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家灯火(三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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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世微光
  1
  前几日从外地回北京的火车上,一路都在想这个专栏的名字,终于想出几个可考虑的,发给约稿的严彬商量,最后确定了四个字:萬家灯火。其实我一直喜欢这几个字,万家灯火,多么有人世间的气息,而且是普普通通老百姓的生活气息。很多事物都取这几个字,来聚集人间滋味,那个蛮有名的灯具装饰城、电视台的栏目、香港的电视剧、许多首风格各异的歌曲,等等。这么算下来,万家灯火,也几乎就是这一整个人间了。
  既然是开栏第一篇,不妨望文生义地从这四个字说开去,也算是为这个专栏定一个调子。至于以后每篇所谈,盖不出平凡人的生活与哀愁,亦不会脱离日常的柴米油盐、悲苦欢欣。
  此四字出自白居易《江楼夕望招客》:“灯火万家城四畔,星河一道水中央。”不需要去解释白诗的本义,仅仅从这两句即可以知晓,若想看见万家灯火,必须身在高远处。我喜欢这个词语,就是因为它是如此和谐地把卑微与宏阔、世情与壮美、人间烟火与空灵诗意交融一体,何况只有在清朗安静的夜色中,这景观才可见呢?正是夜晚,让灯火显出了它的意义,也让地上的万物多了人类可感的神秘和温情。
  置身于拍摄技术如此发达的时代,我们实在很容易看见万家灯火的图景,只要太阳落下,暮色低沉,城市会自动亮起无数灯盏,站在高楼上拍摄,用无人机拍摄,飞机上拍摄,总能定格一处万家灯火的场景。但最入心的,却是从这些高处降下去,到街道、胡同、小巷人家里,此时的万家灯火,幻化成一门一户的微光。我自然更爱这人世微光,每一束都是一个家庭的团圆夜宴,一对恋人的烛光晚餐,一个人的独自等待。
  哦,万家灯火,我只取走一抹微光就可以了。
  2
  在童年时代,我家乡所在的偏僻乡野里,光亮是那么稀少,夜晚的主色调只是黑,或者浅黑、半黑、深黑,这要看那一晚的月亮是怎样的。记忆的最初,乡下还没有通电,夜幕黑沉、牛羊入圈之后,人们都只能待在同样黑黑的屋子里,说几句东家长西家短,谁家的女子找了婆家,谁家的小伙还打着光棍,牛该上料了,猪却掉了膘,就这么睡去了,直到太阳的微光又一次辐照大地,再准时醒来,重复下一日。
  但乡野的夜晚并不是完全没有光,最亮的就是月亮,除了它,能见到的光亮只是有限几种。第一种是煤油灯的光芒,家里的老灯盏还是黄铜的,灯芯是祖母用破棉絮捻成的细绳,一根洋火点亮它,那点光果真如豆般大小,跳跃如舞,随时提防破窗户透过来的风把它吹灭。这一点光亮,只是为人们照亮一下屋子,铺好被褥而已,很快就被祖母吹熄。因此,我记忆里几乎找不到亲人们夜间的模样,能想起来的他们,都是身在白日的面目,粗红泛黑的脸,起老茧的手,浆洗的发白的旧衣服。
  再一种是手电筒,用以来走夜路。乡野的路,到处是绊脚的石头,在黑夜里能随时让你摔倒。一只手电筒,能在黑暗中扣出一小片看得清的路,我们就跟着这一小片光芒移动。有时候,跑丢的牛羊滞留在山里,只能打着手电筒去寻找。我那时常常见到北边的山上闪过一束很弱的光,就知道又有人和牛羊在互相寻找了。
  读高中时,我酷爱看武侠小说,小镇里所有的租书亭都看遍了。白天在课堂上没时间看,就晚上读。因为宿舍的灯会按时熄灭,就买了一只小小的手电筒,蒙上被子,躲在被窝里看《射雕英雄传》《天龙八部》《寻秦记》。那时候,我以为微光是手电筒发出的,现在想来,微光是手电所照耀的那些文字,是文字组成的那些故事,是故事为我创造的不曾想象的世界,它们吸引着我。
