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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校;还贷;风险;措施
始于1999年的高校扩招,使我国高等教育迅速实现了从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的转变。高校扩招,成绩斐然,然而,随之带来的也必是高校建设的大举扩张。高校在财政资金和学校自筹收入不能满足建设需求的情况下,大多利用银行贷款解决大规模扩招的问题。近年来,部分高校贷款走过了一条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热到淡、从淡到冷的路子。高校也由“热时是银行的优质客户”变成“冷时是块烫手山芋”。一些学者认为,高校已濒临“破产”;更有甚者,直言其意,高校已经“破产”,还贷、偿债压得高校难以喘气是不争的事实。如何加强贷款的管理,防范和控制高校负债办学的财务风险,已成为高校财务工作的当务之急。但是笔者一隅之见认为,事实虽然存在,但还贷压力不能完全由高校来承担,“扩招”是政府提出的要求,“扩招”必然带来“扩建”,这样一来,在不达标就要亮“黄牌”禁示下,土地非征不可,房子非建不可,贷款实由此而来。
高校扩招过度负债的成因及不良效应
实现高校超常规、跨越式发展是高校在新形势下的必然选择,随之而来的是庞大的教育规模对财政形成了巨大的压力。1999年的扩招通过高校已有的校舍、师资挖潜顺利实现的;2000年之后的扩招则是通过高校的自身扩张实现的。起初首要的问题就是要解决“装得下”的问题,学校土地面积和校舍必须扩大,才能保证把新增的上千万在校生“装进”高等学校。而近年来,无论是国家还是地方财政虽然年年在增加对高校教育经费的投入,但由于是在穷国办大教育,资金投入与高校办学规模扩大的经费所需无法匹配,教育投入增长的速度低于国家经济发展的速度。此外,高校的收入来源虽然有“财、税、费、产、捐、基、科、息”等,但对大多数高校来说,学校收入主要是财政拨款和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收入,这些资金除维持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活动外所剩无几,远远满足不了高校建设资金的需要。办学条件的“瓶颈”迅速转变成了资金“瓶颈”。因此在财政拨款和学校自筹收入等无偿性的财力支撑远远不能满足短期内学校建设对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我国高校必须且只能通过举债解决资金的缺口。
到底高校债务有多少?恐怕很难有一个权威的统计。有人说在1500—2000亿元之间;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邵鸿(原南昌大学副校长)说:“除去银行贷款,许多债务是通过工程建设方垫资和一些单位的投资,保守估计高校债务4000亿元。”(2007年3月9日《中国青年报》);靳远文认为:“假如全国按2000所高校计,高校债务至少有8111.11亿元。”
尽管我们尚无法准确估计目前高校的负债规模,但是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高校过度负债问题已经非常普遍,相关的调研报告也频频见于报端。以我国部属高校为例,1998年全国部属高校年末累计贷款余额不足5亿元,2002年末累计贷款余额88.83亿元,2004年末累计贷款余额达到236.71亿元。2003年,中部某省高校贷款规模为11.28亿元,至2005年7月增加到77.52亿元,三年间扩张了587.23%。甘肃省33所高校负债49亿元,每年利息支付近4亿元。山东省人大财经委调查,截至2005年5月,山东省教育厅所属23所高校贷款余额75.4亿元,是2004年总收入的1.57倍,其中5所高校贷款余额超过总收入的2倍 。至2005年8月,四川省各银行向高校发放各项贷款52亿元,湖南省25所高校目前有中长期贷款近百亿元,校均负债近4亿元。 2006年江苏省教育厅公布的数据显示,江苏省高校现有债务规模为100多亿元。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6年广东省属高校的银行贷款余额已超过200亿。截至2006年,黑龙江省属高校从银行贷款总额已达60多亿元。截至2006年底,湖北全省76所公办普通高校未偿还贷款本金余额146亿元。据测算,2007年至2010年全省高校贷款需求尚有162亿元,其中新增81亿元,短期贷款置换国家开发银行贷款81亿元。另据江南大学副校长王武指出,目前,全国仅72所部属高等院校的负债已经达到360亿元,平均每所高校的欠债就有5亿元。从具体的高校来看,债务超过10亿元的高校已不罕见,当下备受关注的吉林大学债务规模已经超过30亿元。
探讨高校还贷的措施
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保证贷款高校正常运转
高校是提供准公共产品的事业单位,高等教育扩招后所面临的问题和整个高等教育的办学质量,政府应承担应有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增加政府对高等教育的日常维持投入和发展投入,是贷款高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另外还要完善高校利用信贷政策,保持高校利用贷款办法的可持续性:建立专门为高校提供融资担保的分级担保机构;政府应对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及教学设备等教学基本设施的贷款项目进行全额贴息,减轻贷款高校付息压力;规范和完善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配套政策,允许社会闲散资金进入高等教育领域,在高校与高校之间引入竞争机制。政府还应充分发挥主导作用,积极支持高校建设,采取异地新建和就地扩建两种方式,分类推进高校建设。
建立高校负债筹资规模和投资项目的审批制度
