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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人口子女的就学问题一直是党和国家所关注的。原国家教委和公安部1998年下发的《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中提出:“流动儿童少年就学以流入地管理为主”。2001年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上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中更是明确规定:“要重视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采取多种形式”,“依法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