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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常言常理,满族的书面文学,就应该是满人用满语满文留下的文学作品才对。这也体现着一般人们看待民族文学的习惯性思维。
因于这一想法,便会有人出来说,满族好像是没有什么以母语写就的文学作品。
其实,满族确曾有过运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创作的文学,并且,满人历史上用母语留下的作品,也曾取得过较高的成就。人们之所以总是感觉这个民族十分缺乏母语文学创作,原因大概有二:一是其母语的文章文献书写,大多分布于满洲民族问世之后的前中期,后来,能够阅读满文的研究者渐趋减少,社会对于满族文化本体生态的东西又一味地忽视,便致使满文创作长久以来被搁置起来无人关注;二是满人们从自己民族刚出现不久就身临中原内地,学习汉文化起速快、步幅大,不但学用汉文创作出成就早,而且长期维持了作家大多水准较高的发展状态,故而更容易让人们忘怀该民族的母语创作业绩。
——这说来多少还是教人觉着怪异,满族因为自身汉语文学创作的发达,才使世间忽略了他们的母语文学,却又因为他们的汉语文学作品所用语言文字原来是他民族的,就被某些人说成是“完全汉化”了的产物,是“非满族文学”。于是,也就有了像20世紀70年代后期满族文学研究启动阶段所出现的“满族有没有自己的书面文学”那样的质疑。
现在,让我们来回眸瞩望满族的母语文学。
满族文字的创制与完善,是16世纪末叶到17世纪前期的事情。
建州女真一代英主努尔哈赤在率部迅猛崛起东征西讨的同时,也适时地考虑到了民族文化建设问题。他于1599年,命满族学者巴克什额尔德尼和扎尔固齐噶盖,参照蒙古族文字的书写方式,创制拼写本民族语音的文字。努尔哈赤提出的指导思想是:“以蒙古字,合我国之语音,连缀成句,即可因文见意矣。”额尔德尼和噶盖创制的这套满文,史称“老满文”或“无圈点满文”。这种“老满文”在试行的过程中,逐渐被发现,因为本民族语音与蒙古族语音在音素多寡分布等方面有所不同,简单地照搬蒙古语文的字母及拼写法,还有些明显不能满足准确拼写本民族语音要求的缺陷。于是,距“老满文”问世三十多年之后,皇太极又及时指示学者达海,对满文旧有方案加以改革。皇太极提出:“可酌加圈点,以分析之,则音义明晓,于字学更有裨益矣。”这样,运用起来更加切近满语发音和书写要求的完善的“新满文”(又称为“有圈点满文”)终于面世。满族文字的发明与完善,不仅积极推进了满族的社会发展及其政治进程,也为满族文化的进步和满族书面文学的问世,创造了必备条件。
在本民族文字刚刚创制出来的时代,满族社会动荡频仍,战争连绵,加上整个民族的文化素质也还比较低,因而,未在短时间出现真正意义上的书面文学和作家。然而,满族书面文学的起始,却在这民族文字发明之初显露端倪。与许多民族的文化演进规律——即书面文学的发生与史籍书写大致同步——极为类似的是,满族最早的书面文学,也首先萌芽于本民族的历史文献典籍之中。[1]
由额尔德尼、达海和库尔缠等人于17世纪初撰著的编年体史书《满文老档》,现存180册,用满文记载着清朝开国前后30年间满族历史、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的史实,不仅是后世了解与研究满族史的宝贵资料,其中若干篇章还蕴含着相当的文学价值,实堪称得是满族书面文学的滥觞之作。《满文老档》作者为了铺述历史事件,展示历史画面,常常会调动相应文学手法,在生动地运用语言、准确地状写人物、多角度渲染局势变化和巧妙剪裁情节素材等方面,都具可取之处。例如,在其中的太祖乙卯年档中就有下面的描写:
