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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新时代高校德法兼修法治人才的培养,需要坚持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在育人过程中坚持德育与法学教育相融合,在教学主体中坚持自觉与自重相融合,在教学过程中坚持全方位与全过程密切配合的教育机制。
关键词:课程思政 德法兼修 法治人才 培养路径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要充分运用思想政治理论课和课堂教学的主渠道,才能落实好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已达成共识。这种共识对思想政治课程的深化发展提出新的要求, 同时蕴含着对高校现行课程制度的反思,指明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向。
一、问题的缘起
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是我国高校明确的育人目标。在高校教育体系中,作为主渠道和主阵地 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承担着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责 任,为此思想政治理论课程配有独立的教材和专门的师资, 构成一个完整的教学体系。这种设置虽然可以保证课程教 学的顺利开展,但使高校思政教育局限于思想政治理论课, 在某些方面只有思想理论课教师在“孤军奋战”。因此,部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面临“孤岛化”“两张皮”困境,没有形成 “三全”育人的合力局面“。在一个舆论多元的时代,仅仅依靠思想政治理论课(即传统的‘4+1’课程),这个影响力还不够,还不能形成传递主流价值观的环境与氛围。”[1]其他课程蕴 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和功能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大学生思 想政治教育在课程育人方面的合力还没有形成,直接或间接 地影响思想政治教育实效,需要进行课程思政建设。
从目前的教学实践看,高校法学专业的课程思政存在的问题,原因有四:其一,部分专业课教师专业能力强,但是在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却存在不足,甚至对思政教育的认知存在一定的误区;其二,部分专业课教师只专注于自己擅长的专业领域研究和学习,对于关联此专业领域的国家相关政策及演进发展历史的理解比较片面,甚至存在偏差;其三,部分法学专业课教师重视专业知识的“授业、解惑”,轻视价值理念的“传道”,忽略品格、法治精神的培养;其四,部分思政教师不具备法学专业背景,无法实现法律意识和法治精神的培养。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思想政治教育的作用和效果, 在一定程度上法学教育出现“德智分离”现象,部分法科学子存在价值观疑虑、信念困惑,理想信念模糊、价值观扭曲等问题。
二、践行课程思政理念的价值考量
课程思政作为一种课程观念,是新时代背景下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的积极探索。顾名思义,课程思政就是要充分挖掘隐藏在各类课程背后的思政基因和元素,使各类课程与思政理论同频共振,落实“立德树人”。践行课程思政具有不可忽略的价值和意义。
(一)课程思政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的必然要求
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本质特征决定了我国高校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这一方向又决定了高校法学教育具有鲜明的价值取向。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跨国间的学术交流频繁,通过这种途径,高校学生接触了解西方哲学社会科学的各种思想和观点。不可否认这种交流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拓宽学生的视野,同时不可忽视的是某些消极腐朽的思想观点传入后,会对大学生造成不良影响。当下法学专业年轻学子心理成熟度较低、缺乏深度思考能力,在接受专业学习的过程中,如果不能完整准确地认识和理解西方发达国家的法律制度和价值观念,诸如只看到“天赋人权”“三权分立”等法学理论的表面,就很容易造成对西方法治文化的崇拜,很容易混淆认知,因此, 必须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引导学生。法学教育在传授专业法律知识和法律技能的同时,还要深化大学生对国情和世情的认识,帮助法科学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
(二)课程思政建设适应新时代高校法学人才培养规格要求
教育部制定的法学类专业培养目标“立德树人、德法兼修”把“德”放在首位。[2]该培养目标对于法科学子的素质要求就是“爱国、爱党”,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恰恰表明了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具体要求,是为了培养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德法兼修的法治人才。由此可见,德法兼修是对法律人的时代要求,是我国新时代法学人才培养的重要方针。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从我国实际出发,学习借鉴世界上优秀的法治文明成果,不能搞“全盘西化”和“全面移植”。