  还有一种,通常被叫作鬼火。我有几次也跟祖父、父亲去山里寻找牛羊,因为空旷,山野似乎没有村庄里那么黑,而是一种深青。我们经过一片又一片的坟地,也遇到被人丢弃的兽骨,偶尔就见到蓝色的微光闪现。我既害怕又好奇,觉得一定有什么魂灵样的事物在借着光芒跳跃,也许是全村人逝去的祖先们趁着夜色跑出来游玩。后来学了物理,老师讲是骨殖中的磷暴露在空气中 ,发生了反应,才有了光。这时候,我不免为那些魂魄感到遗憾,似乎他们唯一可置身人世的载体生生被科学取消了。
  3
  黑格尔有一句非常有名的话:在纯粹的光明中,就像在纯粹的黑暗中一样,什么也看不见。抛开所谓的哲学,从我们最日常的生活去理解它,或许更有意味。如今的城市,常常追求灯火通明,发光被当做了一种现代的时尚美学去追求,君不见那些高楼大厦不仅内部装满各种各样的灯,外表也贴上反光的玻璃,通体明晃晃,仿佛想用一种消失的技术确立自己的存在。我们不妨想象,一栋高耸入云的大楼,在夜晚时每盏灯都亮着,和每盏灯都熄灭,应该是同样的恐怖而诡异。前者大概可以设想出一架上满发条的机器,在永不停歇地飞速运转着,其中的人当然也一样;后者呢,则成了诡异的、包藏无数危险的空间,令人不敢走进。只有在少数的灯光亮起的时候,这栋大厦才会显出唯一的温柔,或者说,只有微光才是面对夜晚的恰当姿势,才是有人间味的光。
  人类确实是可笑的,因为总是在自以为是。
  这两年四处出差,住了许多各式各样的宾馆。几乎所有的宾馆房间里,都装了十几个甚至几十个开关,每一个开关都控制着一盏或几盏灯,而每一盏灯的光都微弱而暧昧。我一直好奇,如此繁复而无用的设计目的到底是什么,是想制造出一种模仿家庭卧室的温馨气氛,还是设置一个用灯光来玩的游戏?客人们总要摁完这个摁那个,才晓得哪个开关是对应哪盏灯的,然而转身又立即忘了。
  而且,即使你把所有灯都打开,它们从天花板、门廊、衣橱、卫生间、床头、书桌各自努力地发出光来,整个房间也还是晦暗不明,不止是不明,是一种奇怪的光的交错。这时候,我总会想起《笑傲江湖》里令狐冲体内被桃谷六仙灌注的那六道真气,它们各自为政,胡冲乱撞。最后,我常常把所有灯都关掉,把窗帘彻底拉开,让窗外的霓虹灯、汽车灯、其他楼宇的光亮穿过夜色进入屋里。我搬一把躺椅,“葛优瘫”在窗边,贪婪地让这些微光笼罩着我。这是我在宾馆房间里,唯一能感到安慰和美好的时刻。
  4   最后我要提到月亮与星辰。
  这两年,傍晚的时候带着女儿出门,只要天气好,她总会指着天空说:爸爸妈妈,看月亮,星星。我抬头,月亮很大,但并不会耀眼,星星只有微光,但那微光永不熄滅,它们在遥远的宇宙里闪烁,像是某种密码或暗语。我会想起,似乎来到北京这些年,只有女儿提醒时才认真地看过月亮和星辰,大多数的时候,我不是在低头赶路,就是在埋头赶稿。她还保留着人类的本心,对自然界的光更敏感。万圣节的时候,我们给暖暖买了一个可以发光的小南瓜灯,她拎着在屋里走了几圈,对它并不太感兴趣。南瓜灯退化为一个可以滚来滚去的玩具,那个用来发光的按钮,毫无存在价值了。
  然而在乡下,月亮和星光是不需要刻意去看的,它们会直接撞到你怀里,染得你满身都是;就算那些没有月亮的黑夜,也还有灶膛里的火,有孩子们用罐头瓶做成的简易灯笼,它们都在人世的低处、深出,轻柔地闪耀着。
  我很想带着女儿去向这样的黑夜,感受这样的微光。
  草木一生
  1
  去年,或者已经是前年的场景了,一边看稿子,一边耳朵里听着豆瓣电台,把音量调到若有若无,其实也不算听,不过是让一些模棱两可的歌占据可能逃逸的那部分精神。这还是在出版社做图书编辑时养成的习惯,试图用第三种事物,来隔开自我和嘈杂的外界。只是,有时逃走的恰恰是我想留住的那部分。
  那个昏昏欲睡的下午,突然被电台里一首不知名的歌打动,但只在最后几句我才反应过来,眼前的稿子已经半天没翻页了。那首歌唱:唵呗玛达咧吽,人生似草木;唵呗玛达咧吽,一世如一秋。醒来的时候,草儿黄了;风吹灯熄,人儿去了。我醒过神,点开一看,歌名叫《草木一生》,唱歌的是兰州的民谣歌者李建傧。因为豆瓣电台不能回听,我便在网上搜了,重听一遍,这几句再次撞击耳膜,继而遍及周身的毛细血管,竟然瞬间有落泪之感。想想,自己不免默然一笑,难道是人到中年,变得善感而矫情了?
