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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为完善住房供应体系而建立的住房公积金,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帮助。但在管理使用中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笔者认为,应该以立法、监督、贷款发放等措施的不断完善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提供有效帮助。为此,本文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的办法,以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使之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发挥重要作用。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解决办法
公积金管理制度在我国建立时间不长,在管理和使用上缺少经验,要走出一条适合我国具体国情的公积金发展道路,需要紧密联系实际,立足“科学发展求实效,住有所居做贡献,公积金管理上水平”的理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解决突出问题、完善体制机制上下功夫、求突破,进一步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水平,为实现十八大提出的“住有所居”目标作贡献。这就要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完善住房供应体系,为改善职工居住条件,发挥重要的作用。
我国过去走的是福利住房制度,住房建筑成本全部由政府承担,压力大,职工获得住房条件改善的机会少;为转变这种住房分配机制而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改住房的实物福利分配,为住房公积金形式的货币资金分配,形成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共同负担解决住房问题的筹资机制,从而加快了住房资金的积累和周转。同时使政策性住房贷款有了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降低了职工贷款购房的还款负担,更好地为职工获得住房条件改善提供了机会。我们知道,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住房商品化后改革福利分房下衍生出来的一种福利货币化的产物,是作为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先实验后推广而建立起来的。二十多年的实践,住房公积金制度不断完善,为推进城镇住房商品化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应该引起管理者高度重视。
一、公积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1、公积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着覆盖面窄,保障范围小的问题
本来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依据国务院令而设立的强制性基金。这是一项利民政策,但对于全体公民而言,只有少部分人可以享受,存在着住房公积金覆盖率水平低,归集规模有待进一步扩大的问题。这就使得县域地区急需解决和改善住房条件的中低收入阶层,得不到扶贫和保障。还有,许多企业不给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有事业单位以效益不好故意不上交单位应该为职工交纳的公积金,使职工享受不到应有的“福利”,导致职工个人缴存额的不公平现象的产生,职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另外,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发展,城镇居住人口越来越多,需要在城镇买房者也越来越多,而我国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比较窄,使得不少的民营企业、城镇私营企业的职工,还有相当的自由职业者,进城务工人员没有机会享受住房公务金“福利”,应该把他们也纳入到住房公积金的制度体系之中。
2、公积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着贷款回收风险的问题
我们知道,住房贷款体系是由商业性住房贷款和政策性住房贷款组成的,而住房公积金贷款就是政策性住房贷款,其目的是帮助中低收入职工解决住房融资问题,即申请贷款者要以相当的实物作抵押。但实际情况却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贷款人的信用程度和收入状况只能依据申请人所填写的资料,当贷款人弄虚作假骗取贷款时,就会无法按期还款。由此可见,贷款人的偿还能力直接关系到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回收的及时性和安全性,严重的情况下,还会造成贷款资金无法及时归还。
3、公积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着监管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是以“房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储存、财政监督”的原则建成的,虽然体现着一定的民主性,但是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不具独立的法律主体,不具承担因为决策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的能力。这在很大程度上违背了民法的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这是管理体制的先天不足,更隐含着潜在的风险,影响着住房公积金的效能。加之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规除国务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外,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根据自身管理需要也发布了一些规范性文件,但这些部门间缺少沟通,衔接性不强,且常有相互矛盾或冲突。这种政出多门,政令不一给住房公积金管理和发展造成了很大的发展阻力。房委会成员大多由政府选定,难以真正发挥决策职能作用,“房委会决策”流于形式。住房公积金内控制度不健全,使得管理者违规使用住房公积金缴存户的购房“保命钱”,使住房公积金本金受到很大程度的损失,不仅保值增值无望,就连廉租住房建设也无法有效支持。
二、解决公积金管理使用中存在问题的办法
如上所述,国家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意在帮助中低收入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是一种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为了促进住房公积金制度不断完善,必须对住房公积金制度进行改革。为此,笔者提出以下解决的办法:
1、 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法律体系,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程序
这首要的是理顺各地资金中心隶属关系,严格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要求,对违规违纪现象进行检查、处理。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使用光靠发文件是不会达到专款专用的,必须快速立法,用相应的法律来保障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行,任何部门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使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同时,在法律条文中明确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办法,对经管人员要起到决定性的震慑作用。对于严重违规者要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使公积金管理权责分明,体现依法治国的第一要务,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强化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监督机制,规避金融风险
住房公积金是群众性的资金筹集,要管理好、使用好,就必须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作用。建议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建立健全职工个人信用制度,如个人信用登记制度、个人信用评估制度、个人信用风险预警制度、个人信用风险管理转嫁制度等。建立起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可以使银行用比较低的成本获取贷款申请者的信用资料,也可以使违约者及时曝光,并得到处罚。同时与银行联网,建立统一的职工个人信息咨询系统,以促进个人信用体系健康发展。这样做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有效在降低违约概率,以实现降低预期违约损失,规避金融风险。
3、 加大住房公积金的宣传力度,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
政府要加大住房公积金的宣传力度,健全相关交纳的法律法规,规范用人单位在招聘职工时明确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都须承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和义务。对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要加大处罚力度,或强制其为职工交纳住房公积金。同时,要深入研究农民工、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职工加入住房公积金的办法和措施,尽可能地实现社会成员的全覆盖,以更好地发挥公积金为社会低收入者提供住房保障的作用。(作者单位: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参考文献:
[1] 欧阳林.建立完善的城镇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2005(01):269-272.
[2] 刘刚.政策性住房金融机构的国际比较[J].武汉金融,2007(06):39-41.
[3] 何昕.当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福建财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02):12-14.