淑勒昆都仑汗每日仰卧二三次,不知之人以为是睡,实际并非睡,一面躺着,一面思考:哪一位好的僚友,达到了与其身份相称的富裕呢?哪一位好的僚友非常尽力,可是家境贫苦呢?谁的妻子死了没有再娶而困苦呢?使唤的阿哈[2]、耕牛、乘马,穿的衣服,吃的粮食,都充足的人有多少呢?贫苦的人可能有很多。起床后便说:把妻子给那个人,把阿哈给那个人,把马给那个人,把牛给那个人,把衣服给那个人,把粮食给那个人。
这里写的淑勒昆都仑汗即努尔哈赤,《满文老档》在大量描绘他运筹政务、指挥军事的大智大勇之外,又这样具体地刻画了他对部僚功臣们的深切关怀,既把努尔哈赤的心理活动展现得细腻入微,也把他深思果为的干练作风交代得很清楚,只抓准一个寻常的生活侧面,即反映出民族首领人物体察部下疾苦且善于用人的精神风范。
下面这则文字,引自《满文老档》“天命五年正月至三月”一条,记录的是努尔哈赤与他的大福晋[3]衮代之间的一段故事。
汗宅内一近身闲散侍女名秦太,与一名纳扎女人口角。纳扎骂秦太淫荡,与浓库通奸。秦太对纳扎曰:“我与浓库通奸于何处?奸后给与何物?你与巴克什达海通奸是实,曾予以蓝布二匹。”汗之小妾塔因查闻此,于三月二十五日,告之于汗。汗闻之,当众对质。查得纳扎经福晋允诺,与达海蓝布二匹属实。汗谓福晋曰:“尔以物与人,我本不吝惜,然禁约云:诸凡福晋,若不经汗允,即以一庹布、一块缎给予女人,则被诬为欺夫买药;若与男人者,则被诬为已有外心。有此诬告,则以诬告人之言为是,故无论何物,均不得给予他人等语。是尔违约,与达海蓝布二匹,尔有何忠心言耶?”遂拟达海、纳扎以死罪。汗复详思:男女皆死,罪有应得。唯杀其男,则再无如达海通汉语汉文者。遂杀纳扎,至于达海,缚于铁索、钉于粗木而囚之。
塔因查又告汗曰:“不仅此事,更有要言相告。”询以何言,告曰:“大福晋曾二次备办饭食,送与大贝勒,大贝勒受而食之;又一次,送饭食与四贝勒,四贝勒受而未食。且大福晋一日二三次差人至大贝勒家,如此来往,谅有同谋也!福晋自身深夜出院亦已二三次之多。”汗闻此言,遣达尔汉侍卫、额尔德尼巴克什、雅荪、蒙噶图四大臣往问大贝勒及四贝勒。业经询,四贝勒未食所送饭食属实,大贝勒二次受食所送饭食亦属实。又,所告诸事,皆属实情。对此汗曰:“我曾言待我死后,将我诸幼子及大福晋交由大阿哥抚养。以有此言,故大福晋倾心于大贝勒,平白无故,一日来往二三次矣!”每当诸贝勒大臣于汗屋聚筵会议时,大福晋即以金珠妆身献媚于大贝勒。诸贝勒大臣已知觉,皆欲报汗责之,又因惧怕大贝勒、大福晋,而弗敢上达。汗闻此言,不欲加罪其子大贝勒,乃以大福晋窃藏绸缎、蟒缎、金银财宝甚多为词,定其罪。命遣人至界藩山上居室查抄。大福晋恐汗见查出之物甚多,罪更加重,故将其物,分藏各处,分送各家。将三包财物分送至山上达尔汉侍卫居所。查者返回汗屋后,大福晋即遣人去山上达尔汉侍卫居所取其所送财物。差人未至山上,误至达尔汉侍卫所住西屋取之。达尔汉侍卫即与差人同来见汗曰:“我既知之岂有收纳福晋私藏财物之理耶?”福晋暗中遣人取其寄藏财物之事,汗本不知。此次得知差人错至达尔汉侍卫居室后,即遣人往山上住所查看,果有其事,遂杀收受财物之女仆。继之又查,蒙古福晋告曰:“阿济格阿哥家中之二个柜内,藏有绸缎三百匹。