  2
  少年时肯定为赋新词强说愁,但那时之愁,多为我喜欢的姑娘不喜欢我,为穷困潦倒腹中饥饿,为不知前路在何处的迷惘,哪有对生命本身的感触呢。而中年自是不同,亲人的生死病痛,早已体会深刻,那些凌晨冬夜的排队挂号,那些救护车鸣叫的急诊,那些为遥远的父母亲族的担忧,已如层叠的细纱,把人裹得严严实实;更何况于自身,也在奋进和受阻、挣扎和逃脱、头破血流和撞破南墙之间徘徊过数遭了,该长茧的地方已磨出硬邦邦的老茧,该柔软的地方也安静如温热之水,诸般最基本的七情六欲,都早就足备且细细尝过。
  所以,也才能对草木有了完全不同的感情。本来,作为自小生在乡野里的人,草木是天然之物,哪需要投入什么特别的情感;即便有,大多也带着些许功利色彩,因为它们可以吃,可以用,可以换钱去缴学费吧?在山上看见药材,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把它挖出来,卖给收药材的远方商人。庄稼被种下去,幼苗破土而出,施肥浇水,那稗子杂草是一同生长的,想尽办法把它们除去,也不过是人们希望禾苗长到秋天,打下更多粮食。一棵棵若干年才长成的大树,放倒后,砍下来的枝蔓,晒干留着做柴火;树干呢,当然是用斧锯剖成方圆,做了柜子桌子椅子,若干年后残旧弃用了,归宿也还是做柴火。
  好在草木无声,也不欺人,该是如何长,它们就如何生长;你要用来做什么,也就做什么。
  那时候,草木所让我知道的,是它们孤芳自赏,是倔强地在没有肥料的地上长,在满是砾石的地方长,任你人踩牛踏,它也还是要长出来。我不以为这是所谓的坚强,而是生命的本能。太多时候,我们忽视甚至鄙视这种本能,把其涂抹上自强不息的励志色彩,而忘了所有的励志都是以“不得不”为前提的。也就像人活着,既是为了过好日子,也是受本能的驱使。活着,也是一种惯性。
  3
  我自己不爱种花草,妻子在家里栽的花,我从不记得浇水,甚至说,如果没人提醒,我几乎从来看不到它们。顺带着,甚至连花香也不太喜欢,总觉得甜腻之味令人无所适从,总而言之,在这些方面,我是个完全粗俗、不解风情的人。童年在土里打滚、山里淌汗的经验,让我偏执地认为,盆里的花不如野地里的草和庄稼、树木有趣,它们也生长,也盛开,也消亡,可是都是在主人的照顾和关注之下生生灭灭,失去了好多意思。它们不为自己活,但也不能就说它们为主人而活。当然,这极有可能只是我个人的粗鄙,完全体会不了爱花之人的美好感受。在这一点上,我保留一半偏见。
  假期离家一段时间,回来后整理屋子,瞥见窗台上有一盆花枯凋了,妻子很伤心。我没有回忆起它活着时的样子,可枯凋之后的形象,却总在脑海里挥之不去。不禁想起所曾见过的几个去世之人的模样,大概就类似这样的凋谢吧。忽然间,就对老子那句“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有了点感触。万物如刍狗,人亦然,稻草人而已。君不见,即便成千上万的稻草人站在一处,你所能觉到的也绝非热闹,而是孤寂,特别是夜幕降临,它们隐匿在黑暗中的时候,因为对这大天大地而言,草木江河都是一样的,人岂能例外。
  在我老家,即便现在人去世了按法律必须火化,但骨灰最终也还是要土葬的。偶尔回乡,去给祖先们上坟,总能发现坟头长着些杂草,稀稀疏疏,因为牛羊是不在乎它们长在何处的,随时走过来,就啃咬去了。不过,总还会留着嚣张放肆的几棵,被子孙们拔掉。跪在草上,把巨额的纸钱点着了,看它们成灰成烬,随风而不知所终,那时刻总是觉得人岂止似草木,简直就是草木吧,也只能是,否则这些魂魄置身在萋萋荒草和茂密林木之间,该是何等的孤零零?