(三)构建三全育人格局,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
高等教育实现立德树人的目标,客观上以课程思政为抓手来构建“三全育人”的格局“。课程思政”的优势在于强调“立德树人”是全体教职工的共同责任,课程门门有思政,教师人人育人,构建一个全方位教学体系,客观上有利于形成“三全育人”格局。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突破教育主体的限制。不能仅仅依赖于思想政治老师的主体作用,专业课教师也有思想政治教育的职责, 而且在某些方面具有优势。相对于思政課教师,专业课教师与学生的沟通机会更多,学生更愿意与专业课教师交流沟通。鉴于此种情况,专业课教师不仅在课堂上要重视传授专业知识,而且理应主动回应学生的价值观关切,解决信念困惑。专业课教师要主动发现专业课程中思想政治元素和资源,挖掘专业知识里蕴含的德育价值,巧妙地安排在专业课授课当中,润物无声地将正确的价值观传递给学生,达到隐性教育的结果。
其次,突破教育过程和方位的限制。思政课强调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构建全方位育人的课程体系、校园环境和校园文化。第一,突破长期以来思想政治理论课单一育人的困境。让所有课程都能够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使专业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频共振、同向同行。第二,校园环境融入。学校作为育人场所,利用校园橱窗、校园广播、校刊、校园电视和校园网络,传播时代精神、中国精神, 让每一位师生都在校园环境中感受到主旋律和正能量。第三,依托校园文化活动载体。通过开展充满特色的校园文化活动,在校园中营造学先进、树典型的氛围,让学生对真善美产生认同感和归属感,并内化成行动准则。 三、课程理念下德法兼修培养法治人才的实现路径
(一)在育人过程中坚持德育与法学教育相融合
高等教育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要求实现“育人”与“育德”相结合。高校教师特别是专业课教师不仅要传授知识,而且要积极践行课程思政理念,将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相互融合,实现立德树人的目标。落实到高校法学人才培养,法律道德的培养与法律知识的传授同等重要。将社会主义法律道德教育贯穿于传授技术性法律知识的全过程,才有可能培养出“德才兼备”的有用人才。
法学专业学生的“德育”必须得到重视,法学专业教育的终极目标是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接班人, “有共产主义的伟大信仰,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有热爱党、国家和人民的情怀,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理 想”是其内涵,否则就不能进入法治工作队伍工作。大学生 正处在思想道德素质养成和专业学习的关键期,一方面形成 法治思维,另一方面形成法律道德素养“。法律思维要求法律 人具有法律头脑、法律意识,需要在法学教学实践中加强法律思维品性和素质的培养。”[3]教师在专业教学时将社会主 义道德与法学教育结合起来并不是一件难事,如在具体课程 的教学过程中,道德问题与法律问题交融在一起出现。最低 限度的道德是法律,法律问题意味着道德法制化过程。
(二)在教学主体中坚持自觉与自重相融合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高校法学教师纳入国家法治工作队伍,成为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力量,使高校法学教师与以立法、执法、司法为主的法治队伍一起形成职业共同体。在此背景下,法学专业教师不能游离于国家的法治建设之外,必须肩负起双重责任,做好国家的法学教育事业,培养合格的法治工作人才,高校法学专业教师必须做到自觉与自重才能实现上述目标。
第一,教师要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再向学生传道。大学阶段是学生成长的关键期,学生具有较强的可塑性,教师需要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教师的一言一行在一定程度上都会影响学生的价值观念和社会认知,教师的德高为重、身正为范效应更明显,相反如果教师的思想政治导向存在问题,那么对学生的负面影响比较大。
第二,结合法学专业和课程,有针对性和联系性地向学生传授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对法学专业教师而言就是最高的道德和最大的政治。具体而言,就是要以我国的宪法法律为依据,讲清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在讲授部门法和各门课程时向学生传授适用于我国法治建设的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知识,结合具体案例讲清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中国传统、国情和社会发展规律的内在逻辑关系,由此激发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感,实现专业知识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协同育人,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培养后备力量。
第三,教师要辩证地传授西方法治理念,不机械地照搬照抄,这是每一名法学教师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和职责要求。法学教师在课堂教学活动中对法治发展史、西方的法律制度和法治现状要坚持客观的、辩证的态度,决不能将不符合我国实际的西方法治理念带入课堂,更不能以学术名义对学生进行思想颠覆。
