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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固县位于陕西南部、北居秦岭,南处巴山。境内气候温润,四季分明,素有西北“小江南”之美誉,是人类理想的繁衍聚居地。县域内共有16个民族,早在新石器时代,城固先民就在这块神奇而美丽的土地上耕耘创造,留下了许多具有浓厚文化内涵的精神财富、技艺财富。挖掘、整理、记录全县非物质文化资源状况,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并运用多种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全面的记录,抢救保护好一批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对培养民族文化自信,提升文化软实力具有重要和深远的意义。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
近年来,城固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和《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不断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力度。X先后成立了城固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落实了编制人员,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项目申报制度、名录建立联系会议制度,从机构、人员、制度等各方面确保了我县普查、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全县普查、记录非物质文化资源共有十类121项。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从数量和内容上看,总量比较大,内容丰富,门类比较齐全。从分布和特色来看,分布广泛,全县范围不同区域均有分布,且相对集中,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
具体分布状况是:民间舞蹈、民间美术、民间手工技艺、民间文学主要分布在以县城为中心的平川各乡镇。其中民间舞蹈以传统的民间社火为主,主要在农闲、春节及重大节庆时间表演。主要包括狮舞、龙舞、彩莲船、高跷社火、芯子社火、鹬蚌相争等民间艺术表演形式。表演融音乐、舞蹈、美术、杂技为一炉,表演内容滑稽、幽默、诙谐、风趣。改革开放前,社火表演活动都十分频繁、兴盛。至今,曾经盛行一时的“社火”表演大部分乡镇已无人从事这种表演。每年春节政府以红头文件形式要求高调演,各乡镇才临时拼凑组织,但表演的内容、技巧、服装、阵容等远不如前。
民间美术以传统《城固架花》及《城固泥塑》为代表,在城固流传久远,其作品蕴含的民俗风情、审美情趣,以及精巧古朴的构图引起众多专家学者好评。《城固架花》在过去城固广大农村妇女中较为流行,至八十年代,掌握这门传统技艺的人已很少,这门技艺已濒临灭绝。
民间文学主要以县域内名胜古迹、历史名人、智者、神话传说故事为主。流传久远,传播广泛,以老百姓口头传播、讲述为主。受现代网络、影视等多媒体冲击,传承乏人,濒于灭绝。民间手工技艺:平川乡镇以《面皮、菜豆腐制做技艺》、《上元观红豆腐制做技艺》为代表,南北山区以《腊肉腌制》、《竹木器具编制》为代表,具有家喻户晓,人人掌握的普遍性。但是,在经济全球化和社会现代化的汹涌浪潮下,原生态的制作方式正在发生悄悄发生变化。
民间音乐以流行于我县南部山区的孝歌、劳动号子(锣鼓草)为主,随着人们生产劳动方式的改变,至今已濒临灭绝。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保护形势严峻,消亡现象严重。
尽管我县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总量比较丰富,但保护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消亡现象严重。主要表现为:一是样式急剧减少。如曾轰动一时,流行于我县龙头、五郎一带的高台狮子,70年代曾代表我省农民社火到中南海海进行表演,受到国务院总理周恩来的亲切接见。08年的调查中,仅存的唯一老艺人悄然去世,留下了无尽的遗憾。民间音乐类的“孝歌”、“劳动小调——锣鼓草”等随着人们生产生活方式的变化,审美、娱乐、休闲方式的多元化而逐渐淡出人们的生活。二是传承难以为继。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特有的“世代祖传”、“师徒相传”、“口口相传”等方式,在新的社会模式下,传承显得十分困难。三是技艺濒临灭绝。随着社会进步,某些行当退出了市场,技艺也随之逐渐消亡。
(二)观念意识滞后,保护意识尚未形成。
在调查中发现许多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模糊,直接影响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一是顾虑思想。部分老艺人,特别是从事某些如丧葬等特殊行当的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缺乏认识,对政府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不够了解,致使思想顾虑重重,不愿配合我们的保护工作。二是掌握核心技艺的传承人过去都是在相对闭塞、隐秘、熟悉的乡里乡亲、或亲属子女之间传承,传承面较小,影响力不大。在急剧变化的时代,对自己掌握的核心技艺保护传承下去缺乏信心。三是一些掌握核心技艺的传承人固守老规矩,技艺保密不愿外传,怕教会了徒弟饿死师傅。四是随意加工。一些由于利益驱使或追求时尚而任意改变传统艺术的内涵,严重扭曲、损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来意蕴,从而破坏和毁灭了文化资源本身的面貌。如过去流行于民间的“懒婆娘抢场”、“磨影子”、“水兽舞”等民间舞蹈被随意的改编嫁接洋化,失去了舞蹈本身所蕴含的民俗文化内涵。