  4
  好在只要时间足够久,这些人总会跟泥土化为一体,滋养出一茬又一茬的野草出来。它们长出来,就是等我们去拔掉的;我们拔掉了,它们才能再长出来。放在这么大的循环往复中,人的命运,就不需要想得重了。
  其实这么说,还是看高了人,也看低了草木,证据是那首古老而人人皆可出口成诵的诗: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去南方,总觉得那永远的绿色是好的,可内心里还是爱北方的四季,因为这儿的草木皆一岁一枯荣,即便冬日的萧瑟,也契合着人性里那灰黑的部分。何况,度过严酷冬日之后,人也仿佛活过来,亲眼看着初春日草木发芽抽枝,那是南方所不能体验到的感觉。所谓四季如春,其实是一个生命的悲剧。或许也是这个原因,我对过于湿漉漉、看不到四季变换的文学,也缺少认同感。在文学理论中,早就有“环境决定论”的说法,“决定”一说固然夸大,但地域形成的风格,却是决然可以认定的。   草木枯荣,一春又一秋;人生一世,却只有一世,也就理解了何以有人沉溺在醉生梦死里,不愿醒过来了。弘一法师临终绝笔,“悲欣交集”四个字,以我此刻的理解,悲欣并不仅在生死之间,更是那时他的魂灵在人和草木之间的感受。哦,所以我知道自己何以被那首歌触动,因为我们自以为可卑微如草木,然而其实是不如的,且越来越不如了。听过了这首歌之后,我常想起在《老家》里写的那些人物,远远看去,也就是黄土地的一株株庄稼,或一棵棵杂草。我再看那城市地铁里、商场中涌动的人,也就成了一个个会动的稻草人。庄稼杂草尚且有泥土可依附,稻草人则无所谓了。我呢,作为一棵杂草,从土里被移植到城里,所做的全部努力不过是看起来像一株盆子里的草而已。这可能是我不喜欢盆栽的另一个理由。
  5
  网上有一个短片,是科学家制作的从地球到现在已知的宇宙深处景观,再从那里回到地面上的某处。当视角从一座楼宇拉开,看着高楼大厦变小,继而山川河流变小,然后地球也小了,再到太阳系银河系,无穷无尽。在这浩瀚的宇宙里,草木算什么呢?人又算什么呢?约等于无。但那短片的镜头毕竟又从宇宙深处回来了,落到了地球的一座城,一栋楼,一间屋,一盏微光上。
  草木一生,无论如何总是开花结果,或者从阳光雨露中获得了力量,长成了葳蕤之态,哪管最后是火炼成灰,还是随波逐流。人不仅能学着草木去努力生长,还能学着它们开花散叶,生养出另一棵树或另一根草,汇聚起来,才有这熙熙攘攘的人间和无穷的宇宙吧。所以再往前一想,人生既然似草木,除了如它们一样坚持过好这一生之外,也别无他途。
  PS:写这篇小文章,我一直压抑着自己不去想鲁迅的《野草》,特别是那篇题辞,但那些文字在心里扎根后生长的力量又岂能遏制:野草,根本不深,花叶不美,然而吸取露,吸取水,吸取陈死人的血和肉,各各夺取它的生存。当生存时,还是将遭践踏,将遭删刈,直至于死亡而朽腐。但我坦然,欣然。我将大笑,我将歌唱。
  醉打春风
  1
  春风可以打吗?