大福晋常为此担忧,唯恐遭火焚水淋,甚为爱惜。”闻此言,即往阿济格阿哥家查看,查得绸缎三百匹。又至大福晋母家查看,抄出煖木面大柜中存放之银两。大福晋又告曰:“蒙古福晋处尚有东珠一捧。”遂遣人往问蒙古福晋,其蒙古福晋告曰:“系大福晋交与我收藏之。”且又闻,大福晋曾给总兵官之二妻一整匹精织青倭缎,以做朝衣;给参将蒙噶图之妻绸缎朝衣一件。又报大福晋背汗,偷将财物给与村民者甚多。汗乃大怒,传谕村民令将大福晋所与之诸物,尽数退还。并以大福晋之罪示众曰:“该福晋奸诈虚伪,人之邪恶,彼皆有之。我以金珠装饰尔头尔身,以人所未见之佳缎,供尔服用,予以眷养。尔竟不爱汗夫,蒙我耳目,置我于一边,而勾引他人。不诛之者,可乎?然念其恶而杀之,则我三子一女犹如我心,怎忍使伊等悲伤耶?不杀之,则该福晋欺我之罪甚也!”又曰:“大福晋可不杀之,幼子患病,令其照看。我将不与该福晋同居,将其休弃之。嗣后该福晋所与之物,无论何人均勿得容受,勿听其言。无论男女,违此谕令,而听从大福晋之言,收受所与之财物者,即杀之矣!” 自此,废大福晋。整理该福晋之器皿时,又取出其私藏之衣物,多为大福晋所不应有之物。遂命叶赫之纳纳昆福晋、乌云珠阿巴盖福晋来见隐藏之物,告以大福晋所犯之罪,并将大福晋所制蟒缎被二床,赐与叶赫二福晋各一套。其所藏衣服,除大福晋穿用者仍归其本人外,其余衣服,皆行取回,赐与女儿。小福晋塔因查以举发故,著加荐拔,陪汗同桌用膳而不避。[4]
这则史料书写,因其所具有的情节连贯性,以及史官笔致的生动曲折,初步显露了一种宛如短篇小说的艺术轮廓。所陈述的整个事件,有前因,有发展,也有结局,环环相接,丝丝入扣,缀成了完整的故事链。围绕着汗王努尔哈赤对家庭内部经济案例乃至人倫纠葛的了解、处理,大福晋与小福晋及侍女等人、大福晋与两位贝勒及侍卫等人不同层面的错综关系,一步步地被揭示,将矛盾渐渐导入高潮。而事件进展到后面,汗王却又出于怜爱幼子的心肠,做出了姑息大福晋的裁决,使一触即发的冲突,居然引来了峰回路转的折中后果,不免有些出人意料。结尾处,小福晋终获“著加荐拔,陪汗同桌用膳而不避”的待遇,虽一笔带过,却余味长留,耐人品评。“天命五年正月至三月”这一条,无论是在整部的《满文老档》之中,还是在这部史书内涉及到努尔哈赤家族关系的叙写里面,都属于情节性较强、故事引人入胜,同时文学因素亦颇为浓重的内容。[5]
在满族自身文字刚刚创制出来的日子,为配合急遽变幻的政治形势,满族统治者还运用满文,撰写了一批政论性作品。其中最著名的,当推努尔哈赤于天命三年(1618)发布的《七大恨》。这是一篇政治檄文,逐条列数了明王朝有负于己方的七宗事件,以为理由,意在发起对明朝中央政权的征讨:
我之祖、父,未尝损明边一草寸土,明无端起衅边陲,害我祖、父,恨一也。
明虽起衅,我尚欲修好,设碑勒誓:“凡满、汉人等,毋越疆圉,敢有越者,见即诛之,见而故纵,殃及纵者。”讵明复渝誓言,逞兵越界,卫助叶赫,恨二也。
明人于清河以南、江岸以北,每岁窃窬疆场,肆其攘村,我遵誓行诛。明负前盟,责我擅杀,拘我广宁使臣纲古里、方吉纳,挟取十人,杀之边境,恨三也。
明越境以兵助叶赫,俾我已聘之女,改适蒙古,恨四也。
柴河、三岔、抚安三路,我累世分守疆土之众,耕田艺谷,明不容刈获,遣兵驱逐,恨五也。
边外叶赫,获罪于天,明乃偏信其言,特遣使臣,遗书诟詈,肆行陵侮,恨六也。
