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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从<中图法>第四版的"中国法律"分类标引加"000"例证入手,通过分析研究否定了某些偏颇观点,并从<中图法>的整体情况综合考虑,认为应当将中国法律的总论(综合性法规)与分论(专论)的复分区分开,修订某些类目注释的不恰当.文中还采用较典型的实例进行分析、说明、印证,虽然某些文献的标引结果呈现"000"连续现象,但是实际标引加"0"还只限于"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