(三)工作仅仅起步、保护措施缺乏。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指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传承,确保其生命力。目前,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在组织管理、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利用等方面均存在不足,尚未出台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见和办法,也未设立财政专项保护资金等。非物质文化遺产的收集、分类、鉴定、整理工作尚属起步阶段,普查所获得的资料也主要以线索和概况为主,急需地方政府出台配套保护政策及中长期保护规划。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设想
(一)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工作。
历经数千年而形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产生、形成与发展的过程中,受历史条件、经济形态、生产生活方式及群众思想观念的局限,不可避免的存在着精华和糟粕。作为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同志,应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研究,用辩证唯物主义科学的世界观洞察事物,克服不加分析的盲目的遗产保护,对其糟粕必须弃之不惜,坚决甩掉。对其精华部分要继承保护、发扬光大。使我们的保护工作界定在正面的健康的剔除了糟粕的框架之中。遗产所包含的内容要体现当今社会健康文明的主体价值观,不能与现代社会准则相抵触。尤其是在民俗、文化空间等项目的保护中,更要仔细甄别,科学保护。 (二)建立健全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政策。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民间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工作的通知》精神,尽快出台《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意见》。明确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目标和要求、任务和举措,落实财政专项保护资金,落实专门保护队伍,切实建立和完善市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政策、制度。
(三)建立層级传承人保护激励机制。
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于它是非物质的、无形的,它依附于人的身体而存在。一旦人亡,这种无形的文化也随之消亡。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载体,无形文化必须有继承才能得以传承发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关键要对无形文化持有人进行保护。要尽快设立市、县级民间艺人认定管理办法,强化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他们带徒、讲习、表演和整理出版艺术成果,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传承人培养,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薪火相传,后继有人。
(四)做好非遗实物征集、展示、宣传工作。
历经几千年风风雨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尽管受农业、工业文明的冲击,但原始的生产生活方式却以民间文学、艺术、传统技艺、民俗等多种形式得以留存,而与之密切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文化活动场所却随着历史、时间的推移而逐渐消失,非常可惜。征集、保护、展示好这些实物资料就显得相当紧迫。各级政府应该拨付专门经费用于实物征集。设立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博物馆,专门收藏、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物化载体,并向公众开放展出。将调查、搜集、整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成果以影视、图片、文字等形式加以保存,并通过网络技术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整合、共享。以此为宣传平台,提高广大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而鼓励、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来。
(五)有效保护、合理利用,打造区域文化品牌。
在现代文明的冲击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以艺术品、文化旅游产品的形式得以再现,亦是其在新时期得以存在的一种有效形式。保护文化遗产,并非不能对其进行合理的开发和利用。有效保护是前提,合理利用是保护的最终目标,二者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要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的基础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作进一步论证,就其中某些项目进行合理开发和利用,科学运用遗产资源蕴涵的丰富的文化因子,形成能体现地域特色和优秀价值观的文化产品,为进一步弘扬地域人文精神、培育地域文化、发展文化服务产业,打造区域文化品牌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拿我县来说,就要紧紧抓住历史名人张骞、神奇桔乡、升仙文化、地母文化等文化因子,与地方旅游产业规划接轨,统筹规划。同时,也要利用《城固木板年画》、《城固架花》、《上元观红豆腐》等具有典型地域特色,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的非遗项目,在旅游产业上做足文章,做大做强,使其成为地域特色鲜明的区域文化品牌。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
