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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涨价是2006年的一大特点。2007年初,由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起草的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方案——《关于深化价格改革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一经公布,就引起了广泛关注。《意见》的最大亮点,是将环境治理成本和资源枯竭后的退出成本计人石油、天然气、水、电、煤炭和土地等产品的定价中,提高排污费、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的征收标准。专家介绍,作为中国能源政策调整的一个环节,这次价格调整不仅出于节约能源的考虑,对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和能源结构调整也将有整体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