须为学生创造的。另一方面,在家庭教育方面,应从小重视对孩子公平竞争意识的培养。家长要鼓励孩子无论是任何荣誉和奖励,都必须通过自己的努力得来。从考试不作弊开始做起,与他人良好竞争。
长此以往,不论是从大的层面来看,各个经济主体之间,还是从小的层面来看,具体到每个个体之间,都能具有良好的竞争心理。如此一来,良好的竞争环境就自然而然地形成了。
总之,约翰·罗默的机会平等理论是值得经济学人细细研究的,尤其是他所提倡的公平的竞争环境,放到现在来看也是必不可少的。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是保证经济健康发展不可或缺的元素。这种元素如果是良好的,必然能健康积极地推动经济发展,反之,就会阻碍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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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晓 群]
关键词:机会平等;经济建设;当代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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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罗默提出,机会平等理论应该在实践上着眼于消除机会分配不公,即实现社会机会均等分配,这一概念源于20世纪后期政治哲学家罗尔斯、德沃金、阿内逊和科恩等对分配正义的充分讨论,约翰·罗默以马克思主义剥削理论和他们的观点为理论基点,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对于后世经济建设具有很大的启发意义。
一、约翰·罗默对其他思想家观点的分析、继承和发展
(一)罗尔斯的正义原则——通过补偿达到平等
罗尔斯的正义原则从强调实现每一个人的自由平等这一角度入手,去解决分配正义的问题,但罗尔斯强调的是在天赋等原因造成分配不均之后,通过一些补偿来实现公平,没有解决真正的源头的不公平问题,是一种着力于再分配公平的补偿方案。罗默同意罗尔斯认为的由运气、天赋等导致的不公正是一种分配上的不公正,但他认为罗尔斯提出的无知之幕和原初状态是厚度失当的。
(二)德沃金——资源平等
德沃金同意罗尔斯以道德任意性分配资源的观点,但他认为仅有这个是不够的,他又提出构建一个“保险市场”,即用非人身资源去补偿原来缺失的人身资源,以求达到原始拥有的资源的全面平等。罗默对于德沃金的保险机制和偏好负责观点都进行了批判,而德沃金也只是提出了一个保险市场,这个保险市场如何运作的具体方案德沃金并没有提及。
(三)阿内逊——实现幸福的机会平等
阿内逊更多地强调机会平等,即每个人在确定自己的偏好以后具有一次同样的实现幸福的机会。对于阿内逊的观点,罗默也提出了自己的质疑,即人们在条件充足的情况下完全了解自己的偏好本就是一种乌托邦思想,是不可能实现的。
(四)科恩——优势可及平等
科恩认为,正确的平等标准既不是资源的平等,也不是幸福机会的平等,而是融合了幸福和资源的一个结合体。对此,科恩提出了“优势获取平等”的观点。他所提倡的完全公正的收入分配完全消除了由运气而带来的收入差距,努力程度的不同变成了收入差距的唯一来源。科恩的分配正义理论是对于德沃金和阿内逊观点的一个发展。科恩还认为必须要限制巨大的收入差异,以保证社会主义的合作。人们的团结精神是会被巨大的收入差异影响的,团结是由多种情感聚集在一起而产生的一种精神,团结就是相互配合,所以必须要限制巨大的收入差异。收入差异太大,人们就很难达到真正的团结。
(五)约翰·罗默对于其他思想家理论的发展——机会平等理论
通过对于罗尔斯、德沃金、阿内逊等思想家观点的批判和分析,罗默发展性地提出了自己的机会平等理论,即机会平等的分配政策。
1.关于机会平等基础上的分配,罗默强调,机会不平等导致的收入不平等与选择不同导致的收入不平等,这两个概念必须区分,罗默认为只有将这两个概念区分好,才能准确地进行下一步的讨论。不平等的根源是在讨论不平等问题时必须拿出来重点说明的。罗默认为,机会不平等是无法掩盖的,在机会不平等的情况下人们是很难获得平等的財富和技术的,一旦人们的财富和技术不平等,社会的公平正义必然会随之受到损害。
2.罗默提出的机会平等政策给所有人提供了一个平等竞争的环境,这就使得环境所造成的差异消失了,而同等的努力就能得来同等的回报。
3.罗默关于实现机会平等还提出了三种机会平等的实现路径。一是通过人人同意的清单来实现不同程度的机会平等。这个清单是根据人们的心理状况、生理状况以及在社会中所处的地位来制定的。同一类别中的人们通常环境和收入都是相近的,罗默主张去拉进类别与类别间的环境不平等所导致的不公平,但对于同一类别中由于个人责任和努力产生的差距,罗默是接受的。二是发挥教育的补偿作用。罗默认为,一个人的受教育程度与他之后所做的各种选择都是密切相关的。不管是德沃金的“全面分配资源”的资源平等,还是阿内逊的“实现幸福的机会平等”等,这些关于平等的观点都没有考虑到教育水平的高低对他们后来的选择所产生的影响,罗默所提倡的教育补偿作用实际上也是为了降低后期因选择不好而带来的结果不尽如人意的比例。三是罗默提出了一种新的市场社会主义模式,即在社会主义市场提供商品货币和股票货币。商品货币主要用来解决人们的日常吃穿用度问题,而股票货币是到了特定的年龄国家分发给个人的,每个人都会收到同样多的股票货币,并且不可以通过任何方式转让,这样子利润就可以实现在居民间永远的平均化了。罗默提出的这种新的模式使得所有人拥有了平等的地位和利益。
