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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党中央和全国人大的要求,全面加强和改进人大信访工作以来,我省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信访工作确实在水平上有了整体提高,在职能作用上有了明显增强,工作机构得到完善,工作队伍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同时,我们也要充分看到目前人大信访工作还存在的不足和不适应,充分看到面对依然比较严峻的信访形势,各级人大的信访工作还任重道远。我们必须再接再厉,继续进取,把全省人大的信访工作做得更实更好。
一是要以十七大精神为统领,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坚定性。
党的十七大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带领人民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锐意进取,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世纪新阶段,我国面临的发展机遇前所未有,面对的挑战也前所未有。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既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活力,也必然会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其中大量矛盾和问题通过信访的渠道集中反映出来,使信访问题变得更加突出。党中央在科学分析形势的基础上,总揽全局,针对实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确立了信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地位,明确了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这是一个对全国信访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的纲领性文件,当然,也对人大信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一定要进一步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改革不断深化的高度,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包括人大信访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及其艰巨性、长期性,克服和避免麻痹思想和松劲情绪,进一步保持我们已有的责任感和工作激情,自觉地把信访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继续下功夫抓紧抓实抓好。
二是要进一步明确人大信访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自觉性。
中央5号文件确立了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指出: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和部署,紧紧围绕全党全国工作大局,牢记为民宗旨,发扬务实作风,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我们新的更大的贡献”。对这一指导思想,我们各级人大常委会在开展信访工作中必须始终遵循。在这一指导思想下,人大信访工作作为党和国家信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还必须强调以下几点。第一,人大信访工作必须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进行。要经常地主动地向党委请示汇报,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综合协调,按照党委的统一部署做好人大信访工作,不可各行其是,自作主张。第二,人大信访工作必须在各级信访联席会议的统一协调指导下,处理信访突出问题。最近,全国人大信访局就信访工作的改进又作出决定,将原来交各级人大办理的信访事项,改报中央联席会议,并由中央联席会议向各级联席会议交办。此举,是为了进一步加强人大信访工作,加大交办督办工作力度。据此,省人大常委会的信访工作思路,也作了部分调整,除原来信访事项交办的渠道不变外,每季度也要选择重点案件,报送省信访联席会议,由其向下交办督办。平时还要加强与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沟通,及时上报重要信访信息,争取工作上的指导。对这一调整改进,希望各级人大常委会信访部门要充分理解,并在工作中也作适当调整,加强与各级信访联席办的联系,主动汇报工作、听取指导,既依靠各级联席会议机制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又尽力配合办理好上级联席会议督办的全国人大、省人大报送的重点案件。第三,人大信访工作必须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努力把人大信访工作放到党的中心工作,放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放到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职能作用有效发挥的大局中,去谋划、去推进。不要就信访抓信访,游离或脱离中心和大局。只有这样,我们的信访工作才能重点突出,方向明确,举一反三。第四,人大信访工作必须更好地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在工作中,既要提倡求索创新,又要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既不失职,也不越位。对信访群众的诉求,要督促有关部门、单位依法按政策解决,人大信访部门可以提意见、建议,但不可以直接处理其他职能部门管辖的具体问题。
三是要继续夯实基础,改进工作,努力把各级人大信访工作开展得更有水平更有成效。
党的十七大和新形势新任务给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强烈的责任感,继续做好工作。第一,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理论水平、方针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结合本职工作,把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要求落到实处。第二,要进一步强化信访接待窗口,提高接访办信水平,畅通和拓宽人大信访渠道。要按照中央5号文件的要求,切实抓好我们人大常委会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信访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保护人民群众的信访权利,对群众来访要坚持文明接待,对群众来信要认真负责办理,要大力提倡各级人大常委会领导、人大代表联系信访群众,批阅来信、接待来访的做法,确保群众诉求得到及时反映和有效处理。第三,要突出重点,加强督办。尽管人大信访工作从机构到人员都有了较大加强,但我们的力量毕竟有限。因此,为了使工作确有成效,一定要抓住重点,抓好督办。要把人大信访工作的重点放在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上,放在重要的涉法涉诉问题上,放在突出的重信重访和非正常来访上。凡是“一府两院”该办能办的,要及时转办交办,并加强交办后的跟踪督办,努力促进问题的解决;对于涉及“一府两院”多家,问题较为复杂的,我们也不要一转了之,应主动予以沟通、协调,认真推动问题的解决;特殊重大、紧急的,我们要及时报送各级联席会议统一调度解决,并做好配合工作。总之,面对比较大的信访工作量,我们在工作中要学会科学谋划,重点突破,事半功倍。第四,要在现有的基础上,总结近两年多人大信访工作的经验教训,继续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对实际工作中符合原则、行之有效的要坚持,要完善;反之,要做及时的改进调整,不要墨守陈规一成不变。这次会上介绍的许多好经验、好做法,都可以从制度、机制的层面对其进行升华,并运用到今后人大信访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去。要边实践,边探索,边总结,边改进,努力使人大信访工作不断向规范化、法制化迈进。第五,要继续抓好信访队伍建设。做好人大信访工作,需要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信访干部队伍。为此,要进一步加强对信访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和交流;要继续把信访窗口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基地,探索建立新干部、后备干部到信访岗位锻炼的制度。要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信访干部,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调动和保护信访干部的主动性、积极性。信访干部也要以此为动力,向陈淳同志学习,进一步发扬心系百姓、不怕吃苦、甘于奉献的精神,努力创造好的工作业绩,不辜负党的信任和人民的期望。