不否认国外法律制度对我国的借鉴意义,但教师要清楚明白西方法治法律制度及法治运行的阶级属性及局限性, 国外法制建设是有缺陷的,应当揭开制度面纱,向学生还原真实的国外法治运行状况。客观讲述国外法治经验和成果, 准确把握国外的自由、平等、民主等法治理念的本质,同时对国外政党制度、三权分立制度、选举制度等具体制度要在比较中辩证分析其优缺点,让学生理解其中的局限性,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分析和判断能力,进一步提高鉴别力。“法学专业学生思想品德培养的核心在于形成对法律的确认、信服和忠诚意识,培养法律至上的思想道德素質。”[4]
(三)坚持全方位与全过程密切配合的教育机制
“00 后”的群体性格日益彰显:个性张扬、强调自我,这些群体性格既体现时代特征,又潜存不良倾向,比如价值主体自我化、价值目标短期化、信仰取向功利化。当前,意识形态建设至关重要,从此种意义上讲,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事关旗帜问题。同理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法学专业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只能加强不能减弱,不能急于求成,要有“润物细无声”的耐心“。在追求和满足自我发展需要的过程中,大学生会遇到各种矛盾和困惑,思想政治教育要不断地为他们释疑解惑,帮助他们顺利地成长成才。”[5]
四、结语
新时代法学教育的重要历史使命是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和后备力量,事关全面依法治国的实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培养合格的法治人才的关键离不开思想政治素质。作为人的整体素质或者综合素质的核心,思想政治素质起着重要导向作用,为其他素质培养提供动力。必须将思想政治素质融入法学专业教学管理中,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源源不断地提供人才。
参考文献:
[1]李如瓛. 课程思政:构建全方位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育人体系[J].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9(2).
[2]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全2 册[S].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
[3]邓佑文,彭敏. 法学专业教育中法律思维的培养[J]. 中国大学教学,2008(12).
[4]李哲. 思想政治教育与法学教育的融合问题研究[J]. 知与行,2017(4).
[5]徐柏才. 关于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的探讨[J].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报),2010(5).
关键词:课程思政 德法兼修 法治人才 培养路径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要充分运用思想政治理论课和课堂教学的主渠道,才能落实好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已达成共识。这种共识对思想政治课程的深化发展提出新的要求, 同时蕴含着对高校现行课程制度的反思,指明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向。
一、问题的缘起
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是我国高校明确的育人目标。在高校教育体系中,作为主渠道和主阵地 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承担着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责 任,为此思想政治理论课程配有独立的教材和专门的师资, 构成一个完整的教学体系。这种设置虽然可以保证课程教 学的顺利开展,但使高校思政教育局限于思想政治理论课, 在某些方面只有思想理论课教师在“孤军奋战”。因此,部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面临“孤岛化”“两张皮”困境,没有形成 “三全”育人的合力局面“。在一个舆论多元的时代,仅仅依靠思想政治理论课(即传统的‘4+1’课程),这个影响力还不够,还不能形成传递主流价值观的环境与氛围。”[1]其他课程蕴 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和功能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大学生思 想政治教育在课程育人方面的合力还没有形成,直接或间接 地影响思想政治教育实效,需要进行课程思政建设。
从目前的教学实践看,高校法学专业的课程思政存在的问题,原因有四:其一,部分专业课教师专业能力强,但是在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却存在不足,甚至对思政教育的认知存在一定的误区;其二,部分专业课教师只专注于自己擅长的专业领域研究和学习,对于关联此专业领域的国家相关政策及演进发展历史的理解比较片面,甚至存在偏差;其三,部分法学专业课教师重视专业知识的“授业、解惑”,轻视价值理念的“传道”,忽略品格、法治精神的培养;其四,部分思政教师不具备法学专业背景,无法实现法律意识和法治精神的培养。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思想政治教育的作用和效果, 在一定程度上法学教育出现“德智分离”现象,部分法科学子存在价值观疑虑、信念困惑,理想信念模糊、价值观扭曲等问题。
