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冀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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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阙”是我国古代天子、诸侯宫门或者都城城门前的装饰建筑,一般认为它是一对高耸的楼观,上圆下方;作为建筑形式的使用可追溯至西周时期的周王室与鲁国。探究先秦时期阙的使用情况,对先秦城市景观形态研究有一定的价值。本文回顾以往对先秦时期阙的研究成果;试论文献及考古材料所反映的先秦阙的形态、功能、使用情况;并略论西方学术界所见阙的宗教、政治功能;最后,浅析先秦时“阙”与“象魏”、“冀阙”这三个概念的联系。
  关键词:阙;冀阙;象魏;魏阙
  阙是古代天子、诸侯都城的城门或宫门外立于两旁的高大建筑,一般认为它上圆下方,成对而立。《释名》中认为“在门两旁,中央阙然为道也”是“阙”得名的原因。[1]阙还被杜预认为与“观”同义,作为宫殿门前的高大建筑,它昭示威仪、彰显气派:“天子之雉,阙门两观,诸侯之雉,台门一观”[2]。文献记载中的阙最早可追溯至西周的周王室与鲁国,春秋以后,阙的形式与使用均逐渐转盛,出现在各诸侯国的都城。也有人认为,甲骨文中的“阜辟”指的就是“象魏”,即门阙。1
  阙在古代汉语中是极常用的词语,及至先秦以后的历史时期,阙甚至逐渐引申出了代指宫殿、君王的含义。阙引申出的“天阙”、“宫阙”等义位,以及存在于墓葬的墓阙这一建筑形式,都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之内。“阙”在早期的使用较为有限,也更有可能用途单一,这是我们将研究时限设为先秦时期的原因。
  1 学术史回顾
  有关“阙”的词组,随手一列便有“城阙”、“双阙”、“楼阙”、“宫阙”、“陵阙”、“阙掖”等等,中國古代对“阙”的记载,可谓历史悠久。但具体到对于先秦的城阙与门阙的形态、作用、发展的讨论,则略为有限。
  古人对于先秦时阙的研究,以《释名》《说文》中的记载为代表,多为释“阙”、“象魏”、“魏阙”的字义、字源。如任启运《宫室考》云:“天子外阙,诸侯内阙。阙以内有宗庙,有社稷,阙以外有府、有库。”[4]对于阙在西周的起源、功用、形态功能作了解释。此外,对于“阙”、“象魏”、“魏阙”间的字源学联系,贾公彦、孔颖达等许多学者在作注疏时都表达过自己的看法。
  时人的阙制研究,往往建立在以墓阙为主体的考古资料之上,将门阙作为研究命题的做法,在城市地理研究中较为鲜见。姜亮夫在《楚辞通故》中释“阙”,指出阙、观、象魏是“一事而三名”,认为它们分别阐释了门阙的“本体”、“特性”和“作用”。2当前学术界对于先秦时期阙制的关注,往往集中于对作为法律活动场所的“象魏”的研究,主要包括两个视角:一是对于象魏的功用、人们于象魏所进行的法律活动的研究作考证,如姚行地《“象魏”——我国古代收藏法律文献的处所》3;二是对于象魏本身的字源、字义的文字学考证,如韩江苏《甲骨文“阜辟”乃后世“象魏”考》一文[3]。李玉洁教授于2016年发表的《先秦古都城门的装饰建筑研究——以阙与象魏为视角》一文,较为系统地对于阙在先秦的发展、功用作出了评述,但研究重点仍然在对“象魏”的辨义上。[4]
  从考古学成果来看,曲阜鲁国古城南西城门南口的东西两侧的夯筑台基遗迹,被认为是最早的门阙基址遗存,故门阙的建筑遗存时间上限原被限定在两汉。及至2011年,一直被认为是“咸阳宫”的秦都咸阳1号宫殿遗址,被王学理指出实际上应为咸阳“冀阙”的西阙。在此基础上,王学理以遗址规模和形态对“冀阙”的功能做了新探讨。[5]对于这种观点,时瑞宝在《秦都咸阳相关问题探讨》一文中提出了反对,认为1号建筑基址是礼仪类建筑的遗存。
  此外,考古学界对于秦始皇帝陵三出阙的研究,对于讨论先秦门阙和城阙的阙制也具有一定的价值。以燕下都阙形铜饰为代表的一些阙形、阙饰的器物,亦可资相关研究参考。