昔哈达助叶赫,二次来侵,我自报之,天既授我哈达之人矣,明又党之,挟我以还其国。已而哈达之人,数被叶赫侵掠。夫列国这相征伐也,顺天心者胜而存,逆天意者败而亡。何能使死于兵者更生,得其人者更还乎?天建大国之君即为天下共主,何独构怨于我国也。初扈伦诸国,合兵侵我,故天厌扈伦启衅,唯我是眷。今明助天谴之叶赫,抗天意,倒置是非,妄为剖断,恨七也。[6]
如果今人能对历史上民族矛盾的孰是孰非有所宽容超脱,仅就作品而论,可以看出,《七大恨》是一篇立论鲜明、论说严谨、气势高拔的论说式散文,体现了努尔哈赤时代女真(满)民族行文尚实用戒浮华、言简意赅的清晰面目。这篇在当时显然要用满汉两种文字同时发表的文章,应当断定为满族历史上最先出现的双语作品之一。
注:
[1]就拿汉族文学来说,最初的书面文学因素,也是在一些早期的历史典籍当中显示出来。例如记录先前历史的《尚书》《春秋》《左传》《战国策》等等,都在表述史实、阐发政论等史学文体中间,体现出依稀可辨的文学性。及至汉代由史官司马迁撰著的《史记》,虽然也是一部典型的历史学著作,所使用的文学笔法更是空前增强,为后世的文学发展留下了十分宝贵的写作经验,故而该著作亦曾被盛赞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鲁迅语)。
[2]“阿哈”,满语,是奴隶的意思。
[3]“福晋”为满语称谓的汉语译音,指的是亲王、世子和郡王的妻子,相当于汉语的“妃”;大福晋,即大妃。
[4]《满文老档》,第133-137页,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译注,中华书局1990年版。
[5]也正是因为这一点,在当代通俗文艺视野当中,不少新创制的小说和电视剧,几乎原封不动地照搬复制了《满文老档》里面的如上事件。
[6]引自《清太祖高皇帝实录》一六一八年(万历四十六年,天命三年)四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李羡杰
因于这一想法,便会有人出来说,满族好像是没有什么以母语写就的文学作品。
其实,满族确曾有过运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创作的文学,并且,满人历史上用母语留下的作品,也曾取得过较高的成就。人们之所以总是感觉这个民族十分缺乏母语文学创作,原因大概有二:一是其母语的文章文献书写,大多分布于满洲民族问世之后的前中期,后来,能够阅读满文的研究者渐趋减少,社会对于满族文化本体生态的东西又一味地忽视,便致使满文创作长久以来被搁置起来无人关注;二是满人们从自己民族刚出现不久就身临中原内地,学习汉文化起速快、步幅大,不但学用汉文创作出成就早,而且长期维持了作家大多水准较高的发展状态,故而更容易让人们忘怀该民族的母语创作业绩。
——这说来多少还是教人觉着怪异,满族因为自身汉语文学创作的发达,才使世间忽略了他们的母语文学,却又因为他们的汉语文学作品所用语言文字原来是他民族的,就被某些人说成是“完全汉化”了的产物,是“非满族文学”。于是,也就有了像20世紀70年代后期满族文学研究启动阶段所出现的“满族有没有自己的书面文学”那样的质疑。
现在,让我们来回眸瞩望满族的母语文学。
满族文字的创制与完善,是16世纪末叶到17世纪前期的事情。