二、践行课程思政理念的价值考量
课程思政作为一种课程观念,是新时代背景下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的积极探索。顾名思义,课程思政就是要充分挖掘隐藏在各类课程背后的思政基因和元素,使各类课程与思政理论同频共振,落实“立德树人”。践行课程思政具有不可忽略的价值和意义。
(一)课程思政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的必然要求
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本质特征决定了我国高校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这一方向又决定了高校法学教育具有鲜明的价值取向。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跨国间的学术交流频繁,通过这种途径,高校学生接触了解西方哲学社会科学的各种思想和观点。不可否认这种交流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拓宽学生的视野,同时不可忽视的是某些消极腐朽的思想观点传入后,会对大学生造成不良影响。当下法学专业年轻学子心理成熟度较低、缺乏深度思考能力,在接受专业学习的过程中,如果不能完整准确地认识和理解西方发达国家的法律制度和价值观念,诸如只看到“天赋人权”“三权分立”等法学理论的表面,就很容易造成对西方法治文化的崇拜,很容易混淆认知,因此, 必须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引导学生。法学教育在传授专业法律知识和法律技能的同时,还要深化大学生对国情和世情的认识,帮助法科学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
(二)课程思政建设适应新时代高校法学人才培养规格要求
教育部制定的法学类专业培养目标“立德树人、德法兼修”把“德”放在首位。[2]该培养目标对于法科学子的素质要求就是“爱国、爱党”,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恰恰表明了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具体要求,是为了培养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德法兼修的法治人才。由此可见,德法兼修是对法律人的时代要求,是我国新时代法学人才培养的重要方针。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从我国实际出发,学习借鉴世界上优秀的法治文明成果,不能搞“全盘西化”和“全面移植”。
(三)构建三全育人格局,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
高等教育实现立德树人的目标,客观上以课程思政为抓手来构建“三全育人”的格局“。课程思政”的优势在于强调“立德树人”是全体教职工的共同责任,课程门门有思政,教师人人育人,构建一个全方位教学体系,客观上有利于形成“三全育人”格局。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突破教育主体的限制。不能仅仅依赖于思想政治老师的主体作用,专业课教师也有思想政治教育的职责, 而且在某些方面具有优势。相对于思政課教师,专业课教师与学生的沟通机会更多,学生更愿意与专业课教师交流沟通。鉴于此种情况,专业课教师不仅在课堂上要重视传授专业知识,而且理应主动回应学生的价值观关切,解决信念困惑。专业课教师要主动发现专业课程中思想政治元素和资源,挖掘专业知识里蕴含的德育价值,巧妙地安排在专业课授课当中,润物无声地将正确的价值观传递给学生,达到隐性教育的结果。
其次,突破教育过程和方位的限制。思政课强调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构建全方位育人的课程体系、校园环境和校园文化。第一,突破长期以来思想政治理论课单一育人的困境。让所有课程都能够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使专业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频共振、同向同行。第二,校园环境融入。学校作为育人场所,利用校园橱窗、校园广播、校刊、校园电视和校园网络,传播时代精神、中国精神, 让每一位师生都在校园环境中感受到主旋律和正能量。第三,依托校园文化活动载体。通过开展充满特色的校园文化活动,在校园中营造学先进、树典型的氛围,让学生对真善美产生认同感和归属感,并内化成行动准则。 三、课程理念下德法兼修培养法治人才的实现路径
(一)在育人过程中坚持德育与法学教育相融合
高等教育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要求实现“育人”与“育德”相结合。高校教师特别是专业课教师不仅要传授知识,而且要积极践行课程思政理念,将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相互融合,实现立德树人的目标。落实到高校法学人才培养,法律道德的培养与法律知识的传授同等重要。将社会主义法律道德教育贯穿于传授技术性法律知识的全过程,才有可能培养出“德才兼备”的有用人才。
法学专业学生的“德育”必须得到重视,法学专业教育的终极目标是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接班人, “有共产主义的伟大信仰,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有热爱党、国家和人民的情怀,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理 想”是其内涵,否则就不能进入法治工作队伍工作。大学生 正处在思想道德素质养成和专业学习的关键期,一方面形成 法治思维,另一方面形成法律道德素养“。法律思维要求法律 人具有法律头脑、法律意识,需要在法学教学实践中加强法律思维品性和素质的培养。”[3]教师在专业教学时将社会主 义道德与法学教育结合起来并不是一件难事,如在具体课程 的教学过程中,道德问题与法律问题交融在一起出现。最低 限度的道德是法律,法律问题意味着道德法制化过程。