从产权角度看,教育主管部门以所有者的身份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施监督的权力。教育主管部门应建立高校银行贷款和投资项目审批制度。要求高校贷款的额度一定要掌握在可以偿还的限度之内,不允许学校用校产作抵押进行贷款,未经批准擅自向银行贷款;建立负债筹资及使用情况的报表制度。一方面,修订完善高校会计制度,对高校贷款及其使用、融资租赁等会计核算进行规范,全面反映高校负债筹资及使用情况,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另一方面,教育主管部门制定专门的高校贷款及其使用情况的报表,要求贷款高校每月或每季度向教育主管部门上报贷款规模和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以便教育主管部门及时对高校贷款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防止可能产生的财务风险。
加强对贷款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提高贷款资金使用效益
要确保高等院校的贷款专款专用,充分发挥政府调控职能作用,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对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一是对每年投资的项目、规模进行反复论证,通过对现有教育资源进行整合,做到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二是在贷前对高校用于基本建设的贷款投资项目,进行认真审核,认定其贷款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确定贷款的额度;三是加强对贷款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全过程监督,使贷款的资金完全用到贷款建设的项目上。
建立有效的贷款管理制度,配套切实的还贷措施
成立以校(院)长为组长,主管财务副校(院)长为副组长,财务、基建、监察、审计、工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贷款资金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贷款项目的论证,贷款资金的使用、管理与监督。同时加强财务管理,做好增收节支工作,严格预算管理,有效控制各种随意性开支,推行集中采购制度,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积极与银行合作推进助学贷款业务的开展,解决困难学生欠费问题,进一步提高学费收缴率,增强资金的自给能力。
坚持科学发展观,确保高校可持续发展
科学发展的内涵是协调、和谐、持续、健康。高校在快速发展中,部分和适当负债对高校是有利的。但不考虑负债规模、只顾今天、不管明天的作法,显然是有悖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这就要求高校必须将量力而行与适度超前的发展方法相结合,在高校可持续发展中坚持科学的财务发展观,在重大决策和日常运行中充分重视财务的参与作用,做到以收定支、科学决策,合理控制高校的负债,保证高校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始于1999年的高校扩招,使我国高等教育迅速实现了从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的转变。高校扩招,成绩斐然,然而,随之带来的也必是高校建设的大举扩张。高校在财政资金和学校自筹收入不能满足建设需求的情况下,大多利用银行贷款解决大规模扩招的问题。近年来,部分高校贷款走过了一条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热到淡、从淡到冷的路子。高校也由“热时是银行的优质客户”变成“冷时是块烫手山芋”。一些学者认为,高校已濒临“破产”;更有甚者,直言其意,高校已经“破产”,还贷、偿债压得高校难以喘气是不争的事实。如何加强贷款的管理,防范和控制高校负债办学的财务风险,已成为高校财务工作的当务之急。但是笔者一隅之见认为,事实虽然存在,但还贷压力不能完全由高校来承担,“扩招”是政府提出的要求,“扩招”必然带来“扩建”,这样一来,在不达标就要亮“黄牌”禁示下,土地非征不可,房子非建不可,贷款实由此而来。
高校扩招过度负债的成因及不良效应
实现高校超常规、跨越式发展是高校在新形势下的必然选择,随之而来的是庞大的教育规模对财政形成了巨大的压力。1999年的扩招通过高校已有的校舍、师资挖潜顺利实现的;2000年之后的扩招则是通过高校的自身扩张实现的。起初首要的问题就是要解决“装得下”的问题,学校土地面积和校舍必须扩大,才能保证把新增的上千万在校生“装进”高等学校。而近年来,无论是国家还是地方财政虽然年年在增加对高校教育经费的投入,但由于是在穷国办大教育,资金投入与高校办学规模扩大的经费所需无法匹配,教育投入增长的速度低于国家经济发展的速度。此外,高校的收入来源虽然有“财、税、费、产、捐、基、科、息”等,但对大多数高校来说,学校收入主要是财政拨款和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收入,这些资金除维持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活动外所剩无几,远远满足不了高校建设资金的需要。办学条件的“瓶颈”迅速转变成了资金“瓶颈”。因此在财政拨款和学校自筹收入等无偿性的财力支撑远远不能满足短期内学校建设对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我国高校必须且只能通过举债解决资金的缺口。
到底高校债务有多少?恐怕很难有一个权威的统计。有人说在1500—2000亿元之间;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邵鸿(原南昌大学副校长)说:“除去银行贷款,许多债务是通过工程建设方垫资和一些单位的投资,保守估计高校债务4000亿元。”(2007年3月9日《中国青年报》);靳远文认为:“假如全国按2000所高校计,高校债务至少有8111.11亿元。”