  2 从传世文献看先秦阙:源流与变迁
  对阙的使用情形,传世文献中有着直观的记载与推断,在此基础上,学人对于阙的源流发展、形态变化各有专研。
  2.1先秦阙的形态
  先秦时期的阙,形态与“观”相似;在较长的一段历史时期中,阙的形态可能符合由轻盈向厚重的变化趋势。
  2.1.1阙与观
  双阙中间有可供行走的通道,这是由阙的装饰作用所规定的。而对于先秦时阙的建筑形态,传世文献中却缺乏具体的描述。有学者认为,阙也称为“观”。4也有学者认为,早期的阙由“观”演化而来,与城连在一起,位于城之上。[6]《尔雅·释宫》中有“正门谓之应门,观谓之阙”。周祈《名义考》中有云:“古者宫庭为二台于门外,作楼观于上……阙,中央阙然也;以其使民观之,谓之观;双植,谓之两观;名虽殊,其实一也,犹今午门然。”[7]《左传·定公二年》杜注有“雉门,公宫之南门。两观,阙也”的说法。5姜亮夫先生在《楚辞通故》中释“阙”时有言:“按就其城阙处言曰阙;就其有台可观曰观;就其悬法象曰象魏。一事而三名,各有义蕴,然推其朔义,则当以阙为最原始,所谓本体也;观则就阙而视为台观,所谓特性也;象则就阙而悬象,所谓作用矣,皆后起之用。”[3]
  由此可知,虽然阙不等同于“观”,但与观在建筑形态上具有相似性。至于观,《释名》释其为:“观也,周置两观,以表宫门,其上可居,登之可以远观,故谓之观。”6阙是类观的高耸、可供人登上的装饰建筑。
  2.1.2阙的形态变化趋势
  张腾辉认为,对比燕下都出土的战国阙形铜饰和汉代高颐墓阙的遗构,可以看出,阙“从通透轻盈变得厚重、威严”。7在此基础上,他将早期的城阙表述为“一个观察瞭望的哨所”,其空间结构采用轻巧而空灵的梁架式结构;而先周的阙向秦汉阙发展的过程中,原本与城相连的阙,对城的“依附性”渐渐减弱,开始自立。这虽是从政治学角度对文物装饰阙的思考,却可以反映当时的一定事实。
  虽然对于先秦时期阙的建筑质料、样态,仍有进一步讨论的余地,但在较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阙的形态由轻盈趋向厚重,应当较为可信。   2.2阙的出现时间与发展
  “阙”的出现不晚于西周。《史记·鲁周公世家》载:“炀公筑茅阙门。”裴骃《集解》引《世本》曰:“炀公徙鲁。”8当炀公徙鲁之时,正在西周初年。“茅阙门”,应是鲁国最早的阙门。鲁是周公旦的封国,“世世祀周公以天子之礼乐”。《礼记·明堂位》有:“是以鲁君,孟春乘大路,载弧韣;旗十有二旒,日月之章;祀帝于郊,配以后稷。天子之礼也。季夏六月,以禘礼祀周公于大庙。”9“大庙,天子明堂;库门,天子臯门;雉门,天子应门。”郑玄注:“言庙及门如天子之制也。”[8]这即是说,鲁国的太庙、城阙等建制应是效仿周王室而来。且《左传·庄公二十一年》有:“郑伯将王自圉门入,虢叔自北门入,杀王子頽及五大夫。郑伯享王于阙西辟,乐备。”[9]郑伯自圉门勤王的史实显然发生在王都,那么“阙西辟”应当也在周惠王的王都。这一史事发生在春秋早期,应当说,这时的王都建制,跟西周时的王都应当相去不远。更有学者以甲骨文“阜辟”为后世的“象魏”,认为甲骨文中的阜,是近门的高大礼制建筑,推测阙于武丁时期便已存在。10
  至于阙的壮大与广泛使用,应当自春秋始。“挑兮达兮,在城阙兮”这样含“阙”的句子时常在春战时期的文献内出现。《左传·哀公三年》记:“季桓子至,御公立于象魏之外,命救火者伤人则止,财可为也;命藏象魏,曰:‘旧章不可亡也。’”11这一勃兴的过程,最终被秦始皇伴随新都营建进行的新一轮阙的营造接替。
  2.3阙的功能:悬法令
  《周礼·天官·大冢宰》中有:“正月之吉,始和,布治于邦国都鄙,乃悬治象之法于象魏,使万民观治象,挟日而敛之。”《周礼·地官·大司徒》《周礼·夏官·大司马》中,都有著大同小异的记载。《竹书纪年》中有:“象魏之设,布治悬治象,布教悬教象,布政悬政象,布刑悬刑象。”即是说,先秦时期,统治者利用“象魏”悬挂、公布各种法律条令,组织臣民进行观看。此外,根据前文所引《左传·哀公三年》“命藏象魏”一事,可知象魏还是收藏法律文书的处所。及至后世,“象魏”逐渐引申为法律文献、法律权威的代名词。[2]虽然象魏与“阙”的概念能否等同不是本节所关注的内容,但“悬法令”显然是阙所具有的功能之一。
