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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郑照,1927年生,浙江省苍南县舥艚镇农民。1988年8月,六十一岁的包郑照因为自家房屋被强拆而将苍南县政府告上了法庭。这是中国普通公民第一例真正意义上通过法律手段向政府追索权利的案件,在当时即引起了巨大轰动。虽然包郑照最终输了官司,但一个农民,通过法律的行为来维权,却具有重大的社会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