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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全球城市化逐渐推进,从而造成现在城市间竞争也日趋激烈,但是硬件设施的相互复制与赶超并不是件非常困难的事,于是,依托个性化的城市文脉建立竞争优势成为一种发展途径。笔者以历史建筑保护为例,通过杭州的文脉复兴工作展开分析与思考。
关键词:文脉;复兴;历史建筑;杭州
一、杭州文脉的复兴意义
近年,杭州提出了“生活品质之城”这一城市品牌,它涵盖了包括文化生活品质在内的五大品质,形成先进的生活观念、丰富的生活内涵、健康的生活方式、优越的生活环境和健全的生活保障。由此,复兴城市文脉成为杭州建设生活品质之城的内在要求,是否注重历史文化的传承和保护,将是衡量生活品质之城的一个标准——只有高品质的城市,才会意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也只有历史文化保护较好的城市,才是高品质的城市。
二、杭州文脉复兴现状
当前,杭州文脉复兴的工作重心集中在文脉保存和传承,除了加强文物古迹、西湖风景名胜区等传统文脉载体的有效保护,着手开展了历史建筑、工业遗产、“老字号”等历史遗存的新兴保护,成绩有目共睹。以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为例,杭州市于2005年全面启动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及相关职能部门支持下,迅速完成从无到有的重大突破,建立了专门性的保护机构和市区两级管理机制,构建了较为完善的保护法规政策体系。截止2008年底,全市244处历史建筑累计启动或完成172处修缮,占历史建筑总量70%,基本扭转历史建筑“危破”现象。26条历史文化街区(地段)中, 19条已开展或完成保护整治工程,约占总量的73%。其中根据“修旧如旧”原则进行保护性开发的清河坊历史街区,形成了以药文化、茶文化、饮食文化等为特色的民俗老街,浓缩了明清时期的市井风貌,成为“杭州人常来,外地人必到”之处,更是首个获得国家4A级景区称号的商业街区。
三、复兴杭州文脉的建议
1.综合整治、扩模提质
基于历史的一系列原因,现在杭州市仍有200多处历史建筑处在住宅使用的状况下,事实上大多数已无法承受居住。高人口高密度、建筑任意分割等情况造成了房屋损坏,同时影响居民生活状况。修缮和外迁是必要的手段。在这些建筑被腾空后,需要如何处置这些空房子成为了一系列问题。与此同时如何开展保护利用也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之一。
在政府层面缺少专项资金或者机构来处理这些资产。社会机构为此争相参与以期获得更多的利润。这里面就需要建筑保护性后期可以收获得到相应的效益。在事实层面来说,杭州历史建筑资源相对集中在城市中心区域,间杂于现代都市建筑群,规模也多小而散,作为单体在城市总体形象中并不突出。而实际历史建筑修缮整治过程中,工程也常局限于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因此,项目竣工后,部分历史建筑即使本身十分出色,可先天性的体量限制,决定了它们仍然不得不继续隐没于成片住宅区的包围,单薄而苍白;又或者与破旧房屋、大排挡、菜场等相邻,脏、乱、差的周边环境常使建筑形象及价值大打折扣。这样的项目,对于社会机构的吸引力自然有限。
2.拓宽思路、创新模式
以产权人(承租人)外迁程度作一分类,那么杭州的历史建筑整治基本可分为三类模式,即“一般修缮”、“稀释人口”和“整体外迁”。“一般修缮”主要针对保存完好、使用压力小的历史建筑,按照“原真性”原则,适当维护、修缮,产权人(承租人)原地不变。“稀释人口”是在“允许自保,鼓励外迁”原则下,历史建筑的产权人(承租人)部分选择外迁,部分选择原地改善的模式。“整体外迁”则是指整体外迁历史建筑的原有产权人(承租人),腾空整栋建筑。目前开展保护性利用,“整体外迁”是项目主要来源。由于腾空后的历史建筑施展空间更大,易结合区域环境、市场需求以及投资者偏好等因素,重新定位建筑功能,因此深受社会资本青睐。