  3 从考古发现看先秦阙:遗存与形态
  被准确定性为先秦时期“阙”这一建筑形式遗存的遗迹较为鲜见。阿房宫磁石门遗存极稀,秦始皇陵的三出阙则是墓阙,因此均不纳入我们的考察范围内。秦都咸阳1号宫殿遗址,自70年代以来,被定性为“荆轲刺秦”的“咸阳宫”。在2011年发表的《以讹传讹“咸阳宫” 一扫蒙尘显“冀阙”——对秦都咸阳1号宫殿遗址定性的匡正》一文中,王学理指出,咸阳1号宫殿遗址,是秦孝公所建“冀阙”的西阙。横跨在牛羊沟两侧的东西177米,南北最宽45米的夯土高台筑基,正是“冀阙”的建筑遗存。
  咸阳1号宫殿遗址的夯土台,东西31.1米,南北最宽13.3米,冀阙的西阙分上下两层筑室,下大上小,间次下多上少。底层有房7室,既不对称,也不相通;上层露台开阔,有房5室,中部1室最大,该室又只通走廊与曲阁。12从宫室狭小的面积、各室之间互不相通的构造,以及北有层楼(榭)、南回廊外有着长达50米、宽4-7米的露台来看,1号建筑基址更符合冀阙的西阙遗址,不符合“因北陵营殿,端门四达,以则紫宫”13的咸阳宫的情形。虽然对于1号宫殿遗址的原定性是咸阳宫,但古建筑学家杨洪勋70年代对咸阳1号宫殿遗址绘制的复原图,却是以牛羊沟为中轴所绘制的对称观式建筑,对于探讨冀阙的形态,仍有相当大的参考价值。[5]
  但以咸阳1号宫殿遗址为“冀阙”西阙的说法仍存有一些疑点。综合遗址出土物和诸多迹象,从壁炉、窖穴、排水池的配具以及农具、炊具的出土来看,时瑞宝即认为遗址原建筑具有祭祀的作用。[6]但咸阳1号宫殿遗址原建筑作为成对的高台建筑,是不是一座区别于阙的纯礼仪建筑,可能仍缺乏充分的证据支撑。特别是遗迹经C14测定,遗址绝对年代是在公元前340年左右,正是孝公执政之时,可能暗示着咸阳1号宫殿遗址与商鞅所营“冀阙”存在联系。
  4 西方学术视野所见的先秦阙:威权与形象
  先秦的统治者喜用较为高大的建筑物彰显、昭示自己的权威,而以先秦城市建筑形态阐发深层次的政治、军事、宗教意义,更是上世纪以来西方汉学界、考古学界的学术兴趣所在。
  近年来西人对先秦阙与城市地理的研究,以鲁威仪在《中国古代空间结构》中对于城阙的论析有较强的代表性。鲁威仪承袭巫鸿的观点,认为与西周的统治者们相比,东周的统治者更偏爱营造高高的宫厦,这是一种新的王权空间建构模式。14
  所有这类高耸的建筑形式——观、阙、台、阁,在鲁威仪看来,都具有令统治者纵览自己的领地、监视别国的军事作用。复旦大学的张腾辉博士也认为,阙的建筑形式一开始是“观察瞭望的哨所”、“瞭望的台架”、“战争警示的哨所”。[2]那么,考古学的发现是否支持这样的说法呢?根据对秦都咸阳1号宫殿遗址的上层遗迹发掘成果,王学理认为,咸阳冀阙的建筑布局与结构“除了‘安居’的功能之外,最突出的要算是‘乐视’了”,在冀阙“凭眺远望,并非完全用于军事目的,而更多地是带有贵族闲情逸致的雅兴”。15即是说,就秦都咸阳的冀阙而言,军事作用并不占据主要地位。此外,根据杨洪勋先生等对1号宫殿遗址所作的复原,这组建筑的制高点即屋脊,标高达+17.00米左右。[4]17米的高度,能否满足军事瞭望需要,可能仍有待讨论。
  结合牛羊沟附近的地理形势、地貌景观,冀阙在咸阳居住平面所构成的景象,应当值得我们给予充分的思考。鲁威仪认为“带有双阙的高楼”是霸主权势的展示,除了彰显统治权、展现威严以外,“阙”还有更深层次的两种政治、宗教的作用。
  从政治功能来看,阙是统治者的藏身之处,它使统治者不被侵犯,展现了统治者“全能之眼”的形象。16即是说,阙使统治者得以在不被窥伺的情况下观察自己的人民和敌人。中国学者张腾辉对于冀阙的分析与此相类,他认为阙是“划分尊卑的权力地标”,“源自宫内的权力通过阙这一庄严的建筑空间向宫外世界衍射出去,这应该是咸阳冀阙的核心价值”。但其出发的依据,并不是阙对于统治者的藏身之功,而是阙出列教令、“观受君命”的功能。[6]此外,传世文献中或能侧面支持阙象征“全能之眼”的论据,大概是《三辅黄图》中所提到的“人臣至此,必思其所阙也”。   从宗教功能来看,阙彰显了对于高度的崇拜,具有“终极的宗教功能”。鲁威仪认为,两汉的统治者喜用鸟作为建筑物屋顶的装饰,并在山侧行祭祀之礼,表现了我国古代统治者相信至高的高度能使人与神相通。他还认为,相关的遗存和礼器在一些观阙的底层被发现,也印证了阙具有宗教意义的观点。[7]虽然对于阙的高度是否能达到象征极高的天空、允许人与神相通,还存在一定探讨的空间;但秦都咸阳1号宫殿底层发掘所见的窖穴、排水池、炊具,显然是对冀阙行祭祀这一可能性的些许支持。