[4] 亓國梁.加强内部控制建设 防范住房公积金的运营风险[J].财经界(学术版),2010(05):208.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解决办法
公积金管理制度在我国建立时间不长,在管理和使用上缺少经验,要走出一条适合我国具体国情的公积金发展道路,需要紧密联系实际,立足“科学发展求实效,住有所居做贡献,公积金管理上水平”的理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解决突出问题、完善体制机制上下功夫、求突破,进一步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水平,为实现十八大提出的“住有所居”目标作贡献。这就要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完善住房供应体系,为改善职工居住条件,发挥重要的作用。
我国过去走的是福利住房制度,住房建筑成本全部由政府承担,压力大,职工获得住房条件改善的机会少;为转变这种住房分配机制而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改住房的实物福利分配,为住房公积金形式的货币资金分配,形成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共同负担解决住房问题的筹资机制,从而加快了住房资金的积累和周转。同时使政策性住房贷款有了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降低了职工贷款购房的还款负担,更好地为职工获得住房条件改善提供了机会。我们知道,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住房商品化后改革福利分房下衍生出来的一种福利货币化的产物,是作为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先实验后推广而建立起来的。二十多年的实践,住房公积金制度不断完善,为推进城镇住房商品化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应该引起管理者高度重视。
一、公积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1、公积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着覆盖面窄,保障范围小的问题
本来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依据国务院令而设立的强制性基金。这是一项利民政策,但对于全体公民而言,只有少部分人可以享受,存在着住房公积金覆盖率水平低,归集规模有待进一步扩大的问题。这就使得县域地区急需解决和改善住房条件的中低收入阶层,得不到扶贫和保障。还有,许多企业不给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有事业单位以效益不好故意不上交单位应该为职工交纳的公积金,使职工享受不到应有的“福利”,导致职工个人缴存额的不公平现象的产生,职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另外,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发展,城镇居住人口越来越多,需要在城镇买房者也越来越多,而我国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比较窄,使得不少的民营企业、城镇私营企业的职工,还有相当的自由职业者,进城务工人员没有机会享受住房公务金“福利”,应该把他们也纳入到住房公积金的制度体系之中。
2、公积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着贷款回收风险的问题
我们知道,住房贷款体系是由商业性住房贷款和政策性住房贷款组成的,而住房公积金贷款就是政策性住房贷款,其目的是帮助中低收入职工解决住房融资问题,即申请贷款者要以相当的实物作抵押。但实际情况却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贷款人的信用程度和收入状况只能依据申请人所填写的资料,当贷款人弄虚作假骗取贷款时,就会无法按期还款。由此可见,贷款人的偿还能力直接关系到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回收的及时性和安全性,严重的情况下,还会造成贷款资金无法及时归还。
3、公积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着监管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是以“房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储存、财政监督”的原则建成的,虽然体现着一定的民主性,但是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不具独立的法律主体,不具承担因为决策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的能力。这在很大程度上违背了民法的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这是管理体制的先天不足,更隐含着潜在的风险,影响着住房公积金的效能。加之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规除国务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外,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根据自身管理需要也发布了一些规范性文件,但这些部门间缺少沟通,衔接性不强,且常有相互矛盾或冲突。这种政出多门,政令不一给住房公积金管理和发展造成了很大的发展阻力。房委会成员大多由政府选定,难以真正发挥决策职能作用,“房委会决策”流于形式。住房公积金内控制度不健全,使得管理者违规使用住房公积金缴存户的购房“保命钱”,使住房公积金本金受到很大程度的损失,不仅保值增值无望,就连廉租住房建设也无法有效支持。
二、解决公积金管理使用中存在问题的办法
如上所述,国家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意在帮助中低收入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是一种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为了促进住房公积金制度不断完善,必须对住房公积金制度进行改革。为此,笔者提出以下解决的办法:
1、 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法律体系,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程序
这首要的是理顺各地资金中心隶属关系,严格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要求,对违规违纪现象进行检查、处理。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使用光靠发文件是不会达到专款专用的,必须快速立法,用相应的法律来保障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行,任何部门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使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同时,在法律条文中明确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办法,对经管人员要起到决定性的震慑作用。对于严重违规者要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使公积金管理权责分明,体现依法治国的第一要务,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强化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监督机制,规避金融风险
住房公积金是群众性的资金筹集,要管理好、使用好,就必须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作用。建议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建立健全职工个人信用制度,如个人信用登记制度、个人信用评估制度、个人信用风险预警制度、个人信用风险管理转嫁制度等。建立起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可以使银行用比较低的成本获取贷款申请者的信用资料,也可以使违约者及时曝光,并得到处罚。同时与银行联网,建立统一的职工个人信息咨询系统,以促进个人信用体系健康发展。这样做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有效在降低违约概率,以实现降低预期违约损失,规避金融风险。
3、 加大住房公积金的宣传力度,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
政府要加大住房公积金的宣传力度,健全相关交纳的法律法规,规范用人单位在招聘职工时明确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都须承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和义务。对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要加大处罚力度,或强制其为职工交纳住房公积金。同时,要深入研究农民工、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职工加入住房公积金的办法和措施,尽可能地实现社会成员的全覆盖,以更好地发挥公积金为社会低收入者提供住房保障的作用。(作者单位: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参考文献:
[1] 欧阳林.建立完善的城镇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2005(01):269-272.
[2] 刘刚.政策性住房金融机构的国际比较[J].武汉金融,2007(06):39-41.
[3] 何昕.当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福建财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02):12-14.
[4] 亓國梁.加强内部控制建设 防范住房公积金的运营风险[J].财经界(学术版),2010(05):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