尽管我们尚无法准确估计目前高校的负债规模,但是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高校过度负债问题已经非常普遍,相关的调研报告也频频见于报端。以我国部属高校为例,1998年全国部属高校年末累计贷款余额不足5亿元,2002年末累计贷款余额88.83亿元,2004年末累计贷款余额达到236.71亿元。2003年,中部某省高校贷款规模为11.28亿元,至2005年7月增加到77.52亿元,三年间扩张了587.23%。甘肃省33所高校负债49亿元,每年利息支付近4亿元。山东省人大财经委调查,截至2005年5月,山东省教育厅所属23所高校贷款余额75.4亿元,是2004年总收入的1.57倍,其中5所高校贷款余额超过总收入的2倍 。至2005年8月,四川省各银行向高校发放各项贷款52亿元,湖南省25所高校目前有中长期贷款近百亿元,校均负债近4亿元。 2006年江苏省教育厅公布的数据显示,江苏省高校现有债务规模为100多亿元。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6年广东省属高校的银行贷款余额已超过200亿。截至2006年,黑龙江省属高校从银行贷款总额已达60多亿元。截至2006年底,湖北全省76所公办普通高校未偿还贷款本金余额146亿元。据测算,2007年至2010年全省高校贷款需求尚有162亿元,其中新增81亿元,短期贷款置换国家开发银行贷款81亿元。另据江南大学副校长王武指出,目前,全国仅72所部属高等院校的负债已经达到360亿元,平均每所高校的欠债就有5亿元。从具体的高校来看,债务超过10亿元的高校已不罕见,当下备受关注的吉林大学债务规模已经超过30亿元。
探讨高校还贷的措施
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保证贷款高校正常运转
高校是提供准公共产品的事业单位,高等教育扩招后所面临的问题和整个高等教育的办学质量,政府应承担应有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增加政府对高等教育的日常维持投入和发展投入,是贷款高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另外还要完善高校利用信贷政策,保持高校利用贷款办法的可持续性:建立专门为高校提供融资担保的分级担保机构;政府应对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及教学设备等教学基本设施的贷款项目进行全额贴息,减轻贷款高校付息压力;规范和完善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配套政策,允许社会闲散资金进入高等教育领域,在高校与高校之间引入竞争机制。政府还应充分发挥主导作用,积极支持高校建设,采取异地新建和就地扩建两种方式,分类推进高校建设。
建立高校负债筹资规模和投资项目的审批制度
从产权角度看,教育主管部门以所有者的身份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施监督的权力。教育主管部门应建立高校银行贷款和投资项目审批制度。要求高校贷款的额度一定要掌握在可以偿还的限度之内,不允许学校用校产作抵押进行贷款,未经批准擅自向银行贷款;建立负债筹资及使用情况的报表制度。一方面,修订完善高校会计制度,对高校贷款及其使用、融资租赁等会计核算进行规范,全面反映高校负债筹资及使用情况,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另一方面,教育主管部门制定专门的高校贷款及其使用情况的报表,要求贷款高校每月或每季度向教育主管部门上报贷款规模和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以便教育主管部门及时对高校贷款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防止可能产生的财务风险。
加强对贷款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提高贷款资金使用效益
要确保高等院校的贷款专款专用,充分发挥政府调控职能作用,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对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一是对每年投资的项目、规模进行反复论证,通过对现有教育资源进行整合,做到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二是在贷前对高校用于基本建设的贷款投资项目,进行认真审核,认定其贷款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确定贷款的额度;三是加强对贷款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全过程监督,使贷款的资金完全用到贷款建设的项目上。
建立有效的贷款管理制度,配套切实的还贷措施
成立以校(院)长为组长,主管财务副校(院)长为副组长,财务、基建、监察、审计、工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贷款资金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贷款项目的论证,贷款资金的使用、管理与监督。同时加强财务管理,做好增收节支工作,严格预算管理,有效控制各种随意性开支,推行集中采购制度,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积极与银行合作推进助学贷款业务的开展,解决困难学生欠费问题,进一步提高学费收缴率,增强资金的自给能力。
坚持科学发展观,确保高校可持续发展
科学发展的内涵是协调、和谐、持续、健康。高校在快速发展中,部分和适当负债对高校是有利的。但不考虑负债规模、只顾今天、不管明天的作法,显然是有悖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这就要求高校必须将量力而行与适度超前的发展方法相结合,在高校可持续发展中坚持科学的财务发展观,在重大决策和日常运行中充分重视财务的参与作用,做到以收定支、科学决策,合理控制高校的负债,保证高校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