  5 “阙”与“象魏”、“冀阙”的联系
  “阙”与“象魏”,在较后的历史时期中常常有换用的情况,应当说,有些时候,“象魏”可代指门阙。司马贞于《索隐》中云:“冀阙,即魏阙也。”而今人邓沛认为,阙又可以称作“象魏”、“冀阙”。
  5.1阙与“象魏”
  “象魏”,往往被与先秦的法律活动联系起来,有悬法令的作用。在后世,象魏可能还是法律文献专用的藏书处所。17杜预注《左传》时云:“象魏,门阙。”这是把象魏与门阙等同起来看待。晋人崔豹也认为:“是观与象魏、阙,一物而三名也。”[2]吕思勉在《吕思勉读史札记》中提到“魏,阙名。象,乃刑典之名。象悬于魏,因称魏为象魏。古有之矣”,认为魏是代指阙这一建筑物的名词。18姜亮夫先生在《楚辞通故》中则释阙、观和“象魏”是“一事而三名”。[4]
  对阙与“象魏”间联系的论争,往往基于三种对“象魏”的不同理解:
  第一种,是以象魏中的“象”为“象刑”,或认为这里的“象”是法律的代名词。“象”被看作尧舜时期的法,持这一理解的学者往往继而认为“象魏”这一词源,当早于“阙”的出现。象在先秦文献中的确有代指“象刑”这门刑罚,或者由五帝画象表刑,引申出的代指法律的意蕴。《尚书·舜典》云:“象以典刑。”《白虎通》有:“<传>曰:三皇无文,五帝画象。三王明刑,应世以五。’刑者,五帝之鞭策也。……五帝画象者,其衣服象五刑也。”19但这能不能说明“象魏”中的“象”就指代着法律或者“象刑”呢?《国语·齐语》:“设象以为民纪,式权以相应。”韦昭注云:“谓设教象之法于象魏也。”[6]这或是将象魏之“象”与象法直接联系起来的唯一证据。由于“象”被持第一种说法的学者认为是“象法”之意,那么“悬象于魏”的“魏”也就被阐释为高大的建筑物。在韩江苏看来,“魏”与甲骨文中的阜相关联,其主要证据是:《说文》谓“巍,从嵬委声”。嵬、隗同音同义,崔嵬即崔巍,崔嵬还名阢。所以,魏从文字源流上来看,与阜有关。从此种理解出发,象魏应当是一种独立的、有别于阙的建筑形式。
  第二种,是认为“象魏”之“象”,意思是仿照、相似。李玉洁教授即持此种观点:秦孝公十二年,商鞅攻取安邑之后,于咸阳筑起“冀阙”,是对于魏阙的仿照,此后,阙开始被称之为“象魏”。20故而,“象魏”一词的出现,是自筑“冀阙”始。《史记·秦始皇本纪》云:“秦每破诸侯,写放其宫室作之咸阳北阪上。”21在秦国既有“写放其宫室”的传统,那么,用“象魏”来代称仿照魏阙筑起的冀阙,也就不足为怪了。此外,《史记·商君列传》中还记载商鞅自称:“今我更制其教,而为其男女之别;大筑冀阙,营如鲁、卫矣。’”[1]筑冀阙、营鲁卫在这里是相对而言的,冀可能代指晋南,即魏所在地。此种说法的另一论据,在于《左传》在哀公三年以前的篇章内,从未用过“象魏”一词指称宫廷之前的楼观,而对于“阙”和“观”的使用却比比皆是。如《左传·庄公二十一年》中的“郑伯享王于阙西辟”、《左传·定公二年》中的“雉门及两观灾”。这至少说明了,“象魏”在先秦时期的文献中,尚不能算一个约定俗成、常常使用的名词。这和第一种情形所谈到的“象魏”一词源流甚早显然存在一定的矛盾。从第二种情形出发,象魏不仅不是独立于门阙的建筑形式,而且象魏就是阙的代称,“象魏”的说法比阙出现的更晚。
  第三种,是认为“象魏”之“魏”在这里是巍巍然之意,形容象魏的高大。持第一种观点的学者,不少也认同魏取义“高大”的观点。这不禁为我们的理解带来了迷惑:如若“象”指代的是法律、刑罚,“魏”则是一种对于高大的形容,象魏连用的说法,有没有有力的古文字材料能够支持?《康熙字典》在释“阙”时引《韵会》:“象,治象也。魏者,言其状魏魏然高大也,使民观之,因为之观,两观双植,中不为门。”[2]《淮南子》中有“魏阙之高”,高诱注曰:“门阙高崇,嵬嵬然。故曰魏阙。”22就这两点材料来看,高诱所注及《韵会》的成书,时期上相对较晚,都不能成为“魏”取自“巍”的切实证明。