近年来,城固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和《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不断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力度。X先后成立了城固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落实了编制人员,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项目申报制度、名录建立联系会议制度,从机构、人员、制度等各方面确保了我县普查、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全县普查、记录非物质文化资源共有十类121项。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从数量和内容上看,总量比较大,内容丰富,门类比较齐全。从分布和特色来看,分布广泛,全县范围不同区域均有分布,且相对集中,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
具体分布状况是:民间舞蹈、民间美术、民间手工技艺、民间文学主要分布在以县城为中心的平川各乡镇。其中民间舞蹈以传统的民间社火为主,主要在农闲、春节及重大节庆时间表演。主要包括狮舞、龙舞、彩莲船、高跷社火、芯子社火、鹬蚌相争等民间艺术表演形式。表演融音乐、舞蹈、美术、杂技为一炉,表演内容滑稽、幽默、诙谐、风趣。改革开放前,社火表演活动都十分频繁、兴盛。至今,曾经盛行一时的“社火”表演大部分乡镇已无人从事这种表演。每年春节政府以红头文件形式要求高调演,各乡镇才临时拼凑组织,但表演的内容、技巧、服装、阵容等远不如前。
民间美术以传统《城固架花》及《城固泥塑》为代表,在城固流传久远,其作品蕴含的民俗风情、审美情趣,以及精巧古朴的构图引起众多专家学者好评。《城固架花》在过去城固广大农村妇女中较为流行,至八十年代,掌握这门传统技艺的人已很少,这门技艺已濒临灭绝。
民间文学主要以县域内名胜古迹、历史名人、智者、神话传说故事为主。流传久远,传播广泛,以老百姓口头传播、讲述为主。受现代网络、影视等多媒体冲击,传承乏人,濒于灭绝。民间手工技艺:平川乡镇以《面皮、菜豆腐制做技艺》、《上元观红豆腐制做技艺》为代表,南北山区以《腊肉腌制》、《竹木器具编制》为代表,具有家喻户晓,人人掌握的普遍性。但是,在经济全球化和社会现代化的汹涌浪潮下,原生态的制作方式正在发生悄悄发生变化。
民间音乐以流行于我县南部山区的孝歌、劳动号子(锣鼓草)为主,随着人们生产劳动方式的改变,至今已濒临灭绝。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保护形势严峻,消亡现象严重。
尽管我县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总量比较丰富,但保护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消亡现象严重。主要表现为:一是样式急剧减少。如曾轰动一时,流行于我县龙头、五郎一带的高台狮子,70年代曾代表我省农民社火到中南海海进行表演,受到国务院总理周恩来的亲切接见。08年的调查中,仅存的唯一老艺人悄然去世,留下了无尽的遗憾。民间音乐类的“孝歌”、“劳动小调——锣鼓草”等随着人们生产生活方式的变化,审美、娱乐、休闲方式的多元化而逐渐淡出人们的生活。二是传承难以为继。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特有的“世代祖传”、“师徒相传”、“口口相传”等方式,在新的社会模式下,传承显得十分困难。三是技艺濒临灭绝。随着社会进步,某些行当退出了市场,技艺也随之逐渐消亡。
(二)观念意识滞后,保护意识尚未形成。
在调查中发现许多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模糊,直接影响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一是顾虑思想。部分老艺人,特别是从事某些如丧葬等特殊行当的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缺乏认识,对政府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不够了解,致使思想顾虑重重,不愿配合我们的保护工作。二是掌握核心技艺的传承人过去都是在相对闭塞、隐秘、熟悉的乡里乡亲、或亲属子女之间传承,传承面较小,影响力不大。在急剧变化的时代,对自己掌握的核心技艺保护传承下去缺乏信心。三是一些掌握核心技艺的传承人固守老规矩,技艺保密不愿外传,怕教会了徒弟饿死师傅。四是随意加工。一些由于利益驱使或追求时尚而任意改变传统艺术的内涵,严重扭曲、损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来意蕴,从而破坏和毁灭了文化资源本身的面貌。如过去流行于民间的“懒婆娘抢场”、“磨影子”、“水兽舞”等民间舞蹈被随意的改编嫁接洋化,失去了舞蹈本身所蕴含的民俗文化内涵。
(三)工作仅仅起步、保护措施缺乏。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指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传承,确保其生命力。目前,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在组织管理、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利用等方面均存在不足,尚未出台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见和办法,也未设立财政专项保护资金等。非物质文化遺产的收集、分类、鉴定、整理工作尚属起步阶段,普查所获得的资料也主要以线索和概况为主,急需地方政府出台配套保护政策及中长期保护规划。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设想