建州女真一代英主努尔哈赤在率部迅猛崛起东征西讨的同时,也适时地考虑到了民族文化建设问题。他于1599年,命满族学者巴克什额尔德尼和扎尔固齐噶盖,参照蒙古族文字的书写方式,创制拼写本民族语音的文字。努尔哈赤提出的指导思想是:“以蒙古字,合我国之语音,连缀成句,即可因文见意矣。”额尔德尼和噶盖创制的这套满文,史称“老满文”或“无圈点满文”。这种“老满文”在试行的过程中,逐渐被发现,因为本民族语音与蒙古族语音在音素多寡分布等方面有所不同,简单地照搬蒙古语文的字母及拼写法,还有些明显不能满足准确拼写本民族语音要求的缺陷。于是,距“老满文”问世三十多年之后,皇太极又及时指示学者达海,对满文旧有方案加以改革。皇太极提出:“可酌加圈点,以分析之,则音义明晓,于字学更有裨益矣。”这样,运用起来更加切近满语发音和书写要求的完善的“新满文”(又称为“有圈点满文”)终于面世。满族文字的发明与完善,不仅积极推进了满族的社会发展及其政治进程,也为满族文化的进步和满族书面文学的问世,创造了必备条件。
在本民族文字刚刚创制出来的时代,满族社会动荡频仍,战争连绵,加上整个民族的文化素质也还比较低,因而,未在短时间出现真正意义上的书面文学和作家。然而,满族书面文学的起始,却在这民族文字发明之初显露端倪。与许多民族的文化演进规律——即书面文学的发生与史籍书写大致同步——极为类似的是,满族最早的书面文学,也首先萌芽于本民族的历史文献典籍之中。[1]
由额尔德尼、达海和库尔缠等人于17世纪初撰著的编年体史书《满文老档》,现存180册,用满文记载着清朝开国前后30年间满族历史、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的史实,不仅是后世了解与研究满族史的宝贵资料,其中若干篇章还蕴含着相当的文学价值,实堪称得是满族书面文学的滥觞之作。《满文老档》作者为了铺述历史事件,展示历史画面,常常会调动相应文学手法,在生动地运用语言、准确地状写人物、多角度渲染局势变化和巧妙剪裁情节素材等方面,都具可取之处。例如,在其中的太祖乙卯年档中就有下面的描写:
淑勒昆都仑汗每日仰卧二三次,不知之人以为是睡,实际并非睡,一面躺着,一面思考:哪一位好的僚友,达到了与其身份相称的富裕呢?哪一位好的僚友非常尽力,可是家境贫苦呢?谁的妻子死了没有再娶而困苦呢?使唤的阿哈[2]、耕牛、乘马,穿的衣服,吃的粮食,都充足的人有多少呢?贫苦的人可能有很多。起床后便说:把妻子给那个人,把阿哈给那个人,把马给那个人,把牛给那个人,把衣服给那个人,把粮食给那个人。
这里写的淑勒昆都仑汗即努尔哈赤,《满文老档》在大量描绘他运筹政务、指挥军事的大智大勇之外,又这样具体地刻画了他对部僚功臣们的深切关怀,既把努尔哈赤的心理活动展现得细腻入微,也把他深思果为的干练作风交代得很清楚,只抓准一个寻常的生活侧面,即反映出民族首领人物体察部下疾苦且善于用人的精神风范。
下面这则文字,引自《满文老档》“天命五年正月至三月”一条,记录的是努尔哈赤与他的大福晋[3]衮代之间的一段故事。
汗宅内一近身闲散侍女名秦太,与一名纳扎女人口角。纳扎骂秦太淫荡,与浓库通奸。秦太对纳扎曰:“我与浓库通奸于何处?奸后给与何物?你与巴克什达海通奸是实,曾予以蓝布二匹。”汗之小妾塔因查闻此,于三月二十五日,告之于汗。汗闻之,当众对质。查得纳扎经福晋允诺,与达海蓝布二匹属实。汗谓福晋曰:“尔以物与人,我本不吝惜,然禁约云:诸凡福晋,若不经汗允,即以一庹布、一块缎给予女人,则被诬为欺夫买药;若与男人者,则被诬为已有外心。有此诬告,则以诬告人之言为是,故无论何物,均不得给予他人等语。是尔违约,与达海蓝布二匹,尔有何忠心言耶?”遂拟达海、纳扎以死罪。汗复详思:男女皆死,罪有应得。唯杀其男,则再无如达海通汉语汉文者。遂杀纳扎,至于达海,缚于铁索、钉于粗木而囚之。