虽然优点明显,但经验表明,“整体外迁”产权置换难、投入成本高、实施进度慢,决定了每年整治成果极其有限,既无法普遍适应历史建筑保护需要,也难以满足开展保护性利用的市场需求,必须从其他模式寻求突破口。通常情况下,经过“一般修缮”和“稀释人口”,历史建筑只能延续现有用途。尽管这些用途并非历史建筑的历史用途,或者说已不适应时代形势和环境,但出于产权人的意愿等因素影响,较难实现历史建筑的最佳用途。对此,建议鼓励开辟单位、个人和其他组织的入股投资等合作形式,进一步丰富历史建筑的投资渠道。例如,丽江古城,居民将受保护的老宅办成原汁原味的家庭客栈,个人得了实惠,老房子也找到了合适的功能定位。杭州亦可如此,尤其是诸如医馆等具备特定用途的祖传建筑,现产权人常有恢复祖传手艺或“老字号”的情结,可限于经济能力等限制,无力达成心愿,若能鼓励其以房屋产权或祖传手艺作价入股,与投资机构达成合作,那么这些历史建筑就有望重现往昔辉煌。
3.政策配套、鼓励引导
随着社会对历史建筑的保护性利用日益重视,杭州部分历史建筑在现代生活中发挥了新的功用,但这些成果大多建立在市场自发行为的基础上,冷热不均、利益驱动明显。简言之,时下历史建筑的开发,集中在北山路、南山路或市中心历史街区等黄金地段,或依托景区旅游资源,或依托历史街区主题功能定位加以开发利用,在业态选择上,也多为餐饮、办公等收益较稳妥的经营性投资。其他历史建筑,则常常无人问津、空关闲置。从资本追逐利益的天性看,这是市场选择的必然结果。
参考文献:
[1]刘庆.青岛地区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研究[D].山东大学,2010.DOI:10.
[2]成颖佳.思南路保护的文化研究[D].上海师范大学,2011.DOI:10.
[3]张磊.城市历史地段复兴中的城市设计研究——以合肥环城重点地段为例[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0.DOI:10.
[4]陈蔚,胡斌.城市历史建筑保护与现代城市建设的关系初探[J].重庆建筑大学学报,2004,26(5):19-22.DOI:10.
[5]何培斌,张点.偶然性保护——历史建筑保护的理性之路[J].新建筑,2014,(3):13-17.
[6]赵彦,陆伟,齐昊聪等.基于规划实践的历史建筑再利用研究——以美国芝加哥为例[J].城市发展研究,2013,20(2):18-22.DOI:10.
作者简介:邓博(1993-),女,河北省高阳县,东北林业大学,在读本科,研究方向:城市规划。
关键词:文脉;复兴;历史建筑;杭州
一、杭州文脉的复兴意义
近年,杭州提出了“生活品质之城”这一城市品牌,它涵盖了包括文化生活品质在内的五大品质,形成先进的生活观念、丰富的生活内涵、健康的生活方式、优越的生活环境和健全的生活保障。由此,复兴城市文脉成为杭州建设生活品质之城的内在要求,是否注重历史文化的传承和保护,将是衡量生活品质之城的一个标准——只有高品质的城市,才会意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也只有历史文化保护较好的城市,才是高品质的城市。
二、杭州文脉复兴现状
当前,杭州文脉复兴的工作重心集中在文脉保存和传承,除了加强文物古迹、西湖风景名胜区等传统文脉载体的有效保护,着手开展了历史建筑、工业遗产、“老字号”等历史遗存的新兴保护,成绩有目共睹。以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为例,杭州市于2005年全面启动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及相关职能部门支持下,迅速完成从无到有的重大突破,建立了专门性的保护机构和市区两级管理机制,构建了较为完善的保护法规政策体系。截止2008年底,全市244处历史建筑累计启动或完成172处修缮,占历史建筑总量70%,基本扭转历史建筑“危破”现象。26条历史文化街区(地段)中, 19条已开展或完成保护整治工程,约占总量的73%。其中根据“修旧如旧”原则进行保护性开发的清河坊历史街区,形成了以药文化、茶文化、饮食文化等为特色的民俗老街,浓缩了明清时期的市井风貌,成为“杭州人常来,外地人必到”之处,更是首个获得国家4A级景区称号的商业街区。
三、复兴杭州文脉的建议
1.综合整治、扩模提质
