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诉讼参与人的真实性问题是电子诉讼发展过程中的"源头性"问题。电子诉讼背景下,外观主义的程序法准入,既有域外立法经验可资借鉴,也同我国民事诉讼"程序正义"理念、"诚实信用原则"和电子诉讼特点相契合,在解决诉讼参与人真实性问题上不仅可行而且必要。电子诉讼中的外观主义适用,实际上是"表见代理"制度的诉讼法渗透。这一渗透过程因为人民法院"公权力"的介入而呈现出"严格性"的特点。