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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搬进加工作坊,居民不堪忍受噪声怎么办
某小区内搬进一个铝合金加工作坊。自从有了这个作坊,噪音通宵达旦,居民无法休息。业主们不堪其扰,要求作坊搬走,可是作坊老板声称自己有合法的租赁合同,还没到期,业主们无权让自己搬迁。业主们对此该怎么办?
我国《物权法》明确规定,禁止不动产权利人制造噪声污染。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作坊的噪声严重侵犯了小区居民的休息权,是违法行为。作坊主虽然有租赁合同,但因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合同归于无效。因此,作坊应该从小区内搬走。
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有时间限制吗
女子赵某受到男子程某的威胁,与之结婚。婚后,赵某被程某软禁起来,失去了人身自由。2年后,赵某千方百计出逃成功,遂到法院申请撤销两人的婚姻关系。经过了2年的时间,法院会受理吗?
法院会受理。按照我国《婚姻法》规定,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是有时效限制的,一般为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但赵某的情况比较特殊,结婚以后,赵某被限制了人身自由,不能及时地向法院提出申请。因此,法院对此另有规定,赵某在恢复自由身后1年内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还是会受理的。
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吗
马某委托某裁缝店为自己制作一套西装,双方约定,马某半个月后到店取衣服,并交布料款和制作费。三天后,马某因买到另一套合适的西装,于是通知裁缝店,取消定做的西装。裁缝店以已经开始剪裁制作为由拒绝。半月后,裁缝店通知马某取西装并交付费用,而马某声称自己已通知裁缝店停止加工,拒绝收取衣服并付款。马某的做法合理吗?
定作人马某可以通知裁缝店停止制作服装,但应该支付此时所耗费的布料费和部分制作费。《合同法》规定,在加工承揽中,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给承揽人带来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辽宁出台《加快推进“快递下乡”工程实施方案》
近日,辽宁省出台《加快推進“快递下乡”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要发挥邮政网络优势,到2020年年底全省基本实现“乡乡有网点”,畅通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渠道。
《方案》明确,辽宁省将完善农村快递网络,引导快递企业合理规划快递节点布局。鼓励快递企业依托航空、铁路、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分拨处理中心,提升综合运输能力。推动快递物流园区建设,推动实现资源集聚、功能集成、运营集约。鼓励快递物流园区与国家物流枢纽、电子商务园区、制造业园区、农产品集散中心等加强衔接。推动快递企业合作建立县级快件集中处理中心,逐步形成中心共同建设、场地设施共同使用、乡镇快件统一配送的县域快件分拣投递合作机制。
《方案》强调,要提升全省快递网点乡镇覆盖率。在鼓励企业自建网点的同时,也支持企业间加大合作,大力推广“一平台多品牌”的抱团取暖模式。支持快递企业在业务量较少的县以下地区合作,统一开展快件揽收、分拣、运输、投递业务。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整合当地快递服务资源,开展专业快件收投服务。探索利用县(区)邮政企业生产处理场地或其他场所加载快件处理功能,利用乡镇邮政局所和村邮站收投社会快件,满足群众寄递需求。
本期法律顾问:
辽宁良友律师事务所 王欢
某小区内搬进一个铝合金加工作坊。自从有了这个作坊,噪音通宵达旦,居民无法休息。业主们不堪其扰,要求作坊搬走,可是作坊老板声称自己有合法的租赁合同,还没到期,业主们无权让自己搬迁。业主们对此该怎么办?
我国《物权法》明确规定,禁止不动产权利人制造噪声污染。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作坊的噪声严重侵犯了小区居民的休息权,是违法行为。作坊主虽然有租赁合同,但因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合同归于无效。因此,作坊应该从小区内搬走。
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有时间限制吗
女子赵某受到男子程某的威胁,与之结婚。婚后,赵某被程某软禁起来,失去了人身自由。2年后,赵某千方百计出逃成功,遂到法院申请撤销两人的婚姻关系。经过了2年的时间,法院会受理吗?
法院会受理。按照我国《婚姻法》规定,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是有时效限制的,一般为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但赵某的情况比较特殊,结婚以后,赵某被限制了人身自由,不能及时地向法院提出申请。因此,法院对此另有规定,赵某在恢复自由身后1年内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还是会受理的。
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吗
马某委托某裁缝店为自己制作一套西装,双方约定,马某半个月后到店取衣服,并交布料款和制作费。三天后,马某因买到另一套合适的西装,于是通知裁缝店,取消定做的西装。裁缝店以已经开始剪裁制作为由拒绝。半月后,裁缝店通知马某取西装并交付费用,而马某声称自己已通知裁缝店停止加工,拒绝收取衣服并付款。马某的做法合理吗?
定作人马某可以通知裁缝店停止制作服装,但应该支付此时所耗费的布料费和部分制作费。《合同法》规定,在加工承揽中,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给承揽人带来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辽宁出台《加快推进“快递下乡”工程实施方案》
近日,辽宁省出台《加快推進“快递下乡”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要发挥邮政网络优势,到2020年年底全省基本实现“乡乡有网点”,畅通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渠道。
《方案》明确,辽宁省将完善农村快递网络,引导快递企业合理规划快递节点布局。鼓励快递企业依托航空、铁路、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分拨处理中心,提升综合运输能力。推动快递物流园区建设,推动实现资源集聚、功能集成、运营集约。鼓励快递物流园区与国家物流枢纽、电子商务园区、制造业园区、农产品集散中心等加强衔接。推动快递企业合作建立县级快件集中处理中心,逐步形成中心共同建设、场地设施共同使用、乡镇快件统一配送的县域快件分拣投递合作机制。
《方案》强调,要提升全省快递网点乡镇覆盖率。在鼓励企业自建网点的同时,也支持企业间加大合作,大力推广“一平台多品牌”的抱团取暖模式。支持快递企业在业务量较少的县以下地区合作,统一开展快件揽收、分拣、运输、投递业务。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整合当地快递服务资源,开展专业快件收投服务。探索利用县(区)邮政企业生产处理场地或其他场所加载快件处理功能,利用乡镇邮政局所和村邮站收投社会快件,满足群众寄递需求。
本期法律顾问:
辽宁良友律师事务所 王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