二、约翰·罗默机会平等理论对我国经济建设的启示
罗默认为,机会不平等无法掩盖,在机会不平等的情况下是很难获得平等的财富和技术的,因此必须要坚持实现不同经济主体间机会均等的公平竞争。市场经济是一种让竞争机制发挥资源配置和利益分配功能的经济运行机制,在这个机制的运行过程中,必须要保证不同的经济主体资格平等、待遇平等,这样才能真正使其机会平等地参与市场竞争。竞争公平就是罗默认为的实现机会平等的重要原则之一,这是实现机会平等不可缺少的前提。只有这样,才能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约翰·罗默提倡的公平的竞争环境有利于实现不同经济主体间和所有社会成员间的良性竞争。
(一)政府要坚持给予不同经济主体公平的竞争环境 当今世界的经济社会发展日新月异,随着时代发展,竞争日益激烈。在市场经济的所有属性中,竞争是最核心的,竞争是使市场经济不断焕发出生机活力的必要保证。但是这里的竞争是有条件的,是一种良性竞争,而恶性竞争会让市场经济状况变得一塌糊涂。
基于罗默的机会平等政策,对于不同类别的职业或是处在不同阶级地位上的人,应积极地采取措施使得其间的差距缩小直至消亡,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达到平等。放到现在来看,政府应主动为不同的经济主体创造一个平等的竞争环境,让社会中所有的经济主体都能够有资格竞争自己需要的资源。
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一个良好的竞争环境,一个良好的竞争环境有利于我国经济更好地进行建设,市场如果过于自由必然会失去控制,但是如果完全由国家管控实行计划经济,则必然会使得社会主义经济失去它应有的活力。这时一个良好的竞争环境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必需的,在一定程度上由国家干预,可以让市场经济的秩序得到有力的把控。一个良好的竞争环境能使得不同的经济主体获得同等的竞争权力和资源,激发他们的争优热情。因此,政府必须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制度建设,使得资源能够得到最优配置,各经济主体拥有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
(二)企业要坚持给所有的职员一个机会平等的竞争环境
企业中也存在许多因为竞争某个职务或者薪资而出现的不良竞争现象,这将导致分配不公,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公平的竞争能够使竞争双方共同进步,最终实现双赢。企业中的不良竞争会导致竞争者不专注于自身能力的提升,而把心思都放在互相扯皮上,使真正有能力的人失去应得的职位,越来越多的人丧失工作的积极性,不利于企业的自身发展。
基于上述原因,企业必须建立有效的监督制度和奖惩制度,坚决杜绝不良竞争行为。对于发现的不良竞争现象,视其情况给予惩罚,必须避免不良竞争引发的员工能力超强却无法得到匹配职业的现象。久而久之,不良竞争就会被慢慢消除,企业职员在公平的竞争环境中,积极性也会慢慢提升,从而共同为企业发展添砖加瓦。
(三)重视培养公民的良好竞争心理
基于约翰·罗默机会平等政策,应积极发挥教育的补偿作用。罗默认为,一个人的受教育程度与他之后所做的各种选择都是密切相关的,因此,在对于孩子的教育方面必须格外重视。对孩子的教育主要是来源于家庭和学校。
一方面,学校的教育不应该只局限于理论知识的培养,也要注重对于学生各方面素质的培养,其中必然包括对良好的竞争意识的培养。在学校的日常征优评比活动中,学校要做到方方面面客观公正,给学生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学生在接受教育的阶段,总是会被身边的环境所影响,因此,一个公正平等的校园环境是学校必须为学生创造的。另一方面,在家庭教育方面,应从小重视对孩子公平竞争意识的培养。家长要鼓励孩子无论是任何荣誉和奖励,都必须通过自己的努力得来。从考试不作弊开始做起,与他人良好竞争。
长此以往,不论是从大的层面来看,各个经济主体之间,还是从小的层面来看,具体到每个个体之间,都能具有良好的竞争心理。如此一来,良好的竞争环境就自然而然地形成了。
总之,约翰·罗默的机会平等理论是值得经济学人细细研究的,尤其是他所提倡的公平的竞争环境,放到现在来看也是必不可少的。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是保证经济健康发展不可或缺的元素。这种元素如果是良好的,必然能健康积极地推动经济发展,反之,就会阻碍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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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晓 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