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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老年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和老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政策推动下的老年教育事业发展取得巨大成效的同时也逐渐显露出来一些问题。文章在对20多年来我国老年教育相关政策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分析老年教育政策本身和老年教育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继而着重从提高老年教育政策质量、健全老年教育政策的评估监督体系、完善老年教育政策的保障体系三方面探讨优化老年教育政策的可能方式,以期为老年教育发展研究提供些许参考。
关键词:老年教育;政策;质量
一、老年教育发展的政策依据
老年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和老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时至今日,在政策推动下的老年教育事业发展已取得巨大成效,数以万计的老年人受益于国家政策的资助和扶持,政策作用成效显著。多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发展老年教育的政策文件。1983年,“中国老龄问题全国委员会”于北京成立。1994年,中央国家机关10个部委联合制定了《中国老龄工作七年发展纲要(1994—2004)》。1995年,《中华人民在共和国》颁布并规定在全国“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2000年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将“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我国老龄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予以明确提出。2001年中组部、文化部、教育部、民政部和全国老公委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做好老年教育工作的通知》,为老年教育事业谱写新篇章指明了方向。200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提出要注意发挥老专家,老教授的作用。2006年,《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2001—2005年)》的制定提出要大力发展老年教育、完善老年教育网络、发展老年远程教育。2007年,国务院发布《国家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纲要》,国家第一次将老年教育列入国家教育整体规划。2010年7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以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把老年教育纳入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2011年7月,国务院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提出要大力发展社区老年教育,为老年妇女提供方便、灵活的学习条件。2011年9月,国务院印发《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要加强老年教育工作。同年11月,在国务院印发的《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中将加快发展多样化的继续教育,重视和支持特殊教育,继续发展老年教育,推动民族教育加快发展作为提升国民教育水平的具体举措予以提出。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大力发展老年教育,支持各类老年大学等教育机构发展,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促进养教结合。2016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是对加快发展老年教育、扩大老年教育供给、创新老年教育体制机制、提升老年教育现代化水平做出的部署。
二、老年教育政策的问题分析
从国家20多年来的老年教育政策不难发现发展老年教育已于理念、规划层面得到了切中肯綮的认可。但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形势的日趋严峻,老年人口数量和比重持续攀升,老年人群新特征和新需求的逐渐显化,新的老年教育问题不断涌现,原有的老年教育政策不能够满足老年教育发展的新需求。加之从地区分布来看,受地区经济发展、原有人口结构等因素的影响,我国老龄化演化的区域差异呈现“东高西低”的推移态势。致使老年教育政策作用具有明显的区域性和层次性。
1.老年教育政策本身
首先,老年教育政策主要涉及学习、娱乐、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老年教育政策的内容还有待进一步深化和拓展。我国目前的老年教育普遍还停留在组织老年人开展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生活上,忽视了老年人发展自我、参与社会和服务社会的需求。其次,老年教育政策着重于将老年大学或老年学校作为发展老年教育的主要场所和机构,而对普及性、便利性更强的社区老年教育等等则关注不够。再次,政策内容少量化指标、过于宏观,在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都只有宏观的指导性意见,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
2.老年教育政策执行
首先,老年教育的任何政策最终都要靠执行主体来实施。曾有全国人大代表尖锐的批评,不少地方官员对老年教育工作存在着“说起来重要,干起开不重要,忙起来不需要”的态度。其次,影响老年教育执行的环境因素也不容忽视。现实中老年教育机构不健全、人员不落实、经费不保障的情况依然存在,很多老年教育政策并非其本身不科学而难以实施,而是缺乏实施的有效环境。
三、优化老年教育政策的建议
1.提高老年教育政策质量
首先,要深化拓展老年教育政策内容。老年教育必須从政策上加以引导,必须满足不同层次、不同年龄、不同文化程度的老年人“求知、求乐、求健、求为”的要求,要在更高层次上满足城乡不同老年群体的教育需求。其次,要与时俱进的修改现有的政策内容。再次,要制定老年教育政策相关实施细则。明确各级老年教育办学机构的定位,加强老年教育办学机构硬件建设的关键是要制定符合老年人身心特点的系统的、量化的标准。根据各级各类老年教育办学机构的定位,分层次、分类别、分区域地制定相应标准。
2.健全老年教育政策的评估监督体系
首先,要建立独立于执行机构的老年教育政策评估和监督机构,赋予老年教育政策的评估和监督机构与其职责相一致的权力,避免执行机构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所造成的监督主体实际缺位现象,以及评估和监督机构因权力太小而人微言轻的权力和责任不对称现象。其次,应进一步完善评估和监督制度,不仅要做到有章可依,更重要的是要做到有章必依,违章必究,尽量减少人为因素所导致的执行偏差发生的概率,最大限度地实现老年教育政策目标。
3.完善老年教育政策的保障体系