(二)在教学主体中坚持自觉与自重相融合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高校法学教师纳入国家法治工作队伍,成为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力量,使高校法学教师与以立法、执法、司法为主的法治队伍一起形成职业共同体。在此背景下,法学专业教师不能游离于国家的法治建设之外,必须肩负起双重责任,做好国家的法学教育事业,培养合格的法治工作人才,高校法学专业教师必须做到自觉与自重才能实现上述目标。
第一,教师要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再向学生传道。大学阶段是学生成长的关键期,学生具有较强的可塑性,教师需要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教师的一言一行在一定程度上都会影响学生的价值观念和社会认知,教师的德高为重、身正为范效应更明显,相反如果教师的思想政治导向存在问题,那么对学生的负面影响比较大。
第二,结合法学专业和课程,有针对性和联系性地向学生传授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对法学专业教师而言就是最高的道德和最大的政治。具体而言,就是要以我国的宪法法律为依据,讲清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在讲授部门法和各门课程时向学生传授适用于我国法治建设的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知识,结合具体案例讲清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中国传统、国情和社会发展规律的内在逻辑关系,由此激发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感,实现专业知识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协同育人,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培养后备力量。
第三,教师要辩证地传授西方法治理念,不机械地照搬照抄,这是每一名法学教师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和职责要求。法学教师在课堂教学活动中对法治发展史、西方的法律制度和法治现状要坚持客观的、辩证的态度,决不能将不符合我国实际的西方法治理念带入课堂,更不能以学术名义对学生进行思想颠覆。
不否认国外法律制度对我国的借鉴意义,但教师要清楚明白西方法治法律制度及法治运行的阶级属性及局限性, 国外法制建设是有缺陷的,应当揭开制度面纱,向学生还原真实的国外法治运行状况。客观讲述国外法治经验和成果, 准确把握国外的自由、平等、民主等法治理念的本质,同时对国外政党制度、三权分立制度、选举制度等具体制度要在比较中辩证分析其优缺点,让学生理解其中的局限性,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分析和判断能力,进一步提高鉴别力。“法学专业学生思想品德培养的核心在于形成对法律的确认、信服和忠诚意识,培养法律至上的思想道德素質。”[4]
(三)坚持全方位与全过程密切配合的教育机制
“00 后”的群体性格日益彰显:个性张扬、强调自我,这些群体性格既体现时代特征,又潜存不良倾向,比如价值主体自我化、价值目标短期化、信仰取向功利化。当前,意识形态建设至关重要,从此种意义上讲,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事关旗帜问题。同理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法学专业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只能加强不能减弱,不能急于求成,要有“润物细无声”的耐心“。在追求和满足自我发展需要的过程中,大学生会遇到各种矛盾和困惑,思想政治教育要不断地为他们释疑解惑,帮助他们顺利地成长成才。”[5]
四、结语
新时代法学教育的重要历史使命是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和后备力量,事关全面依法治国的实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培养合格的法治人才的关键离不开思想政治素质。作为人的整体素质或者综合素质的核心,思想政治素质起着重要导向作用,为其他素质培养提供动力。必须将思想政治素质融入法学专业教学管理中,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源源不断地提供人才。
参考文献:
[1]李如瓛. 课程思政:构建全方位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育人体系[J].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9(2).
[2]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全2 册[S].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
[3]邓佑文,彭敏. 法学专业教育中法律思维的培养[J]. 中国大学教学,2008(12).
[4]李哲. 思想政治教育与法学教育的融合问题研究[J]. 知与行,2017(4).
[5]徐柏才. 关于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的探讨[J].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报),2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