  对比三种说法,我们不难发现,就现有材料来看,象魏不是相异于阙之外的独立建筑形式,在先秦时期成书的文献中,“象魏”尚不能算一个约定俗成、常常使用的名词。而象魏就是阙的代指,是由“冀阙”而来的见解,虽然较为可信,也需待更进一步的考古学材料的支持。
  5.2“冀阙”
  李玉洁教授认为,“冀阙”原本“就是立在魏国旧都安邑宫门之前的阙”,冀指代魏,商鞅按照魏阙的样式“筑冀阙、宫庭于咸阳”。[4]以冀为魏的主要依据,是程大昌“安邑,即冀州之邑也。……今此孝公已得冀州,而作冀阙,其必放古阙存者,而并立此名也”的说法。[5]冀阙可以指代孝公十二年商鞅所营咸阳城内的双阙,这是毋庸置疑的。但“冀阙”在先秦究竟是一个专有名词,还是如有些学者所说,与“门阙”同,是我们所需要讨论的内容。
  先秦时期的“冀阙”在各类文献中有三种用法:
  第一类,是以冀阙为冀阙的用法。其中又分两种:第一种是如《史记》一样载孝公徙都、筑冀阙的史实的,以及后人为其作的注释,基本上互相因袭、大同小异,如《史记·秦本纪》[6]《史記·商君列传》23《读史方舆纪要·陕西一》[7]《读史方舆纪要·陕西二》[8]《长安志》、《水经注》、《太平御览》、《帝王世纪》、《三辅黄图》中对于“冀阙”的记载,都属于这第一种情形。[9]第二种是专释咸阳冀阙的形态、源流、功用的,多半见于收录“冀阙”作为条目的各类类书以及对“冀阙”加以描述的地理类文献,如董说《七国考·秦宫室》中有“冀阙”一条。[10]不难看出,这类文献主要阐释的是对于咸阳冀阙形态、源流和功能的描述,是以“冀阙”专指咸阳的冀阙。   第二类,是将“大筑冀阙”作为秦兴土木的作派,抨击商鞅相秦的不恤民情。“相秦不以百姓为事,而大筑冀阙,非所以为功也。”24《经济类编》、《通志·列传第六》、《文章正宗》、《册府元龟》中的记录,都是赵良所发的评论,符合这样的用法。[3]由此可见,“大筑冀阙”被看作是商鞅相秦时所犯的过失之一,“筑冀阙”作为独立的史事,被看作是秦后期徙都、兴土木“积怨畜祸”的举措。这样的用法,可能符合后人将咸阳冀阙与始皇帝翻山陵寝门阙列为同一系列建筑物的分类。其中,虽然“筑冀阙”可能有虚指秦所兴的土木工程之意,这与后世有时并称秦时“冀阙宫廷”,不无相似之处。
  第三类,是将“冀阙”作为一种独立的建筑形式看待,加以定义的做法。这样的文献仅见一例,是《黄氏日抄·读杂史》中所见“右官称”中的一条:“冀阙:冀,记也。记教令于此门。索引云。”25这里的冀阙可能是作为类似象魏的名词,而非特指咸阳的冀阙,强调的是“记教令”的功能。
  由这三类情形可见,对于冀阙的“冀”究竟来自于表记事的“记”,还是表示魏国的“冀”或者存在着不同的可能;但“冀阙”并不是像有些学者所认为的一样,是“门阙”、“城阙”的代指,大多数情况下专指孝公十二年营建的咸阳冀阙及相关建筑物。
  总之,作为宫门或城门前成对的装饰性建筑,先秦时期的阙上圆下方,产生于西周,于战国逐渐壮观,具有悬法令、显威仪的功用,在西方学术视野里,它被发散为具有保护统治者的神秘色彩和一定的宗教意味。战国以来,阙又被称为“象魏”,强调的是阙的法律活动功能;而“冀阙”专指秦孝公十二年所营的咸阳城阙,它可能坐落于秦都咸阳1号建筑基址之上,是现存最早的城阙遗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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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1]刘熙:《释名》卷5《释宫室》,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影印本,第88-89页。
  [2]任启运:《宫室考》卷上,《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年影印本,经部,第103册,第805页上栏。