  也许吧,作家们去某某地,都说采风;风既然可以采,那应该也可以打,何况是醉打,醉了的人天地都不顾,打打春风这样的小事情,当然不在话下。
  比如今天,北京的气候难得的清朗明亮,抬头可看见蓝天白云,转首又逢绿树繁花,当然更有春风从四面八方吹来,轻拂身心。或许就是这种时候,我们一伸手,便能采到风了。好了,我知道你想说什么,采风的风不是自然之风,而是来自于诗经里的采撷民风;几千年而下,民风何须去采,倒是这一年一季的春风,值得我们折了柳枝来打几下。
  这样的季节,适于喝酒,并且适于喝醉,因为有春风嘛,醉了之后可以随意躺在公园或路边的哪个长椅上睡一觉,既不至于着凉感冒,也不会酷暑难消。并且,风有时候比人更有情,要不形容人的时候怎么会说“风情”呢。
  解风情,是何等让我们会心一笑的词语。我想起童年的春天,因为是在北方,很北的北方,春天来得较迟一些,但它的到来,肯定是随风而至的。这样的景象,在乡下生活的人都无需描述就能立刻涌上心头,那些牛呀羊啊的也和平时不一样,它们的叫声褪去冬季的畏缩,带着一种压抑很久的躁动,要冲出围栏,去啃食清新的嫩草,去吹春天的风。
  我刚刚进城的那个春天,带着可笑的好奇去观察城里的人是怎么过春天的。观察的结果,也同春风有关,同路边的花草树木有关,同公园里池塘荡漾的水波有关。他们在工作之余,讲究春游,工作累了,一群人到郊区的山野中去看看花草,吃吃冷餐。乡下人不春游,每天生活的地方都是山野,又能游去哪里,不过是劳作而已。在我看来,劳作和工作虽然都是干活,却有着天壤之别。
  2
  在古今中外的文学里,写春天的篇章真可说是数不胜数,人人都能念出几句相关的古诗,“春风又绿江南岸”“春风不度玉门关”“二月春风似剪刀”,老祖宗们几乎把春天给写尽了。如今呢?除了雾霾天气里的PM2.5,古人的春风和我们现在的春风,应该没有太大差别,好在我们也有写春风的诗。有一次活动,一位很有名的诗人谈起盛兴,说某日看了他的一首诗,惊为天人。没错,他当时用的就是这个词,惊为天人。不知盛兴是不是故意的,那首诗竟然就叫《春天的风》 :
  河北的草绿了
  河南的草还枯黄着
  是因为春天的风吹到了河北
  还没有吹到河南
  现在春天的风正穿过河面
  朝河南吹去
  因此河南的草
  马上就要绿了
  那次晚上照例喝酒,喝到醉意朦胧的时候,有人提议朗诵。诗人就朗诵了这首诗,有人高声喊好,有人大力鼓掌,也有人低头不知神游何处。我有点醉了,但听清了每一个字,很喜欢这首诗。后来想想,这喜欢在很大程度正是因为其中那种朴素自然的东西,和春风是一样的。我越来越知道,在如今的生活里,朴素和自然是多么重要。
  不独是诗,小说里把春风写成一种风情的,也不在少数。比如,几年前读到了阎连科的一篇小说,叫《桃园春醒》,是我最喜欢的当代短篇小说之一,特别是它的开头有关春天和人的那段描写,实在妙极了。不怕占字数,我要多引用一些:
  阳光烦乱,地上熱暖,气候在悄着转变。说喝酒去吧?买了啤酒,都到村后林地,席地坐下,喝到醒醉,有人把酒瓶磕在地上,将拳头在半空挥了一下,说春天来了,我们该做些事了。做些啥儿事呢?索性都回去把老婆猛揍一顿吧。说完这话,彼此看了,都把目光落在张海脸上。张海思忖一阵,把拳头捏了一下,挥了一下,说好吧,我是老大,既然都听我的,今天就都回去把老婆揍了。说,谁不打不揍不是男人。谁不往死里去打去揍,就是兄弟们的孙子、重孙子。