首先,政府应该针对政策的规划者与老年教育机构的相关人员,建立适当且专业的培训及再教育的机制,并将专业化的人力进行整合与建制,以全力投入开展老年教育活动的相关事宜。其次,政府应该鼓励各学术机构或老年教育相关单位,投入人力参与老年教育的研究工作中去,为老年教育相关政策的制定及修订做铺垫。最后,我国老年教育的管理体制处于边缘化、碎片化的状态,没有明确的负责规划、管理的部门,政府要重视起来,严肃对待老年教育问题。
关键词:老年教育;政策;质量
一、老年教育发展的政策依据
老年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和老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时至今日,在政策推动下的老年教育事业发展已取得巨大成效,数以万计的老年人受益于国家政策的资助和扶持,政策作用成效显著。多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发展老年教育的政策文件。1983年,“中国老龄问题全国委员会”于北京成立。1994年,中央国家机关10个部委联合制定了《中国老龄工作七年发展纲要(1994—2004)》。1995年,《中华人民在共和国》颁布并规定在全国“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2000年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将“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我国老龄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予以明确提出。2001年中组部、文化部、教育部、民政部和全国老公委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做好老年教育工作的通知》,为老年教育事业谱写新篇章指明了方向。200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提出要注意发挥老专家,老教授的作用。2006年,《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2001—2005年)》的制定提出要大力发展老年教育、完善老年教育网络、发展老年远程教育。2007年,国务院发布《国家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纲要》,国家第一次将老年教育列入国家教育整体规划。2010年7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以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把老年教育纳入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2011年7月,国务院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提出要大力发展社区老年教育,为老年妇女提供方便、灵活的学习条件。2011年9月,国务院印发《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要加强老年教育工作。同年11月,在国务院印发的《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中将加快发展多样化的继续教育,重视和支持特殊教育,继续发展老年教育,推动民族教育加快发展作为提升国民教育水平的具体举措予以提出。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大力发展老年教育,支持各类老年大学等教育机构发展,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促进养教结合。2016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是对加快发展老年教育、扩大老年教育供给、创新老年教育体制机制、提升老年教育现代化水平做出的部署。
二、老年教育政策的问题分析
从国家20多年来的老年教育政策不难发现发展老年教育已于理念、规划层面得到了切中肯綮的认可。但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形势的日趋严峻,老年人口数量和比重持续攀升,老年人群新特征和新需求的逐渐显化,新的老年教育问题不断涌现,原有的老年教育政策不能够满足老年教育发展的新需求。加之从地区分布来看,受地区经济发展、原有人口结构等因素的影响,我国老龄化演化的区域差异呈现“东高西低”的推移态势。致使老年教育政策作用具有明显的区域性和层次性。
1.老年教育政策本身
首先,老年教育政策主要涉及学习、娱乐、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老年教育政策的内容还有待进一步深化和拓展。我国目前的老年教育普遍还停留在组织老年人开展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生活上,忽视了老年人发展自我、参与社会和服务社会的需求。其次,老年教育政策着重于将老年大学或老年学校作为发展老年教育的主要场所和机构,而对普及性、便利性更强的社区老年教育等等则关注不够。再次,政策内容少量化指标、过于宏观,在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都只有宏观的指导性意见,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
2.老年教育政策执行
首先,老年教育的任何政策最终都要靠执行主体来实施。曾有全国人大代表尖锐的批评,不少地方官员对老年教育工作存在着“说起来重要,干起开不重要,忙起来不需要”的态度。其次,影响老年教育执行的环境因素也不容忽视。现实中老年教育机构不健全、人员不落实、经费不保障的情况依然存在,很多老年教育政策并非其本身不科学而难以实施,而是缺乏实施的有效环境。
三、优化老年教育政策的建议
1.提高老年教育政策质量
首先,要深化拓展老年教育政策内容。老年教育必須从政策上加以引导,必须满足不同层次、不同年龄、不同文化程度的老年人“求知、求乐、求健、求为”的要求,要在更高层次上满足城乡不同老年群体的教育需求。其次,要与时俱进的修改现有的政策内容。再次,要制定老年教育政策相关实施细则。明确各级老年教育办学机构的定位,加强老年教育办学机构硬件建设的关键是要制定符合老年人身心特点的系统的、量化的标准。根据各级各类老年教育办学机构的定位,分层次、分类别、分区域地制定相应标准。
2.健全老年教育政策的评估监督体系
首先,要建立独立于执行机构的老年教育政策评估和监督机构,赋予老年教育政策的评估和监督机构与其职责相一致的权力,避免执行机构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所造成的监督主体实际缺位现象,以及评估和监督机构因权力太小而人微言轻的权力和责任不对称现象。其次,应进一步完善评估和监督制度,不仅要做到有章可依,更重要的是要做到有章必依,违章必究,尽量减少人为因素所导致的执行偏差发生的概率,最大限度地实现老年教育政策目标。
3.完善老年教育政策的保障体系
首先,政府应该针对政策的规划者与老年教育机构的相关人员,建立适当且专业的培训及再教育的机制,并将专业化的人力进行整合与建制,以全力投入开展老年教育活动的相关事宜。其次,政府应该鼓励各学术机构或老年教育相关单位,投入人力参与老年教育的研究工作中去,为老年教育相关政策的制定及修订做铺垫。最后,我国老年教育的管理体制处于边缘化、碎片化的状态,没有明确的负责规划、管理的部门,政府要重视起来,严肃对待老年教育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