  [3]韩江苏:《甲骨文“阜辟”乃后世“象魏”考》,《殷都学刊》2016第2期。
  [4]任启运:《宫室考》卷上,《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年影印本,经部,第103册,第806页下栏。
  [5]姜亮夫:《楚辞通故》第二辑,《姜亮夫全集》第2册,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630页。
  [6]姚行地:《“象魏”——我国古代收藏法律文献的处所》,《黑龙江图书馆》1990年第4期。
  [7]韩江苏:《甲骨文“阜辟”乃后世“象魏”考》,《殷都学刊》2016第2期。
  [8]李玉洁:《先秦古都城门的装饰建筑研究——以阙与象魏为视角》,《中原文物》2016年第1期。
  [9]王学理:《以讹传讹“咸阳宫” 一扫蒙尘显“冀阙”——对秦都咸阳1号宫殿遗址定性的匡正》,《文博》2011年第2期。
  [10]李玉洁:《先秦古都城门的装饰建筑研究——以阙与象魏为视角》,《中原文物》2016年第1期。
  [11]张腾辉:《从“帝都”到“天下”》 ,博士学位论文,复旦大学历史系,2012年,第113-114页。
  [12]周祈:《名义考》,转引自李玉洁:《先秦古都城门的装饰建筑研究——以阙与象魏为视角》,《中原文物》2016年第1期。
  [13]杜预:《春秋左传集解》卷27,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7年,第1611页。
  [14]姜亮夫:《楚辞通故》第二辑,《姜亮夫全集》第2册,第630页。
  [15]刘熙:《释名》卷5《释宫室》,第89页。
  [16]张腾辉:《从“帝都”到“天下”》 ,博士学位论文,复旦大学历史系,2012年,第113页。
  [17]《史记》卷33《鲁周公世家》,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1398页。
  [18]《礼记正义》卷31《明堂位第十四》,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936页。
  [19]《礼记正义》卷31《明堂位第十四》,第942页。
  [20]杜预:《春秋左传集解》卷3,第177頁。
  [21]韩江苏:《甲骨文“阜辟”乃后世“象魏”考》,《殷都学刊》2016第2期。
  [22]杜预:《春秋左传集解》卷29,第1725页。
  [23]参见姚行地:《“象魏”——我国古代收藏法律文献的处所》,《黑龙江图书馆》1990年第4期。
  [24]王学理:《以讹传讹“咸阳宫” 一扫蒙尘显“冀阙”——对秦都咸阳1号宫殿遗址定性的匡正》,《文博》2011年第2期。   [25]何清谷:《三辅黄图校释》卷1《咸阳故城》,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第22页。
  [26]参见陶复:《秦咸阳宫第一号遗址复原问题的初步探讨》,《文物》1976年第11期。
  [27]时瑞宝:《秦都咸阳相关问题探讨》,《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2年第2期。
  [28]Mark Edward Lewis,The Construction of Space in Early China,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2006,p.153.
  [29]张腾辉:《从“帝都”到“天下”》 ,博士学位论文,复旦大学历史系,2012年,第114页。
  [30]王学理:《以讹传讹“咸阳宫” 一扫蒙尘显“冀阙”——对秦都咸阳1号宫殿遗址定性的匡正》,《文博》2011年第2期。
  [31]陶复:《秦咸阳宫第一号遗址复原问题的初步探讨》,《文物》1976年第11期。