(作者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一是要以十七大精神为统领,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坚定性。
党的十七大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带领人民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锐意进取,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世纪新阶段,我国面临的发展机遇前所未有,面对的挑战也前所未有。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既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活力,也必然会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其中大量矛盾和问题通过信访的渠道集中反映出来,使信访问题变得更加突出。党中央在科学分析形势的基础上,总揽全局,针对实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确立了信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地位,明确了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这是一个对全国信访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的纲领性文件,当然,也对人大信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一定要进一步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改革不断深化的高度,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包括人大信访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及其艰巨性、长期性,克服和避免麻痹思想和松劲情绪,进一步保持我们已有的责任感和工作激情,自觉地把信访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继续下功夫抓紧抓实抓好。
二是要进一步明确人大信访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自觉性。
中央5号文件确立了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指出: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和部署,紧紧围绕全党全国工作大局,牢记为民宗旨,发扬务实作风,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我们新的更大的贡献”。对这一指导思想,我们各级人大常委会在开展信访工作中必须始终遵循。在这一指导思想下,人大信访工作作为党和国家信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还必须强调以下几点。第一,人大信访工作必须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进行。要经常地主动地向党委请示汇报,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综合协调,按照党委的统一部署做好人大信访工作,不可各行其是,自作主张。第二,人大信访工作必须在各级信访联席会议的统一协调指导下,处理信访突出问题。最近,全国人大信访局就信访工作的改进又作出决定,将原来交各级人大办理的信访事项,改报中央联席会议,并由中央联席会议向各级联席会议交办。此举,是为了进一步加强人大信访工作,加大交办督办工作力度。据此,省人大常委会的信访工作思路,也作了部分调整,除原来信访事项交办的渠道不变外,每季度也要选择重点案件,报送省信访联席会议,由其向下交办督办。平时还要加强与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沟通,及时上报重要信访信息,争取工作上的指导。对这一调整改进,希望各级人大常委会信访部门要充分理解,并在工作中也作适当调整,加强与各级信访联席办的联系,主动汇报工作、听取指导,既依靠各级联席会议机制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又尽力配合办理好上级联席会议督办的全国人大、省人大报送的重点案件。第三,人大信访工作必须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努力把人大信访工作放到党的中心工作,放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放到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职能作用有效发挥的大局中,去谋划、去推进。不要就信访抓信访,游离或脱离中心和大局。只有这样,我们的信访工作才能重点突出,方向明确,举一反三。第四,人大信访工作必须更好地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在工作中,既要提倡求索创新,又要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既不失职,也不越位。对信访群众的诉求,要督促有关部门、单位依法按政策解决,人大信访部门可以提意见、建议,但不可以直接处理其他职能部门管辖的具体问题。
三是要继续夯实基础,改进工作,努力把各级人大信访工作开展得更有水平更有成效。
党的十七大和新形势新任务给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强烈的责任感,继续做好工作。第一,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理论水平、方针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结合本职工作,把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要求落到实处。第二,要进一步强化信访接待窗口,提高接访办信水平,畅通和拓宽人大信访渠道。要按照中央5号文件的要求,切实抓好我们人大常委会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信访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保护人民群众的信访权利,对群众来访要坚持文明接待,对群众来信要认真负责办理,要大力提倡各级人大常委会领导、人大代表联系信访群众,批阅来信、接待来访的做法,确保群众诉求得到及时反映和有效处理。第三,要突出重点,加强督办。尽管人大信访工作从机构到人员都有了较大加强,但我们的力量毕竟有限。因此,为了使工作确有成效,一定要抓住重点,抓好督办。要把人大信访工作的重点放在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上,放在重要的涉法涉诉问题上,放在突出的重信重访和非正常来访上。凡是“一府两院”该办能办的,要及时转办交办,并加强交办后的跟踪督办,努力促进问题的解决;对于涉及“一府两院”多家,问题较为复杂的,我们也不要一转了之,应主动予以沟通、协调,认真推动问题的解决;特殊重大、紧急的,我们要及时报送各级联席会议统一调度解决,并做好配合工作。总之,面对比较大的信访工作量,我们在工作中要学会科学谋划,重点突破,事半功倍。第四,要在现有的基础上,总结近两年多人大信访工作的经验教训,继续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对实际工作中符合原则、行之有效的要坚持,要完善;反之,要做及时的改进调整,不要墨守陈规一成不变。这次会上介绍的许多好经验、好做法,都可以从制度、机制的层面对其进行升华,并运用到今后人大信访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去。要边实践,边探索,边总结,边改进,努力使人大信访工作不断向规范化、法制化迈进。第五,要继续抓好信访队伍建设。做好人大信访工作,需要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信访干部队伍。为此,要进一步加强对信访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和交流;要继续把信访窗口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基地,探索建立新干部、后备干部到信访岗位锻炼的制度。要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信访干部,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调动和保护信访干部的主动性、积极性。信访干部也要以此为动力,向陈淳同志学习,进一步发扬心系百姓、不怕吃苦、甘于奉献的精神,努力创造好的工作业绩,不辜负党的信任和人民的期望。
(作者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