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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以近代涉及地质矿产的82个中外1日约章(1840—1949)为脉络,初步认为中国近代地质矿产事业发展大致分为三期:1840—1894年为第一期,一方面外国列强企图进入中国地矿领域,某些外国地矿人员也擅自在我国境内从事地矿调查,另一方面洋务派试图自办地矿产业,聘用外国地矿人员的数目逐年增多。1895年至辛亥革命为第二期,一方面外国势力纷纷进入中国地质矿产领域,中国地质矿产主权基本丧失;另一方面官办、民办矿业仍在艰难地发展。辛亥革命后为第三期,中国地质矿产主权逐步恢复。文中着重记述1840-1914年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