  [32]Mark Edward Lewis,The Construction of Space in Early China,p.155.
  [33]张腾辉:《从“帝都”到“天下”》 ,博士学位论文,复旦大学历史系,2012年,第113页。
  [34]Mark Edward Lewis,The Construction of Space in Early China,p.156.
  [35]参见姚行地:《“象魏”——我国古代收藏法律文献的处所》,《黑龙江图书馆》1990年第4期。
  [36]崔豹:《古今注》,转引自邓沛:《说“阙”》,《中州今古》1995年第5期。
  [37]《吕思勉读史札记》,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334页。
  [38]姜亮夫:《楚辞通故》第二辑,《姜亮夫全集》第2册,第630页。
  [39]陈立:《白虎通疏证》,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第439页。
  [40]上海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组:《国语》,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225页。
  [41]李玉洁:《先秦古都城门的装饰建筑研究——以阙与象魏为视角》,《中原文物》2016年第1期。
  [42]《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第205页。
  [43]《史记》卷68《商君列传》,第1976页。
  [44]陈玉书等:《康熙字典》,上海:上海书店,1985年,第1498页。
  [45]刘文典:《淮南鸿烈集解》,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263页。
  [46]李玉洁:《先秦古都城门的装饰建筑研究——以阙与象魏为视角》,《中原文物》2016年第1期。
  [47]程大昌:《雍录》卷1,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点校本,第16页。
  [48]《史记》卷5《秦本纪》,第176页。
  [49]《史记》卷68《商君列传》,第1975页。
  [50]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52,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点校本,第2452页。
  [51]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53,第2540页。
  [52]详见宋敏求《长安志》卷1、卷3《宫室一》;《水经注》卷19;《太平御览》卷155《郡部一》、卷164《州郡部十》;《三辅黄图》卷1;皇甫谧《帝王世纪》卷6。
  [53]缪文远:《七国考订补》卷4《秦宫室》,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324页。
  [54]郑樵:《通志》列传第六,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7年影印本。
  [55]詳见冯琦《经济类编》卷83;《文章正宗》卷196、卷235、卷796等;《册府元龟》卷6《议论五》、卷17《叙事》。
  [56]黄震:《黄氏日抄》卷54《读杂史》,《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年影印本,子部第14册,第1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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