  听到这话,春天来了,林里的桃树散发着暖的润气,枯条忽地蓬勃,鼓出暗红苞儿,乔张造致,似要借酒放开。光亮层层叠叠,从镇西探头过来,把林地映出个彤红鲜艳。草芽在脚下蠕蠕动着,树根在地里扭着身子。有一股初春的腥气,呈着青色,在那林地弥弥漫漫。   行文到此,我这篇文章竟然严丝合缝地切题了。你看,小说家笔下的春天,进入得如此意外而巧妙,更重要的是这由头必须要喝醉。喝醉了嘛,无所事事就不再仅仅是无所事事,而成了一种冲动,就想着该做些和春天匹配的事情。比如在某个乡下桃园,有这么几个喝醉的人突然萌发一个想法:索性都回去把老婆猛揍一顿吧。这当然不会是一个简单的闲来无事、醉后发神经打老婆的故事,你如果找来逐字看完就会知道,这是一个有关于春风让人迷醉的故事。如果说,春风润物细无声地把大地吹绿了,不但是看得见的,而且是可理解的,但我们常常忘了被春风拂过的不仅仅是花草树木,还有那些冬日里龟缩在躯壳里的人呢。人在春天所萌动的,是荷尔蒙,是情感,是那些冬眠了的欲望。所以,这些醉鬼哪里真是要去打老婆,不过是借着打老婆,好让整个春天变成一个有波折的故事而已。
  在古代,春天本就是一个多情的时节。《周礼》中说:“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奔者不禁的意思,就是在春风来的时候,青年男女应该去约会,去大胆地发乎情而不止乎礼,去自由地结合。何止于人,连动物也是如此,春天我们偶尔会听到猫的叫声,民间称之为叫春;《动物世界》里,解说员一说到春回大地、万物复苏的时候,紧接着就是说动物们到了交配的季节。要知道,不管是在人的世界还是在动物世界,争夺配偶都是一等一的大事,岂能不发生争斗,岂能不打起来?情到深处,必然值得一醉,醉后必要打一架。
  3
  可是任何一种醉,过深地沉入其中,都可能变成坏事。酒醉得厉害了,要头痛,要呕吐,要把本性里最丑陋的一面淋淋地暴露出来。即便是春风,也只能适合而止地饮用,何况并不是所有的春风都好消受的。小区周围的一处,正在施工,有一天从那里路过,刚好有风吹起,尘埃带着温热扑了满脸,我赶紧捂住口鼻,但眼睛还是进了沙子。揉了半天,才用眼泪把沙尘冲出去。忽然间,就想起了十几年前的事。那时候我还没来北京,或者刚到北京,人们还不知道雾霾是什么,让大家苦恼的是春天的另一种风——沙尘暴。
  大风把四处的沙尘抛洒于天空,最严重的时候,漫天的昏黄色,人间犹如上帝巨手摇晃的沙漏,一片混沌。春日的干燥和沙尘的粗砺结合在一起,在城里,人们钻进商场、办公室或者地铁,不得已外出的人,则戴着花色各异的口罩,躲避沙尘暴;在乡下,人是从来不能躲风的,总是迎风而上,则赶着马车,把一车一车的土肥送到田里,一堆一堆地堆放在即将开犁的田梗上。为了防止风把土肥吹走,还要在面上覆盖一层黄土。
  农人反而感谢这漫天风沙,正是它让四野的泥土实现了流转和再生。山上枯萎成碎末的茎叶,风化了的牛羊和其它动物的粪便,腐烂的野果子以及根本无法看见和命名的许多矿物质,就是乘着风沙转移到田地间的。一年又一年,大地靠着风才能保持它的肥力,养出颗粒饱满的庄稼来。只是,这时节的农人很少喝酒,更少喝醉,因为要干的活太多了,像那吹绿了河北的草的春风,一转瞬就要吹到河南一样,春天的活必须在春天干完,一刻也不能拖。如果一定要喝,那肯定是连续的劳作之后过于劳累,想用酒的热劲儿散去身体的疲乏。春天,人们不再串门,甚至连一家人的交流都变得稀少起来,有的只是勞作,劳作,再劳作。艰苦的劳作之后,躺卧在土炕上,四肢沉重如铅,那种几乎要渗到土里的累,却又像极了醉酒的感觉。
  种田是春天最重要的事,牛马在前面奋力拉着犁,扶犁的人深一脚浅一脚跟在后面走,右手里握着一杆长长的鞭子。每隔几步,这杆鞭子就会使劲地挥舞起来,一声脆响的鞭哨划破寂静。细细看,鞭子从来没有打向牛马,它抽打的是田野中的春风,那声鞭哨,不过是春风疼痛时不由自主的叫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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