塔因查又告汗曰:“不仅此事,更有要言相告。”询以何言,告曰:“大福晋曾二次备办饭食,送与大贝勒,大贝勒受而食之;又一次,送饭食与四贝勒,四贝勒受而未食。且大福晋一日二三次差人至大贝勒家,如此来往,谅有同谋也!福晋自身深夜出院亦已二三次之多。”汗闻此言,遣达尔汉侍卫、额尔德尼巴克什、雅荪、蒙噶图四大臣往问大贝勒及四贝勒。业经询,四贝勒未食所送饭食属实,大贝勒二次受食所送饭食亦属实。又,所告诸事,皆属实情。对此汗曰:“我曾言待我死后,将我诸幼子及大福晋交由大阿哥抚养。以有此言,故大福晋倾心于大贝勒,平白无故,一日来往二三次矣!”每当诸贝勒大臣于汗屋聚筵会议时,大福晋即以金珠妆身献媚于大贝勒。诸贝勒大臣已知觉,皆欲报汗责之,又因惧怕大贝勒、大福晋,而弗敢上达。汗闻此言,不欲加罪其子大贝勒,乃以大福晋窃藏绸缎、蟒缎、金银财宝甚多为词,定其罪。命遣人至界藩山上居室查抄。大福晋恐汗见查出之物甚多,罪更加重,故将其物,分藏各处,分送各家。将三包财物分送至山上达尔汉侍卫居所。查者返回汗屋后,大福晋即遣人去山上达尔汉侍卫居所取其所送财物。差人未至山上,误至达尔汉侍卫所住西屋取之。达尔汉侍卫即与差人同来见汗曰:“我既知之岂有收纳福晋私藏财物之理耶?”福晋暗中遣人取其寄藏财物之事,汗本不知。此次得知差人错至达尔汉侍卫居室后,即遣人往山上住所查看,果有其事,遂杀收受财物之女仆。继之又查,蒙古福晋告曰:“阿济格阿哥家中之二个柜内,藏有绸缎三百匹。大福晋常为此担忧,唯恐遭火焚水淋,甚为爱惜。”闻此言,即往阿济格阿哥家查看,查得绸缎三百匹。又至大福晋母家查看,抄出煖木面大柜中存放之银两。大福晋又告曰:“蒙古福晋处尚有东珠一捧。”遂遣人往问蒙古福晋,其蒙古福晋告曰:“系大福晋交与我收藏之。”且又闻,大福晋曾给总兵官之二妻一整匹精织青倭缎,以做朝衣;给参将蒙噶图之妻绸缎朝衣一件。又报大福晋背汗,偷将财物给与村民者甚多。汗乃大怒,传谕村民令将大福晋所与之诸物,尽数退还。并以大福晋之罪示众曰:“该福晋奸诈虚伪,人之邪恶,彼皆有之。我以金珠装饰尔头尔身,以人所未见之佳缎,供尔服用,予以眷养。尔竟不爱汗夫,蒙我耳目,置我于一边,而勾引他人。不诛之者,可乎?然念其恶而杀之,则我三子一女犹如我心,怎忍使伊等悲伤耶?不杀之,则该福晋欺我之罪甚也!”又曰:“大福晋可不杀之,幼子患病,令其照看。我将不与该福晋同居,将其休弃之。嗣后该福晋所与之物,无论何人均勿得容受,勿听其言。无论男女,违此谕令,而听从大福晋之言,收受所与之财物者,即杀之矣!” 自此,废大福晋。整理该福晋之器皿时,又取出其私藏之衣物,多为大福晋所不应有之物。遂命叶赫之纳纳昆福晋、乌云珠阿巴盖福晋来见隐藏之物,告以大福晋所犯之罪,并将大福晋所制蟒缎被二床,赐与叶赫二福晋各一套。其所藏衣服,除大福晋穿用者仍归其本人外,其余衣服,皆行取回,赐与女儿。小福晋塔因查以举发故,著加荐拔,陪汗同桌用膳而不避。[4]
这则史料书写,因其所具有的情节连贯性,以及史官笔致的生动曲折,初步显露了一种宛如短篇小说的艺术轮廓。所陈述的整个事件,有前因,有发展,也有结局,环环相接,丝丝入扣,缀成了完整的故事链。围绕着汗王努尔哈赤对家庭内部经济案例乃至人倫纠葛的了解、处理,大福晋与小福晋及侍女等人、大福晋与两位贝勒及侍卫等人不同层面的错综关系,一步步地被揭示,将矛盾渐渐导入高潮。而事件进展到后面,汗王却又出于怜爱幼子的心肠,做出了姑息大福晋的裁决,使一触即发的冲突,居然引来了峰回路转的折中后果,不免有些出人意料。结尾处,小福晋终获“著加荐拔,陪汗同桌用膳而不避”的待遇,虽一笔带过,却余味长留,耐人品评。“天命五年正月至三月”这一条,无论是在整部的《满文老档》之中,还是在这部史书内涉及到努尔哈赤家族关系的叙写里面,都属于情节性较强、故事引人入胜,同时文学因素亦颇为浓重的内容。[5]
