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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办发[2018]172号2018年8月29日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2号)精神,切实做好全省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以下统称'三属')家庭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以下简称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