(一)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工作。
历经数千年而形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产生、形成与发展的过程中,受历史条件、经济形态、生产生活方式及群众思想观念的局限,不可避免的存在着精华和糟粕。作为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同志,应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研究,用辩证唯物主义科学的世界观洞察事物,克服不加分析的盲目的遗产保护,对其糟粕必须弃之不惜,坚决甩掉。对其精华部分要继承保护、发扬光大。使我们的保护工作界定在正面的健康的剔除了糟粕的框架之中。遗产所包含的内容要体现当今社会健康文明的主体价值观,不能与现代社会准则相抵触。尤其是在民俗、文化空间等项目的保护中,更要仔细甄别,科学保护。 (二)建立健全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政策。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民间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工作的通知》精神,尽快出台《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意见》。明确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目标和要求、任务和举措,落实财政专项保护资金,落实专门保护队伍,切实建立和完善市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政策、制度。
(三)建立層级传承人保护激励机制。
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于它是非物质的、无形的,它依附于人的身体而存在。一旦人亡,这种无形的文化也随之消亡。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载体,无形文化必须有继承才能得以传承发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关键要对无形文化持有人进行保护。要尽快设立市、县级民间艺人认定管理办法,强化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他们带徒、讲习、表演和整理出版艺术成果,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传承人培养,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薪火相传,后继有人。
(四)做好非遗实物征集、展示、宣传工作。
历经几千年风风雨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尽管受农业、工业文明的冲击,但原始的生产生活方式却以民间文学、艺术、传统技艺、民俗等多种形式得以留存,而与之密切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文化活动场所却随着历史、时间的推移而逐渐消失,非常可惜。征集、保护、展示好这些实物资料就显得相当紧迫。各级政府应该拨付专门经费用于实物征集。设立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博物馆,专门收藏、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物化载体,并向公众开放展出。将调查、搜集、整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成果以影视、图片、文字等形式加以保存,并通过网络技术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整合、共享。以此为宣传平台,提高广大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而鼓励、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来。
(五)有效保护、合理利用,打造区域文化品牌。
在现代文明的冲击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以艺术品、文化旅游产品的形式得以再现,亦是其在新时期得以存在的一种有效形式。保护文化遗产,并非不能对其进行合理的开发和利用。有效保护是前提,合理利用是保护的最终目标,二者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要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的基础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作进一步论证,就其中某些项目进行合理开发和利用,科学运用遗产资源蕴涵的丰富的文化因子,形成能体现地域特色和优秀价值观的文化产品,为进一步弘扬地域人文精神、培育地域文化、发展文化服务产业,打造区域文化品牌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拿我县来说,就要紧紧抓住历史名人张骞、神奇桔乡、升仙文化、地母文化等文化因子,与地方旅游产业规划接轨,统筹规划。同时,也要利用《城固木板年画》、《城固架花》、《上元观红豆腐》等具有典型地域特色,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的非遗项目,在旅游产业上做足文章,做大做强,使其成为地域特色鲜明的区域文化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