基于历史的一系列原因,现在杭州市仍有200多处历史建筑处在住宅使用的状况下,事实上大多数已无法承受居住。高人口高密度、建筑任意分割等情况造成了房屋损坏,同时影响居民生活状况。修缮和外迁是必要的手段。在这些建筑被腾空后,需要如何处置这些空房子成为了一系列问题。与此同时如何开展保护利用也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之一。
在政府层面缺少专项资金或者机构来处理这些资产。社会机构为此争相参与以期获得更多的利润。这里面就需要建筑保护性后期可以收获得到相应的效益。在事实层面来说,杭州历史建筑资源相对集中在城市中心区域,间杂于现代都市建筑群,规模也多小而散,作为单体在城市总体形象中并不突出。而实际历史建筑修缮整治过程中,工程也常局限于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因此,项目竣工后,部分历史建筑即使本身十分出色,可先天性的体量限制,决定了它们仍然不得不继续隐没于成片住宅区的包围,单薄而苍白;又或者与破旧房屋、大排挡、菜场等相邻,脏、乱、差的周边环境常使建筑形象及价值大打折扣。这样的项目,对于社会机构的吸引力自然有限。
2.拓宽思路、创新模式
以产权人(承租人)外迁程度作一分类,那么杭州的历史建筑整治基本可分为三类模式,即“一般修缮”、“稀释人口”和“整体外迁”。“一般修缮”主要针对保存完好、使用压力小的历史建筑,按照“原真性”原则,适当维护、修缮,产权人(承租人)原地不变。“稀释人口”是在“允许自保,鼓励外迁”原则下,历史建筑的产权人(承租人)部分选择外迁,部分选择原地改善的模式。“整体外迁”则是指整体外迁历史建筑的原有产权人(承租人),腾空整栋建筑。目前开展保护性利用,“整体外迁”是项目主要来源。由于腾空后的历史建筑施展空间更大,易结合区域环境、市场需求以及投资者偏好等因素,重新定位建筑功能,因此深受社会资本青睐。
虽然优点明显,但经验表明,“整体外迁”产权置换难、投入成本高、实施进度慢,决定了每年整治成果极其有限,既无法普遍适应历史建筑保护需要,也难以满足开展保护性利用的市场需求,必须从其他模式寻求突破口。通常情况下,经过“一般修缮”和“稀释人口”,历史建筑只能延续现有用途。尽管这些用途并非历史建筑的历史用途,或者说已不适应时代形势和环境,但出于产权人的意愿等因素影响,较难实现历史建筑的最佳用途。对此,建议鼓励开辟单位、个人和其他组织的入股投资等合作形式,进一步丰富历史建筑的投资渠道。例如,丽江古城,居民将受保护的老宅办成原汁原味的家庭客栈,个人得了实惠,老房子也找到了合适的功能定位。杭州亦可如此,尤其是诸如医馆等具备特定用途的祖传建筑,现产权人常有恢复祖传手艺或“老字号”的情结,可限于经济能力等限制,无力达成心愿,若能鼓励其以房屋产权或祖传手艺作价入股,与投资机构达成合作,那么这些历史建筑就有望重现往昔辉煌。
3.政策配套、鼓励引导
随着社会对历史建筑的保护性利用日益重视,杭州部分历史建筑在现代生活中发挥了新的功用,但这些成果大多建立在市场自发行为的基础上,冷热不均、利益驱动明显。简言之,时下历史建筑的开发,集中在北山路、南山路或市中心历史街区等黄金地段,或依托景区旅游资源,或依托历史街区主题功能定位加以开发利用,在业态选择上,也多为餐饮、办公等收益较稳妥的经营性投资。其他历史建筑,则常常无人问津、空关闲置。从资本追逐利益的天性看,这是市场选择的必然结果。
参考文献:
[1]刘庆.青岛地区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研究[D].山东大学,2010.DOI:10.
[2]成颖佳.思南路保护的文化研究[D].上海师范大学,2011.DOI:10.
[3]张磊.城市历史地段复兴中的城市设计研究——以合肥环城重点地段为例[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0.DOI:10.
[4]陈蔚,胡斌.城市历史建筑保护与现代城市建设的关系初探[J].重庆建筑大学学报,2004,26(5):19-22.DOI:10.
[5]何培斌,张点.偶然性保护——历史建筑保护的理性之路[J].新建筑,2014,(3):13-17.
[6]赵彦,陆伟,齐昊聪等.基于规划实践的历史建筑再利用研究——以美国芝加哥为例[J].城市发展研究,2013,20(2):18-22.DOI:10.
作者简介:邓博(1993-),女,河北省高阳县,东北林业大学,在读本科,研究方向:城市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