在满族自身文字刚刚创制出来的日子,为配合急遽变幻的政治形势,满族统治者还运用满文,撰写了一批政论性作品。其中最著名的,当推努尔哈赤于天命三年(1618)发布的《七大恨》。这是一篇政治檄文,逐条列数了明王朝有负于己方的七宗事件,以为理由,意在发起对明朝中央政权的征讨:
我之祖、父,未尝损明边一草寸土,明无端起衅边陲,害我祖、父,恨一也。
明虽起衅,我尚欲修好,设碑勒誓:“凡满、汉人等,毋越疆圉,敢有越者,见即诛之,见而故纵,殃及纵者。”讵明复渝誓言,逞兵越界,卫助叶赫,恨二也。
明人于清河以南、江岸以北,每岁窃窬疆场,肆其攘村,我遵誓行诛。明负前盟,责我擅杀,拘我广宁使臣纲古里、方吉纳,挟取十人,杀之边境,恨三也。
明越境以兵助叶赫,俾我已聘之女,改适蒙古,恨四也。
柴河、三岔、抚安三路,我累世分守疆土之众,耕田艺谷,明不容刈获,遣兵驱逐,恨五也。
边外叶赫,获罪于天,明乃偏信其言,特遣使臣,遗书诟詈,肆行陵侮,恨六也。
昔哈达助叶赫,二次来侵,我自报之,天既授我哈达之人矣,明又党之,挟我以还其国。已而哈达之人,数被叶赫侵掠。夫列国这相征伐也,顺天心者胜而存,逆天意者败而亡。何能使死于兵者更生,得其人者更还乎?天建大国之君即为天下共主,何独构怨于我国也。初扈伦诸国,合兵侵我,故天厌扈伦启衅,唯我是眷。今明助天谴之叶赫,抗天意,倒置是非,妄为剖断,恨七也。[6]
如果今人能对历史上民族矛盾的孰是孰非有所宽容超脱,仅就作品而论,可以看出,《七大恨》是一篇立论鲜明、论说严谨、气势高拔的论说式散文,体现了努尔哈赤时代女真(满)民族行文尚实用戒浮华、言简意赅的清晰面目。这篇在当时显然要用满汉两种文字同时发表的文章,应当断定为满族历史上最先出现的双语作品之一。
注:
[1]就拿汉族文学来说,最初的书面文学因素,也是在一些早期的历史典籍当中显示出来。例如记录先前历史的《尚书》《春秋》《左传》《战国策》等等,都在表述史实、阐发政论等史学文体中间,体现出依稀可辨的文学性。及至汉代由史官司马迁撰著的《史记》,虽然也是一部典型的历史学著作,所使用的文学笔法更是空前增强,为后世的文学发展留下了十分宝贵的写作经验,故而该著作亦曾被盛赞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鲁迅语)。
[2]“阿哈”,满语,是奴隶的意思。
[3]“福晋”为满语称谓的汉语译音,指的是亲王、世子和郡王的妻子,相当于汉语的“妃”;大福晋,即大妃。
[4]《满文老档》,第133-137页,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译注,中华书局1990年版。
[5]也正是因为这一点,在当代通俗文艺视野当中,不少新创制的小说和电视剧,几乎原封不动地照搬复制了《满文老档》里面的如上事件。
[6]引自《清太祖高皇帝实录》一六一八年(万历四十六年,天命三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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